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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字当头,缩短“三调”成果应用磨合期

前段时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文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这标志着“三调”成果全面进入实质性应用阶段。笔者以为,基层自然资源部门应坚持早字当头,超前谋划、系统推进,尽量缩短成果应用磨合期,把“三调”成果用好用活。

基础要早统一。当下,各地“三调”主要数据成果已陆续公布,自然资源各项业务工作应主动把基础信息统一到“三调”成果上来。用统一底数进行数据分析,以统一底图进行套合比对,分别形成与之相匹配的最新成果。比如,规划方面重点关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及新增空间等预期性指标的变化情况;用地方面重点关注地类变化的真实性、合法性对项目报批的影响;监管方面重点关注存量违法用地性质和数量的变化情况;其他专项规划则需要考虑与“三调”数据如何无缝衔接等问题。

问题应早发现。现状地类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会给用地管理带来新问题。比如,因“三调”耕地认定标准变化,可能影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确定;“三调”成果与现行规划用地分类的差异,可能影响规划继续推进实施;因现状地类变化,可能影响重大项目、民生工程落地;“三调”地类调整后,还可能带来与乡村振兴、宅基地、承包地相关的实际问题;各类专项规划与“三调”成果衔接中,技术标准和规范需要统一等。上述这些问题,越早发现就越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处置宜早到位。问题与矛盾及早处置有利于缩短“三调”成果应用的磨合期,强化“三调”成果的权威性。因此,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主动对接“三调”成果,抓好推进落实。比如,针对规划类问题,可结合当下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过规划数据转换与“三调”成果融合,实现各类空间规划在“一张图”上有效衔接;针对项目落地方面问题,可依据相关规定,明确建设项目用地地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针对用地监管方面问题,可以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探索治理之策;针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问题,可以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对任务作出调整并完善相关措施;对于专项规划与“三调”数据的衔接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攻关实现标准和规范的统一。

部门需早协调。“三调”成果的应用不仅关系到自然资源部门,也涉及交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诸多部门。因此,要拓展服务范围,提升“三调”成果的服务能力。一方面,在遵守相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发布主要数据,形成面向自然资源系统内部、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的成果序列,做好标准对接、统一规范,实现数据共享;另一方面,以“三调”数据为底图,通过接口服务、数据交换、主动推送等方式实现数据协同,打通部门壁垒,构建服务区域发展的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要素的“一张图”管理。

“三调”成果来之不易,扎实应用尤为关键。期待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能以早字当头,主动作为,让“三调”成果更好地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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