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阳光化”,使民间借贷从“地下”转为“地上”。温州市新成立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公司化形式运营,注册资金600万元,由14家法人、8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主要职能是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和相关配套服务机构提供场地、信息汇总及发布、借贷登记等综合服务,并通过相应的进驻机构为个人、机构、企业提供资金供需撮合以及融资信息、第三方鉴证、资信评价等专项服务。
温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债券化”,使百姓闲置资金从“不参与”变为“能参与”。将一些基础设施项目以债券形式让老百姓参与投资。已发行的“2012年温州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
民间资本“股权化”,使“死”股权通过挂牌交易转变为“活”股权。由于证券市场最多仅能满足20%的企业上市,其他80%的股份制公司股权不能流通。如果不打通80%企业的融资通道,区域经济就会被扼制。为此,温州市成立了股权营运中心,作为未上市公司股权挂牌交易的平台。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标化”,使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和贷款规模由“小”变“大”。温州市出台《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标工作方案》,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使已开业的28家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金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
大额民间资本“参股化”,使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结构由“单一”变“多元”。推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已成立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投资参股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促使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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