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二字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经方》,其云:“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故谚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这里的“中”读去声,“中(zhòng)”。“中医”即指中等水平的医生。
而名词性的“中医”真正出现得到鸦片战争前后。东印度公司给中国医学起名为中医,以方便区别中西医。1936年,国民党政府制定了《中医条例》正式法定了中医二字。
中医药的起源是出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特别是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
早期的人类衣食住行都十分粗糙,常常会因为误食有毒植物而发生呕吐、腹泻、昏迷、甚至死亡。为了保护自己,人们经过了无数次的尝试和经验积累,分析和总结出哪些东西吃了会使人生病,哪些植物吃了可以缓解或者解除痛苦。之后,人们又通过生产劳动、生活实践获得了更多的医疗知识。因为实践劳动,人们才逐步获得了可用于治疗的砭石、骨针等,认识到药用植物、动物和矿物的性能,才能获得更多的医疗知识。
习惯上中医指汉族的医学,而中国传统医学还应包括藏医,蒙医,壮医,彝医等等。
中医的特色是:以阴阳五行为说理工具,经络,脏腑,气血为形态功能基础,七情六淫为病因,阴阳失调,邪正相争为发病主要矛盾的独特理论体系;以药物内服外治,针灸,推拿,气功等为内容的丰富多彩的治疗手段;以及体现中医整体观点,包含理,法,方,药的“辩证论治”临床治疗原则。
中医在日本称为汉医或东洋医学,在朝鲜,越南称为东医,已成为这些国家具有其民族特点的传统医学。
中医起源很早。
在成书于战国到泰汉时期的《黄帝内经》中,中医的理论体系已基本形成。
东汉末年,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总结了中医辩证论治原则。
以后,中医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有所发展。
以中医分科为例,《周礼·天官》记载当时宫廷医生只分食医(相当于营养师),疾医(相当于内科),疡医(相当于外伤科)和兽医。
到明代,太医院设十三科,即大方脉(相当于内科),伤寒(即热病),妇人,小方脉(相当于儿科),口齿,咽喉,眼,疮疡,接骨(或正骨),金创,针灸,按摩,祝由。
清初,从小方脉中更分出痘疹科。
但近代,由于西洋医学的输入和旧政府对中医的歧视和排挤,中医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而停滞不前。
新中国成立后,阻碍才得以消除。
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全国建立中医院,创办中医高等学校,提倡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学。
80年代,进一步提出中医现代化,用现代科学包括现代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多学科,多途径研究和发展中医。
中医辩证学是正确认识和辨别中医“证”的一门学科,是中医基本理论和临床实践之间的桥梁。
所谓“证”,是症状和体征的集合,是疾病的临床综合表现,但又与“综合症”不同,它是中医特有的概念。
“证”是客观存在的病理状态,是中医病机的反映,表现了疾病过程中邪正相急和阴阳失调的情况,比较接近疾病的本质。
如临床表现为黄疸,肋痛,发热,口苦,尿黄赤,舌苔黄腻,脉弦滑数等,可辨为“肝胆湿热证”,是指湿热病邪蕴结在肝胆病位,邪气盛而正未衰,属于实证。
一种证可见于多种病,一种病的不同阶段也可出现不同的证,这就是异病同治,同病异治的理论依据。
中医辩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其中“治病者,取有余而益不足”的记载,可看作是辨虚,实证的萌芽。
《黄帝内经》中有“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等论述,可认为是中医辩证学最早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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