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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笔记
会计科目就像程序中的一些变量,需要连续不断的对其进行系列操作。
1、Q:以前年度有利润分配对合并报表有什么影响?
A :影响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非公允价值的那一部分)
=合并日至年初在调整后的子公司净利润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损益 - 合并日至年初对股东的分配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合并日至年初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合并日至年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通俗理解合并日到期初的这段时间内:(净利润+公允价值调整净利润-利润分配)*少数股东比例+Δ(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少数股东比例+至期初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少数股东比例
其中:
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至年初基于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累计净利润中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份额 - 累积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中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金额
对年初资本公积的影响为=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自购买日后的累积变动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对年初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为=在其他综合收益自购买日后的累积变动中少数股东权益享有金额
2、Q: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账面调公允应该怎么调?
A:借:资产
贷:资本公积
3、Q:少数股东权益和哪些报表科目勾稽?
4、Q:少数股东损益是怎么出来的?
A:1、公允价值持续经营下的净利润
2、逆流交易确认的少数股东损益
5、Q:合并报表子公司每年都贡献盈余公积,合并报表层面不用累计吗?
A:合并报表盈余公积通常等于母公司个别报表的权益法核算下的盈余公积,合并报表层面不要求恢复子公司个别报表计提的盈余公积。
6、Q: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2014)多多研读
7、Q:往来差额应该如何处理?
8、Q:公司之中的非控制性权益是公允价值还是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增值-非控制性权益+母公司享有的商誉或者
负商誉(负商誉即营业外收入,但因这一天没有合并利润表就以留存收益替代)。
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是在合并报表里面挤出来的。
9、Q: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抵消分录怎么做。(库存股怎么出来的)
借:库存股
贷:长投
10、Q:逆流交易,采用的是母公司理论,认为自己持股比率没有实现。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A: 当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第一步:先全部抵完。第二步:将少数股东的部分确定出来。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存货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第二年:滚调,首先看有没有卖出去(截止到年初),一样的思路:【先抵干净,再确定少数股东的】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存货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少数股东权益
11、Q:完全合并要合并什么呢?
A:完全合并法将母子公司会计报表具体项目予以合并,抵消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利润分配和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并抵消内部交易的方法。在完全合并法下,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不是列示一个项目,而是被子公司的全部各项资产负债项目所取代;在合并利润表中,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账户也不是列示一个项目,而是被子公司的全部各项收入和费用所取代。若为非全资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别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没有了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
12、Q:如何理解合并分录呢?
A:读者应当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每项调整,即单一实体的观点,包括:1)识别每个独立公司对特殊项目的处理;(2)识别个别报表中的项目在将合并主体视为一个独立公司时应列报的金额。
13、Q:并购价格超过该公司股份的账面价值的原因都有什么?
A:
1、子公司账簿中的错误或遗漏。
2、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
3、商誉的存在。
14、Q:合并日的估值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A: (1)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有可能直接在其账上进行重估;(2) 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仍旧按照历史成本,在每个会计期间合并工作底稿中进行重估。
15、Q:抵消分录有什么特点呢?
A:抵消分录不是在公司账簿上编制的,所以他们不会在每个会计期间自动结转。
16、Q:权益法下合并净利润有什么特点,与什么勾稽?
A:在权益法下母公司的净利润等于合并净利润。合并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母公司自己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子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净利润。
17、Q:合并报表利润表和余额表科目有什么特点
A:余额表本年年末是下一年年初,可传递到下一年,利润表通过传递到余额表才能传递到下一年。本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调本年的损益类科目,结转到下年就是调余额表科目
18、Q:合并净利润的两种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A:合并净利润的计算过程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相加法,即将子公司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与母公司自身经营的净利润相加。这种方法类似于权益法下母公司净利润的计算。另一种是扣减法,就像成本法直接合并使用的那种方法,将子公司净利润归属于非控股股东的部分从母公司和子公司净利润之和中扣除。两种方法的唯一区别就是计算顺序不同,其计算结果相同。用来辅助理解成本法合并和权益法合并。
相加法:直接从整体里把少数股东确认出来
母公司净利润(纯母公司自己的)
100 000
子公司净利润
25 000
母公司享有子公司净利润
×80%
20 000
合并净利润
120 000
扣减法:(先加进来,再减去)
母公司净利润(含子公司的)
120 000
减:来自于子公司的净利润
(20 000)
100 000
子公司净利润
25 000
125 000
减:归属于非控股股东的净利润
25 000
×20%
(5 000)
合并净利润
120 000
19、Q:留存收益有什么勾稽关系啊?
A:权益法下的留存收益等于合并留存收益。
因为留存收益=期初留存收益+净利润-利润分配,合并报表和利润分配等于权益法下母公司的利润分配
20、Q:什么是单行合并法?
A:所谓单行合并是相对于完全合并而言的。按照实体理论的要求,必须把包含联营、合营企业的部分都纳入广义合并范围,把投资企业与联营、合营企业看做一个整体企业。可是因为投资企业对联营、合营企业没有控制,不能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常规方法处理,只能通过单行合并方式进行处理。即,对于投资企业与联营、合营企业合并后整体企业的资产增加或减少(包括虚增),不能直接增减相应的资产,而只能通过对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式进行反映;同理,对于投资企业与联营、合营企业合并后整体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包括虚增),也只能通过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账面价值的调整进行反映。由此形成一个已经抵销了与联营、合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的“单行合并财务报表”。
比例合并法和单行合并法的合并列报结果是完全相同的(相同的净利润和相同的净资产)。但在财务报表中的具体项目并不相同。可以将单行合并法看做是一种特殊的比例合并法。
21、Q:权益法和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有哪些?
A
(1)采用成本法核算:
取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贷:银行存款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2)采用权益法核算:
取得时: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
贷:银行存款
持有期间: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记)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22、Q: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
=合并日至年初在调整后的子公司净利润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损益 - 合并日至年初对股东的分配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合并日至年初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合并日至年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其中:
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至年初基于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累计净利润中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份额 - 累积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中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金额
对年初资本公积的影响为=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自购买日后的累积变动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对年初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为=在其他综合收益自购买日后的累积变动中少数股东权益享有金额
23、Q:   少数股东损益
A:将少数股东应享有的子公司当年的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份额确认为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地增加或减少少数股东权益。
当存在逆流交易时,上述净利润还要扣除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及相关递延所得税费用。因为顺流交易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上,和少数股东无关。
分配给少数股东的收益(利润)是指子公司和合并主体外的交易方的交易所实现的利润中,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所享有的份额。在顺销例子中分配给少数股东的收益计算如下:
子公司净利润
60 000
少数般东的持股比例
×25%
分配给少数股东的收益(利润)
15 000
 
在逆销例子中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计算如下:
子公司净利润
60 000
减去:在资产逆销中的未实现利润
(10 000)
子公司的已实现净利润
50 000
少数般东的持股比例
×25%
分配给少数股东的收益(利润)
12 500
  Q:为什么要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呢?A:因为抵消的时候是全部抵消(合并报表层面),并没有从少数股东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中抵消,而确认是从少数股东个表报表中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会多算,所以在逆流交易的时候先减少一下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未实现的企业集团内部收益和损失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总是要进行全额抵销。逆流交易中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存在只对未实现损益抵销金额的分配有影响,不会对逆流交易中未实现损益的抵销总金额有影响。
24、Q:滚调的范围是什么?
A:只有在上期是在合并报表层次调整了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损益类、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一期才对其进行滚调(合并报表层面调整的,个别报表层面不会自动结转的)
25、Q:对于调的范围,如何判断要不要滚调?
A:上期的调整分录借贷方都是损益类科目的,在下期都被结转到期初未分配利润,如果滚调其借贷方都是年初未分配利润,没有滚调的实际意义不进行滚调。
上期的调整分录借贷方都是资产负债类科目,由于其是一个时点数,随着时间推移可能随时在变化,在本期其调整因素可能消失、也可能是其他金额,从而无需或者不能直接滚调,而是重新统计其因素影响的金额并在当期调整。
26、Q:滚调的技巧是什么?
A:滚调的方法是,照抄上期的分录和金额,将其中的损益类科目替换为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如果识别是不涉及损益的其他权益类项目则无需替换直接照抄上期的分录和金额。
27、Q:合并底稿的勾稽关系是什么?
A:见图表<4.1 见上方>以一种合理的次序,将合并工作底搞中第一和第二部分的计算结果转入最后部分。在正常的会计循环中,净利润和留存收益相邻,留存收益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类似的,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净利润结转至底稿中留存收益表部分,而留存收益期末数结转至底稿中资产负债表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整行的数字(包括全部抵销数)会同时被结转。
  1. 复式记账方法要求每笔抵销分录,乃至整个合并工作底稿的全部借方数和贷方数相等。由于某些抵销分录超越合并工作底稿的一个部分,在合并工作底稿的第一、第二部分的借方数和贷方数抵销并不相等。但在资产负债表的最后一行,全部的借方数和贷方数会相等,这是因为合并工作底稿中前两部分的累计余额被结转到资产负债表部分。
  2.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的资产负债表部分每家公司和整个合并主体的全部借方余额必须和全部贷方余额相等。
  3. 当(1) 母公司采用权益法对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2) 不存在企业间内部交易的未实现利润; (3) 商誉没有减值这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时,合并净利润应和母公司净利润相等,合并留存收益应和母公司留存收益相等,这意味着子公司的现有留存收益余额必须进行抵销以避免出现双重计算。
  4. 合并工作底稿中存在某种保证数字准确性的勾稽关系,经过交叉合计,在损益表部分中最后一行的数字,必须与合并净利润的报告数字相等。同样,留存收益表部分中的最后一行数字交叉合计后,也必须与合并留存收益的数字相等。
28、Q:编制分录时的关点在哪?如何理解编制的分录?
A:读者应当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每项调整,包括:(1)识别每个独立公司对特殊项目的处理;(2)识别个别报表中的项目在将合并主体视为一个独立公司时应列报的金额。[费曼:1、各个单体在合并报表中应该如何列示;2、为了是其达到在合并报表中的列示效果应该做怎样的调整分录]
采用单一实体观点的时候,关注什么数字应当列示在合并报表中每个独立公司的数字在合并报表中应该体现为什么结果,而不是专注于具体步骤和工作底稿使用技巧。
29、Q:对非子公司,如何理解权益法合并?
A:在权益法下,通常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待,这同将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经济主体)对待从本质上讲是一样的。因此,如果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采用权益法,那么,通过权益法和完全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获得的应归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和股东权益通常应当是相同的。两种方法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的具体项目上,即单行合并和完全合并。从这一点来看,权益法其实也是一种企业合并方法,其和企业合并中的购买法是一样的处理原则。通常在报表上是以单一账户( 如“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列示,因此权益法也称单行合并法。而在完全合并法下,则需要将类似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收益的单一项目具体化,将其还原为具体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项目(也称逐行合并法)。
因此,权益法的其目标可概括如下:(1)使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变化,并最终使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相等;(2)作为一种合并方法,使得通过该方法所获得的应归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同完全合并法一致
解释:
按照实体理论(目前采用)的要求,必须把包括联营、合营企业的持股部分都纳入广义合并范围,可是对联营、合营企业没有控制,不能按照完全合并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即把联营、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并入投资企业财务报表,并抵消内部交易益,以形成合并财务报表),而只能通过单行合并方式进行处理。即,对于投资企业与联营、合营企业合并后整体资产的增加或减少,不能直接增减相应的资产,而只能通过对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式进行反映(例如,联营、合营企业净资产增加了100万,投资企业持股20%,那么投资企业只能通过对长期股权投资调增20万来反映整体资产的增长,而不能调整具体的资产项目)。而对于整体资产的虚增,也只能通过抵消长期股权投资来进行反映,而不能抵消具体的资产项目;同理,对于投资企业与联营、合营企业合并后整体利润的增加或减少,也只能通过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账面价值的调整进行反映(例如,联营、合营企业利润增加了100万,投资企业持股20%,那么投资企业只能通过对投资收益调增20万来反映整体利润的增长,而不能调整具体的损益项目)。而对于整体利润的虚增,也只能通过抵消投资收益来进行反映,也不能抵消具体的损益项目。由此形成一个已经抵消了与联营、合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的“单行合并财务报表”
30、Q: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侧重点有何不同?
A:使用成本法的重点在于从法律实体的角度反映投资资产的业绩,而使用权益法提供的损益信息类似于通过合并得到的信息(单行合并)
31、Q:如何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A:(1)对比权益法,成本法没确认过的,按权益法调整补做;
(2)成本法对比权益法确认过的,但与权益法的确认方法或金额不一致的,调整成按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32、Q:子公司净利润变动母公司需要做什么样的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是什么样的净利润呢?
A:在权益法下,投资方按照初始成本记录其股权投资。这个初始成本根据被投资方由于利润、损失或宣告分配股利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定期地进行调整。被投资方利润、损失和分配股利对投资方的股权投资账户以及其他账户的影响分类列示如下:
被投资方报告项目
对投资方账户的影
净利润
记录投资收益
增加投资账户的余额
净损失
记录投资损失
减少投资账户的余额
这里被投资方的净利润是抵消内部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递延所得税调整、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之后的金额。
此处权益法转换计算投资收益使用的子公司净利润,是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对子公司净利润按原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金额。
33、Q:子公司分红各个报表的会计分录都该怎么做?
A:子公司分红,子公司单体报表上做利润分配和支付现金。母公司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而权益法核算下母公司作为收到子公司清算股利。
股  东
单体收到分红
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结果
调整分录
母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体现在子公司单体上[范1] 
借:利润分配
贷:银行存款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银行存款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利润分配
在权益法下,投资取得的股利不确认为收益,这是因为投资方享有被投资方净利润的份额已在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了,而将分配的股利视作收回前期已确认的并已体现在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中的收益。投资方必须将被投资方股利的分配视作其对被投资方所享有的权的扣减,并相应地降低其投资额。实质上,权益法将被投资方分配的全部股利作为清算股利处理。
 [范1]视角是母公司看子公司单体合并报表。
34、Q:子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A:调整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假定所有者权益增加)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本年
35、Q:逆流交易为什么要再确认一遍少数股东的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呢?
A:顺流交易时母公司自己的,母公司全部承担了;逆流交易是大家的,要大家一起来承担。
36、Q:权益法下如何了解发放股利呢?
A:
股  东
现存的样子
应该有的样式
调整分录(为了应该有的样子而做的努力)
母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体现在子公司单体上)
借:利润分配
贷:银行存款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银行存款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利润分配
37、Q:投资收益的理解问题?
A:损益类,同收入一样是贷方增加。
38、Q:权益法合并的目标是什么?
A:(1)使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变化,并最终使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相等;(2)作为一种合并方法,使得通过该方法所获得的应归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同完全合并法一致。
39、Q:成本法下长期股权什么时候发生变动?
A:追加或减少投资、发放清算性股利或发生减值。
40、Q:成本法下的少数股东权益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A:购买日少数股权净资产公允价值×少数股权比例+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少数股权比率+子公司其他权益项目的变化额×少数股权比率-子公司分配的股利×少数股权比率
41、 Q:合并价差都包含什么啊?
A:合并价差
=合并成本-享有的被购买方账面价值
=合并成本-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被购买方的账面价值
=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增值+商誉
42、Q:成本法账面调公允的时候为什么要记入资本公积?
A:将被购买方的账面价值调整到公允价值属于评估增值,评估增值任何情况下都是记入资本公积,因为借方式资产的增值,贷方不可能是负债,也不可能是股本、留存收益,不符合他们的核算范围。
42、Q:计提时记入的是资本公积,转回时为什么是费用呢?
A:因为暂时性差异转回是通过折旧,并记入了成本费用,所以递延所得税转回也计入所得税费用,不是通过资本公积。转回的所得税相当于增加了利润,抵消合并层次以公允价值摊销减少的利润,这就是所得税会计调整的作用。
43、Q:为什么要抵消子公司的盈余公积呢?
A:子公司的盈余公积应全部抵消,因合并报表是经济主体,而非法律主体,如果考虑法律主体对盈余公积计提的目的而恢复抵消,则违背了合并报表的经济目的。同时,合并报表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功能,在合并报表上不应考虑提取的盈余公积。
44、Q:应收账款在购买日调减后后续计量的关注事项是什么?
A:将净利润调整为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时,如果存在应收账款购买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
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要做一个分录:
借:资本公积-评估减值
贷:应收账款
在后续合并报表编制日,如果子公司收回了此笔应收账款,不论子公司收回金额是多少,合并报表对子公司净利润的调整都是调购买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因为,相对于合并报表而言,只需要考虑合并报表确认的购买日应收账款公允价值与实际收回金额产生的损失(或利得)A,而账面价值与实际收回金额产生的损失(或利得)B已经全部确认在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上了。故,只需考虑购买日应收账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合并报表角度的损失调整,这个损失已经在购买日的合并报表上调减了合并报表上应收账款与资本公积,现在收回了,就要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调整为合并报表角度的,将购买日差额转回。.
从另一个角度看,购买日,合并报表上的应收账款属于购买方支付对价取得的一项资产,取得成本就是公允价值,如果后期收回了相当于用应收账款交换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就是交换成本,公允价值与实际收回的货币资金差额才是损失或利得,故,应该将子公司个别报表上的收回损失(账面价值与收回金额的差额)调整为合并报表角度应确认的损失。
45、Q:内部递延收的税的计算是如何确定的?
A:
(1)合并报表上的账面价值=相对于销售方的存货成本-相对于销售方的减值金额
【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价值为站在合并财务报表角度期末结存存货的价值,即集团内部销售方(不是购货方)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结果。
(2)合并报表上的计税基础
【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计税基础为存货所属法人主体中的计税基础,即集团内部购货方期末结存存货的账面余额。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期末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所得税税率
【注意】合并报表上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如果与母子公司个别报表上的金额汇总不一致则需在合并报表做调整。
(4)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调整金额 = 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 - 购货方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报表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滚调金额。
【特别注意】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相对于销售方的成本,购买方和销售方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都应该等于同一个可变现净值金额。那么,购买方个别报表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合并报表角度一致,不需要调整,因为计税基础合并报表和购买方个别报表一致,购买方的存货账面价值等于可变现净值,合并报表角度相对于销售方的价值也等调整成了可变现净值,两个可变现净值一致,暂时性差异也一致,不存在调整。
46、Q:将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分配给少数股东后,剩下的应该如何理解?
A:
分配子公司除净利润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给少数股东权益
借: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剩下的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属于合并报表认可的变动。
也就是说,这些是可以有剩余的,只是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那部分母公司不认可。
47、Q:为什么要进行滚调和还原?
A:由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编制的,上年编制合并抵销分录的抵销结果并没有反映在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上,因此,编制购买日后第二年末的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首先对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进行滚调或还原
48、Q:如何高效的从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抵消内部逆流交易后的净利润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A:1)根据子公司个别报表的净利润: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2)根据逆流交易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3)根据按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净利润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综上:当合并报表层面调整影响到净利润时,要将其对少数股东的影响确定出来。
49、
1.1.1.     成本法下购买日后第一年末合并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
  1. 将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其购买日公允价值(1) 见下方
  2. 抵销购买日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和对应的购买日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同时,确认商誉;(2) 见下方
  3. 确认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的后续影响;(3) 见下方
  4. 抵销当年内部交易的影响;(4) 见下方
  5. 将少数股东应享有的子公司当年的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份额确认为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地增加或减少少数股东权益。确定当年留存收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中应归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5) 见下方
  6. 抵销子公司当年计提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的股利,确认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6) 见下方
分步骤解析:
  1. 解释:这一步的处理是为了将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从账面价值调整到公允价值,才能将被购买方以公允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并且与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购买价格对应。支付的对价也就是合并成本包含了两部分(合并对价的分摊):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母公司享有的被购买方商誉。前者要在合并报表上分配到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将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调整到购买日公允价值。实际上合并报表不单将购买方享有的部分调整到公允价值或者说分配合并成本到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而是将被购买方全部净资产调整到公允价值,这就是“完全合并法”。不属于购买方的那部分公允价值调整相应的在合并抵消时就分配给少数股东权益,从这点可以看出使用的实体理论完全合并法。后者是超过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被算作商誉,这样就把合并成本分配完了。我们发现后者只计算了购买方享有的商誉,而没有根据投资方享有的商誉倒算全部商誉纳入合并。因此,对商誉的计算我们使用了母公司理论比例合并法。用公式分解:
 
合并价差:
=合并成本(支付的对价公允价值)-享有的被购买方账面价值
=合并成本-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被购买方的账面价值
=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值+商誉
 
调整公允价值
借:资产         (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
 
为何调整的是可辨认净资产?为何要分摊?
使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的原因是,合并成本中有一部分是商誉,商誉的成本是不好确认的,只有先确认除商誉外的净资产(也就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摊合并成本后的余额才作为商誉。一定要分摊,不分摊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账面价值的差额就都作为商誉了(本来一部分是属于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增值,属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所以分摊的过程一定要准确,包括要给或有负债分摊成本,否则不准确分摊的部分就都挤到商誉中了。
 
确认公允价值调整的暂时性差异
借: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上面公允价值调整确认资本公积的金额×所得税率)
 
后续合并年度转回购买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调整的摊销或者结转×所得税率)
贷:所得税费用
 
怎么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为何递延所得税计入资本公积?转回为何计入费用?
合并报表将被购买方按购买日公允价值合并,合并报表上的账面价值是公允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以资产所属的法人主体角度计量,而资产并未变换法人主体,也并没有产生应税行为增加计税基础,所以计税基础还是被购买方的账面价值。由此出现暂时性差异。
将被购买方账面价值调整到公允价值,属于评估增值,评估增值任何情况下都是计入资本公积,因为借方记录资产增值,贷方不可能是负债,也不可能是股本、留存收益,不符合他们的核算范围。
因为暂时性差异转回是通过折旧,并计入了成本费用,所以递延所得税转回也计入所得税费用,不是通过资本公积。转回的所得税费用相当于增加了利润,抵消合并层次以公允价值摊销减少的利润,这就是所得税会计的调整作用。
 
  1. 解释:这一步与调整模拟权益法在购买日合并的处理相同,因为购买日还未发生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对应关系存在。值得注意的是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因购买日不编制合并利润表,所以反映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中。另外,目前我国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商誉的处理采用的是母公司理论,合并报表未反映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的商誉,自然少数股东权益中也就不包含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金额(少数股东权益和商誉各少一块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商誉,合并报表上资产和权益借贷平衡)。
借:股本(实收资本)
a
资本公积
b
盈余公积
c
未分配利润
d
商誉(借方差额)
e=f-(abcd)*%
贷:长期股权投资
f
少数股东权益
(abcd)*非控%
未分配利润(贷方差额负商誉)
-e
 
【注意】抵消的资本公积金额b包含子公司账面资本公积+评估增值调整资本公积+评估增值调整的递延所得税确认的资本公积
【注意】商誉在这里还有一个检验的作用,根据合并成本与享有被购买方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出来的金额,如果与抵消分录借贷倒挤的商誉不一致,可能某一个借贷方金额错误。
【注意】子公司的盈余公积应全部抵消,因合并报表是经济主体,而非法律主体,如果考虑法律主体对盈余公积计提的目的而恢复抵消,则违背了合并报表的经济目的。同时,合并报表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功能,在合并报表上不应考虑提取的盈余公积。
  1. 解释:确认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后续影响;在合并报表层次并入的是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净资产金额,所以合并报表上要考虑该差额后续计量对子公司个别报表的调整。
 
基于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金额,调整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假设增值了)
借:管理费用(当年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应补提(差额摊销)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借:营业成本 (当年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应结转(结转差额)的成本)
贷:存货
 
【特别注意】
将净利润调整为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时,如果存在应收账款购买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
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要做一个分录:
借:资本公积-评估减值
贷:应收账款
在后续合并报表编制日,如果子公司收回了此笔应收账款,不论子公司收回金额是多少,合并报表对子公司净利润的调整都是调购买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因为,相对于合并报表而言,只需要考虑合并报表确认的购买日应收账款公允价值与实际收回金额产生的损失(或利得)A,而账面价值与实际收回金额产生的损失(或利得)B已经全部确认在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上了。故,只需考虑购买日应收账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合并报表角度的损失调整,这个损失已经在购买日的合并报表上调减了合并报表上应收账款与资本公积,现在收回了,就要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调整为合并报表角度的,将购买日差额转回。.
从另一个角度看,购买日,合并报表上的应收账款属于购买方支付对价取得的一项资产,取得成本就是公允价值,如果后期收回了相当于用应收账款交换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就是交换成本,公允价值与实际收回的货币资金差额才是损失或利得,故,应该将子公司个别报表上的收回损失(账面价值与收回金额的差额)调整为合并报表角度应确认的损失。
 
  1. 解释:合并报表是按完全合并法合并,与权益法的比例合并法不同。在抵消内部交易的时候是必须将内部交易收入、成本全部抵消,而不像权益法按持股比例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但合并报表存在少数股东权益是否分摊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处理的原则是顺流交易不分摊;逆流交易分摊。顺流交易的损益在母公司的报表里,母公司报表的损益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股东并没有享有顺利交易的损益,所以全部抵消母公司自身的净利润,也就不存在对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分配的问题;逆流交易的内部交易损益在子公司报表上,子公司报表的损益归属于子公司的全体股东,所以要在子公司的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分配。由于分摊的是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净利润,所以,只需要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非控制性损益之间进行分配。
内部交易抵消(顺逆流相同)
借:营业收入         (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收入)
贷:营业成本         (差额))
存货         (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损益×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将内部销售形成的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分摊(逆流交易)。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上面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非控制权益比例)
 
内部交易抵消的分录如何理解
内部交易的销售收入、成本100%抵消,因为在合并整体看其是自己销售给自己,和合并整体中的购买方实现对外销售多少没关系。那为什么内部交易的存货有对外部销售的情况下营业成本抵消金额不是内部交易成本呢?因为,这种情况内部购买方对外销售内部采购的存货是按内部购买成本结的营业成本,在合并角度是多结转成本了,所以就要将实现对外销售而多结转的内部购买成本抵消,并将合并报表角度多结转的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转回。两笔分录分别是:
a 假设全部未对外销售
借:营业收入         (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收入)
贷:营业成本   (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成本)
存货   (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损益)
b 但有部分实现对外销售,调整
借:存货 (按内部购买价格确认的存货对外销售多结转的存货)
贷:营业成本   (按内部购买价格确认的存货销售多结转的营业成本)
【注】多结转的金额=内部交易全部未实现损益×实现对外销售比例
 
还有一种理解方法:已经实现对外销售部分购买方单体上全部结转成本了,合并报表直接抵消内部销售方收入、内部购买方成本即可:
借:营业收入         (已经对外销售部分对应内部销售方确认的内部交易收入)
贷:营业成本   (金额同借方)
而未实现对外销售部分单体上未进一步会计处理,可以理解为这部分是单独的内部交易并且全部未对外销售,则需要抵消销售方单体针对这部分的收入、成本和合并报表角度购买方的虚增存货:
借:营业收入         (未实现对外销售部分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收入)
贷:营业成本   (未实现对外销售部分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成本)
存货   (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损益)
 
但实务操作上,有一种更简便的方法,即:
借:营业收入         (无论是否对外销售都抵销售方确认的全部内部交易收入)
贷:营业成本   (倒算)
存货   (未实现对外销售的合并报表角度虚增存货金额)
与内部交易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合并调整[1]
内部交易存货相关所得税会计的合并调整(假设内部溢价销售)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步中计算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所得税率)
贷:所得税费用
 
确认因确认逆流存货交易发生的递延所得税对少数股东权益股东的份额。
借:少数股东损益         (上面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
贷:少数股东权益
【注】少数股东损益会在第(5) 见上方步分配,但是逆流交易是个特殊,一般要(也可不)对少数股东承担的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和递延所得税影响部分单独进行分配,因为少数股东损益是以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按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调整后的公允净利润分配的,这个调整后的公允净利润不含内部交易抵消,内部交易抵消不是对子公司报表的调整,而是对母公司合并报表的调整,所以一般不分配给少数股东权益,也就不在第(5)步骤的计算范围,但逆流交易由于确实未实现的抵消部分在子公司,子公司全股东都要承担,虽然逆流交易调整在合并报表,也要分配给少数股东权益。
当然了,我们也可以对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和递延所得税影响强行的在第(5)步前计入子公司的净利润,从而第(5)步骤分配少数股东损益和权益就包含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和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也就无需单独分配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和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如何理解内部交易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由于母子公司均为法人主体,均作为单独的纳税主体,税法认可各自的计税基础,但合并报表对各纳入合并的各方账面价值进行了合并角度调整,导致合并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与个别报表上的计税基础不同,或将个别报表上的暂时性差异金额改变,导致合并报表层次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主要包括抵消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存货和计提的减值。
 
内部交易递延所得税计算
(1)合并报表上的账面价值=相对于销售方的存货成本-相对于销售方的减值金额
【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价值为站在合并财务报表角度期末结存存货的价值,即集团内部销售方(不是购货方)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结果。
(2)合并报表上的计税基础
【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计税基础为存货所属法人主体中的计税基础,即集团内部购货方期末结存存货的账面余额。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期末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所得税税率
【注意】合并报表上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如果与母子公司个别报表上的金额汇总不一致则需在合并报表做调整。
(4)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调整金额 = 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 - 购货方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报表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滚调金额。
 
【特别注意】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相对于销售方的成本,购买方和销售方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都应该等于同一个可变现净值金额。那么,购买方个别报表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合并报表角度一致,不需要调整,因为计税基础合并报表和购买方个别报表一致,购买方的存货账面价值等于可变现净值,合并报表角度相对于销售方的价值也等调整成了可变现净值,两个可变现净值一致,暂时性差异也一致,不存在调整。
 
  1. 解释:为了将购买日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分配到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股东,将少数股东权益股东应享有的子公司当年的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份额确认为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地增加或减少少数股东权益。确定当年留存收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中应归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
在计算少数股东损益的时候无需再考虑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同上一步的解释,如果上一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和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没有单独分配,则在这一步需要考虑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影响),因为上一步将内部交易损益全部抵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后又通过做了一笔减少非控制性损益的方式增加了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这样第一保证内部销售收入成本全部抵消;第二保证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分摊于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权益股东。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损益:
=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少数股权比例
=(子公司当年净利润±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摊销或结转)×少数股权比例
【特别注意】计算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损益只需根据子公司报表净利润±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摊销或结转为基础计算,一般不需要(不单独分配则需要)考虑未实现逆流交易及逆流交易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因为在上一步调整逆流交易及其递延所得税的时候已经分摊给了少数股东损益。而在报表层次做的不影响子公司净利润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整(计入资本公积,并在合并抵消的时候按比例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股东)以及不需要少数股东权益股东分摊的顺流交易,在计算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损益的时候都不需要考虑。
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直接计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资本公积的其他变动也要调整少数股东权益)。
分配子公司除净利润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给少数股东权益
借: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1. 解释:抵销子公司当年计提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的股利,确认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在合并报表整体角度子公司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和分配股利)相当于自己对自己分配,在整体角度不存在分配,所以将其抵消(恢复未分配利润),而分红有点特殊,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分红实际已经支付给合并会计主体以外的非控制性股东,确实已经流出资金并减少净资产了,那少数股东获得资产就要减少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这一点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分红的处理一样,毕竟在合并报表角度,将所有少数股东看成一个整体而言,他们整体对子公司的投资就是类似于权益法的投资,权益法投资收到分红冲减投资)。
抵销子公司当年计提的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贷: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抵销子公司当年分配的股利,以及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
贷: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注】上述分录可以拆分成如下两笔
借:投资收益
贷: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其中,为什么要做“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呢,其真实目的是将对少数股东的分配调整为如下合并报表结果: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银行存款
因为,分配时子公司单体报表已经做了如下:
借: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贷:银行存款
所以,为了将子公司单体报表已经做分红处理分录调整为上述合并报表的结果,就需要补充做“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1.1.2.     成本法下购买日后第二年末合并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
成本法下购买日后第二年末合并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思路同第一年末的编制思路基本一致。但由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编制的,上年编制合并抵销分录的抵销结果并没有反映在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上,因此,编制购买日后第二年末的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首先对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进行滚调或还原。
  1. 将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购买日公允价值;抵销购买日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和对应的购买日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同时,确认商誉。(1) 见下方
  2. 滚调确认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持续计量调整和商誉减值调整的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并确认其对当年损益和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2) 见下方
  3. 确认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的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及对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影响。(3) 见下方
  4. 抵销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内部交易(如果是逆流还有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以及当年内部交易的影响。(3) 见下方
  5. 抵销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6. 将少数股东应享有的子公司当年的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份额确认为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地增加或减少少数股东权益。
  7. 抵销子公司当年计提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的股利,以及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分步骤解析:
  1. 解释:第(1)(2)步的处理与前述第一年的处理原理一致,第(1)(2)步中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整应该合起来看,实际上是将子公司资产负债在合并报表上调整到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金额,而不是合并报表日的公允价值。只是将其拆分为两步,方便第(1)步中得出的母公司享有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一致,进而抵消;同时为第(6)步计算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少数股东损益提供基础。
 
  1. 解释:确认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调整的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因为合并报表是根据个别报表汇总后调整抵消编制,以前年度对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调整不会过入到个别报表,所以只能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将以往的合并报表累积调整滚动着调整到当期合并报表;在差额消失之前,持续确认其对当年损益和资产负债项目的后续计量影响。
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金额,调整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至年初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累计补提的折旧)
管理费用         (当期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应补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至年初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累计应调整的结转成本)
营业成本 (当年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应()结转的成本)
贷:存货
【注】年初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就是至年初的以前年度在合并报表上累计对购买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与购买日公允价值差额对购买日后净利润的影响调整。(3) 见上方
 
  1. 解释:像第(2)步一样,将以前年度的合并报表上对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调整滚调到年初,滚调的金额就是以前年度累计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
=购买日至上年末在调整后(公允价值差额调整和逆流交易调整等)的子公司净利润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 购买日至上年末对股东的分配由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金额+购买日至上年末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购买日至上年末在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其中:
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购买日后至上年末调整后的子公司累积净利润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 购买日后至上年末累积对股东的分配少数股东权益享有的金额
对年初资本公积的影响为=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自购买日后至上年末的累积变动中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
对年初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为=在其他综合收益自购买日后至上年末的累积变动中少数股东权益享有金额
 
合并报表上确认一年前年度的少数股东权益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包括年初公允调整后的累积净利润份额 - 累积分红份额)
资本公积-年初
其他综合收益-年初
贷:少数股东权益
【注】所应调整的明细项目与以前年度的调整保持一致,金额一致。(5) 见上方
 
  1. 解释:抵销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内部交易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以及当年内部交易的影。与上述调整年初金额的原理一致,调整的金额同累计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金额一致,将累计未实现内交易损益的结转到年初未分配利润:
 
抵销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内部交易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年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贷:营业成本         (年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少数股东权益         (年初逆流交易未实现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分摊的)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该逆流交易内部交易抵消调整在下一年如果实现了,则调整确认损益。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抵消当年内部交易的影。将本期内部商品销售收入抵消
借:营业收入         (本年内部交易收入)
贷:营业成本
将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消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期末未实现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
 
【理解1】“抵销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内部交易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这笔对年初的调整不是最终结果,最终结果应该是抵消年初的未实现损益和虚增的存货:“借:年初未分配利润,贷:少数股东权益-年初,贷:存货”。由于截至本年末会有新的未实现内部交易的存货,从而年末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余额包含年初的。因为年末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存货就已经包括了年初的存货,所以存货已经抵消完毕,但是年初的未实现存货在本年又抵消了一次并抵消了营业,所以就有了上述抵消分录恢复营业成本。
【理解2】年初未实现内部交易如果有逆流交易形成,则要在全部的未分配利润中分配一部分到少数股东权益损益,剩下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所以母公司的用年初未分配利润来代替,而少数股东权益损益用年初未分配利润来代替分配,对方科目是少数股东权益。
 
  1. 解释:抵销购买日后至本年年初计提的盈余公积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抵消子公司累计计提的盈余公积。(5) 见上方
借:盈余公积-期末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理解】这里没有提到年初累积分红的滚调,因为分红的滚调放到上述第(3)步骤一起合并滚调了,也可以将少数股东分配的调整后净利润和享有的分红分别调整 (3) 见上方  
 
如上年: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
贷:利润分配-对股东的分配
而今年滚调则将上年的损益类科目替换为年初未分配利润,上述调整滚调变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对分红的滚调结果就是,如下: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可以单独调整,也可以和第(3)步骤一起调整
 
  1. 解释:其他本年调整与第一年的调整除了相同不再说明,包括:确认子公司当年净利润中少数股东应享有的份额,及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资本公积的其他变动也要调整少数股东权益)
抵销子公司当年分配的股利,以及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总结】为什么要滚调年初未分配利润,但不滚调年初合并的公允价值调整等资产负债表项目?
因为,合并报表期初数是用的上年合并完成结果,期初资产负债已经是调整过公允价值的合并金额,合并期初未分配利润也是与上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一致的。但本期合并报表的权益变动表部分的期初仍然是母子公司简单相加。

[1]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50、Q:合并报表库存股的确认成本是多少?
A: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日所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为合并报表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51、Q:权益法的调整有什么呢?
A:
52、Q:权益法下为什么只抵逆流交易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呢?
A:因为顺流交易并不影响子公司个别报表的净利润。
53、Q: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为甚要先抵消子公司的库存股和该库存股的投资收益和该投资收益对应额盈余公积呢?
A:如果不抵消,在抵消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与该库存股和库存股对应的投资收益和盈余公积会分配到少数股东里面这样是不合理的。
54、Q:滚调的会计分录要不要做?
A:在个别报表中可以结转的,不做,在个别报表不能结转的要做。
55、Q:权益法发下分配股利应该怎么理解?
A:权益法下,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时,已经确定投资收益了,当分配股利时,视为投资收益的收回。
56、Q:权益法下子公司利润分配早造成的投资收益转回问题
A:以前年度的投资收益进了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本年的投资收益需要视角差异转换转回本年的未分配利润。
57、Q:子公司交叉持股怎么处理?
A:第一步:
1)通过子公司间相互利润分配,将子公司的利润调整为利润分配后的利润
2)子公司间的利润分配若为成本法,将其调整为权益法
58、Q:单行合并的奥妙是什么?
A:
【总结】:为何在A的最终合并角度B、C的少数股东权益比例是10%呢,B的少数股东比例为何不是甲持有的10%加上乙公司间接持有的B 3%=10%×30%之和13%呢?同理,C的少数股东比例为何不是乙持有的10%加上甲间接持有C的2%=20%×10%之合计12%呢。
解释。(1)在交互分配法的联立方程中求解的净利润中包含相互持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这也是交互分配法的目的),然后根据此净利润权益法调整增加各方享有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得到个别报表净利润。所以C的净利润中包含按30%持股比例确认的享有B的净利润,而C公司按10%确认乙公司享有的少数股东损益时使用的是C 公司的净利润,所以10%中已经含有了间接享有的B公司的归属于集团少数股东乙的损益,不需要再加3%的部分。用公式来讲:
C的净利润=C经营净利润+C享有B的净利润=交互分配法确认的80。
乙享有C10%净利润=(C经营净利润+C享有B的净利润) ×10%
=C净利润×10%+B净利润×30%×10%
所以说,确认乙持有的10%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就已经包含了间接享有的部分。甲持有的10%少数股权权益及损益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就是单行合并的奥妙。
59、Q:子公司交叉持股合并
A:
(1) 首先,设B 公司的利润为B,C 公司的利润为C,可以联立如下方程:
B=50+20%C
C=60+30%B
联立方程组后,解得
B=66 ,C=80
(注:实务中如果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为了合并报表之目的,中间层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按权益法模拟调整,而不论实际持股比例高低和影响力大小。)
a.B对C的投资补做权益法调整,分录为:
借:长期投资
16
贷:投资收益 16
B 公司分享 C 公司利润为 80 ×20%=16
b.C对B的投资补做权益法调整,分录为:
借:长期投资 20
贷:投资收益 20
C 公司分享 B 公司利润为 66 ×30%= 20
经过以上调整,结果如下
净利润
交互分配后应由净利润
持对方股份
应确认投资收益
B
50
66
0.2
16
C
60
80
0.3
20
B的净利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交互分配应有的净利润
60、Q:为什么要做以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28 (40×70%)
少数股东损益 12 (40×30%)
未分配利润---期初 50
贷:利润分配 24(分股利20+提盈余公积4)
  未分配利润---期末 66
C分录中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合计是T公司净利润,因此借贷平衡关系就是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未分配利润那一列的数值: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而做这笔分录的目的是因为T公司的收入、费用具体科目纳入S合并报表,并根据收入成本结转到净利润,最终结转到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因此合并报表上要包含T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但分录B却将其抵消了,就有了分录C中的未分配利润---期末贷方恢复分录B中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中抵消的金额。
同时T收入、费用具体项目纳入合并报表,不需要投资收益代替享有的子公司T的净利润,就将投资收益抵消。又因纳入合并报表的不仅是S公司享有的净利润,T公司的净利润是全部纳入合并,所以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分配给少数股东损益,剩下的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利润。
分录C中未分配利润---期初也正好和合并报表中过入的T公司的个别报表未分配利润---期初抵消,抵消期初是因为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逻辑关系决定的,可索引至4.1 见上方。可以从合并底稿中看到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来源于利润表,而利润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来源于未分配器利润期初、本期的净利润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期末是根据期初和本期计算得来。如果不抵消期初,只抵消期末,则相当于只抵消结果没抵消过程,过程还会汇总出结果,结果就重复了。而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项目均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内同增同减。
61、Q:当子公司分红时,对子公司的净利润有何考虑
A:子公司的净利润中包含母公司的分红。合并层面要增加个别报表没有增加的,抵消个别报表没有抵消的。
62、Q:工作底稿检验
A:
(1) 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每一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 合并底稿的资产负债表借方调整与贷方调整金额相等
(3) 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每一家利润表未分配利润和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相等
(4) 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每一家盈余公积变动和本期利润分配表提取的盈余公积相等
(5) 每一级次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等于子公司(子公司合并报表)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金额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6) 每一级次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损益等于按购买日持续计量的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或子公司合并净利润)乘以少数股东比例
(7) (1) 母公司采用权益法对投资进行处理后; (2) 不存在企业间内部交易的未实现利润; (3) 商誉没有减值这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时,合并净利润应和母公司净利润相等,合并留存收益应和母公司留存收益相等。存在(2)(3)的情况下将合并净利润加上商誉减值和为实现内部损益母公司承担的部分后也等于母公司净利润
63、Q:合并的终极理念是什么?
A:抵消长投对子公司的净资产,并确认出少数股东权益,将投资收益转到未分配利润。
需要交以前年度计提的盈余公积调到期初未分配利润。
64、Q:如何理解成本法和权益法?
A:成本法是在总体里面剔除少数股东的,权益法先在总体上加出母公司的,在吧总体给减掉。
65、Q: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留存收益英爱怎么处理?
A: 理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按以下原则,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和未分配利润:
  ①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②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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