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企业。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信息。
3、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以及银行信誉度良好。
4、近两年使用财政资金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5、凡申请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的企业还须具备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单个项目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申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的企业必须是国家或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主管部门: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工信委。
三、申报时间:根据当年的项目指南,企业每年3月至4月申报项目。
四、申报程序:
五、相关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六、相关文件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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