兰溪市教育与体育局自九十年代初开始,对每位校长的离任都实行了内部审计。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在领导的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行干部管理制度与审计工作无法衔接。人事部门提拔干部有严格的操作程序,政策性强,在公示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公布就要按期到任。而学校校长的离任、任命一般都在每年的8月中下旬,9月1日就是开学的日子。基本是先任命后审计或先离任后审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审计人员已任命或调动,因此审计结果就失去了其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近年来,我市校长调动比较频繁,2009年需要接受离任内部审计的市直属单位领导、市属学校和乡镇中小学校校长就有19人,最长的任期有10几年。因审计机关人员紧缺,市教体局抽调一部分中小学校会计实行内部审计。本人就近几年来参加校长离任内部审计情况谈几点做法与建议。
一、审计思路“重近三年,必要时延伸”
离任内部审计在时间跨度上少则三年五年,多则十几年,要面面俱到地对每一年度的账目都进行深查,受人力、时间的限制,显然是不可能的。为此,我们确定了“重近三年,必要时延伸”的审计思路,即在离任内部审计中,重点审查任职期末近三年的账目,如发现重大疑点,随时延伸。审计过程中,重点是注重发现有关线索,掌握主要数据。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缓解时间紧、任务重的矛盾,我们采取“看原始凭证,查会计帐薄,核财务报表”,从报表中摘录有关数据,这样缩短了审计的时间,使离任审计质量得以提高。实践证明,离任内部审计采取“重近三年,必要时延伸”的审计方法具有三个优点:一是缓和了审计任务重、时间紧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充分节约了时间和人力;二是使繁琐复杂的离任内部审计得以简化,大大降低了审计人员的劳动强度。三是便于抓住离任内部审计的重点,使重点更突出,审计更有针对性。
二、审计内容“三突出”
离任内部审计内容繁杂,工作量大,如何抓住主要矛盾,查清主要问题,给离任者一个公正的评价?这是我们一直在探讨、摸索的课题。通过近几年审计实践,我们确立了审计内容“三突出”的指导思想。突出把任期末近三年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作为第一重点,主要审查学校行政帐、食堂、工会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三乱问题;有无隐瞒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对支出主要审查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看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问题;有无乱发教职工福利和奖金问题;有无乱请客送礼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再者,突出把任期内负债情况审计列为第二重点,负债方面主要核实任期内单位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重点审查往来款项清理是否及时,有无长期挂账及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呆账、死账和账外债务,并查明原因。三是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主要是核查贫困生教育券发放和爱心营养餐的落实情况,爱心营养餐是否做到单独建帐,有无克扣及乱开支情况和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离任内部审计内容“三突出”,既体现了审计重点,抓住了离任内部审计的关键,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又缓解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多的矛盾,有效地提高了审计效率。
三、审计评价“四到位”
离任内部审计,所检查和评价的是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而重点是直接经济责任。依照《审计法》和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教体局对学校校长进行离任内部审计,主要是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检查和确认其任职期在本单位实际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讲事实,重数据,这是我们进行审计评价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为此,我们根据离任内部审计的工作实际,指出了离任内部审计评价要“四到位”的指导思想:一是对离任者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评价要到位。重点是对财政拨款、学校预算外收入和各顶支出等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价。二是对负债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要到位。重点掌握其任职时和离任时负债的真实情况,说明负债变化原因。三是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真实、合法评价要到位。重点是对营养餐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四是对其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评价要到位。审计查出的情况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加以衡量,就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方面给被审计者以简要的综合评价。总之,在审计评价中我们始终以事实为依据,用数字说话,做到客观公正,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四、问题和建议
我们认为目前校长离任内部审计存在三个难点:一是离任内部审计放“马后炮”,审计结果应用价值不理想。我们开展的离任内部审计,都是在被审计人员已离任或升迁的情况下进行的,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地位,致使审计人员的艰辛劳动成果没有在干部任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账外资产、账外费用难以核准。有的学校基建投资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没有及时做账务处理。抵顶债务或接受赠予增加的资产不作价入账,外欠招待费、公业务费和拖欠的工程款一时又难以理清,因此造成大量账外资产和费用,从而影响了对离任者的经济责任的正确评价。
三是前任和现任有关问题难以界定,主要是前任和后任造成的潜盈亏问题及呆账死账问题。
几点建议:㈠校长离任内部审计必须实行先免职、再审计、后离任制度,市局领导要提高认识,督促人事部门执行,真正使离任内部审计结果发挥作用,改变离任内部审计放马后炮的消极局面。㈡对中小学校建立实行两年或三年一次的定期内部审计,建立中小学校的审计资料库。这样在领导离任时的内部审计中,可以充分利用以往定期审计的资料,使离任内部审计的时间区限缩短在两年或三年之内。㈢建立审前座谈调查制度。在校长离任内部审计前,在被审计单位召开有关财务、资产管理人员和教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掌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以及账外资产、账外费用的有关情况线索,增强离任内部审计的真实性,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成果。㈣推广领导干部配发办公用品离任前移交登记追缴制度,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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