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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长论坛|强化建设用地“5 1”精准保障 助力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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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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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晓勇

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土地资源。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和实施,是提升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益,化解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双重压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将资源节约确定为基本国策和优先战略,多次对实行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写入党的报告,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黔南州自然资源系统将聚焦“两统一”职责,突出抓好建设用地全流程规范管理,全力做到精准选址、精准报批、精准供应、精准监管、精准评价,以精准服务为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精准选址,做到精准服务

精准选址是建设用地能否顺利报批,实现高效精准保障的前提。要做到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行业产业规划,确保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规划选址的科学性、用地规模的合理性。州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提前介入,定期主动对接同级发改、工信、投促(招商)、交通、水务等项目主管部门,促进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按年度或项目周期建立跟踪服务管理台账,随时掌握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的用地需求和落地建设意向。协同推动健全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联动抓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成熟程度、资源保障能力、产品(服务)市场需求、预期经济效益、投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充分论证,避免出现“圈地” “囤地”行为;经综合评估认为符合立项条件的,合理确定建设标准、用地规模,避免多占土地,造成资源浪费。强化选址主导作用,联合开展建设项目选址踏勘,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合法、合规、合理。经综合审查,认为项目选址合规应当给予用地保障的,及时办理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不同意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按照一次性告知要求向申请用地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优化程序精简材料,有关部门已在项目生成阶段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提出明确意见的,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时,不再重复审查相关内容,也不再要求用地单位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建设项目选址一经确定,即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帮助解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超前服务、精准服务,为建设用地顺利报批打好基础。
二、强化精准报批,做到精准服务

精准报批是项目能否顺利落地建设,实现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土地的基础。要做到建设用地报批所需耕地占补平衡等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等已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符合法律规定、征前程序合规完善、报批材料精简齐全、勘测数据准确无误、申报用地规模合理,盘活存量与申报增量挂钩,辖区不存在大量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确保建设用地顺利申报、尽快获批,建设用地批准后供得出、用得好、有效益。自然资源部门将着力推动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储备工作有机衔接,会同财政部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按程序报批和备案,并录入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协调落实资金和指标要素保障,科学测算用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前期开发等费用需求,将用地报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后期持续管护,确保增减挂钩指标和新增耕地指标真实有效。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严格履行《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及公告、听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补偿登记等土地征收报批前期工作程序。及时组织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报材料,按规定对申请用地的合规性、占用地类、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安置方案、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征前法定程序履行情况、信访及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情况、压占测量标志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前置审批事项有存疑问题的,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接核实;认为需修改完善的,以书面形式向申请用地单位一次性告知修改完善意见。逐一明确州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办理时限,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进行并行审查,避免重复提交材料、重复进行审查,全面提高审查效率。



三、强化精准供应,做到精准服务

精准供应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实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关键。要通过做到征收土地程序合法,土地前期开发达标,供地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规模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用地项目投资已落实、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高、社会效应好,确保建设用地供得出、能建设、快投产、有效益。州级自然资源部门将督促指导县市充分发挥土地储备机构的作用,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或收回收购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及时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征地拆迁和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达到土地供应的“净地”条件。指导县级土地储备机构切实履行筹集管理建设用地报批资金和征拆补偿资金、按照程序实施征地拆迁补偿、报经批准收回收购土地、实施土地供应前期开发、清算土地供应成本和收益等职责,依法取得储备土地,做好储备土地登记,组织实施土地前期开发,落实管护利用措施,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储备资料管理。督促指导县市实行有保有控政策,优先保障补短板、强基础、惠民生等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用地,支持资源优势产业和有技术、有市场、低消耗、低污染的工业项目用地;适当控制供过于求的商业房产用地供应;严格控制与城镇人口规模不相称的宽马路、大广场等设施以及缺乏自然资源或人文资源支撑,对游客缺乏吸引力的古城、古镇、古庙、湿地公园等人造景区的建设用地。对投资总量大、占用土地多、建设周期长的园区大型项目,要按照整体规划、总量预留、分期报批的方式进行供地,避免因市场变化或投资不落实造成大面积的土地闲置。根据土地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本地区的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土地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本地区的土地基准地价,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土地供需实现动态平衡。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的,严格按照规定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无合法权属来源、未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未解除抵押登记、无明确规划条件的,不得进行土地出让。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在对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区域性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区域性产业准入指标体系,推行工商产业“标准地”出让制度,实行定标出让、按标施建、对标验收,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土地供应环节形成的相关资料信息,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实行土地供应资料信息共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再重复提交,提高登记效率,做好“贵人服务”。
四、强化精准监管,做到精准服务

精准监管是加强跟踪巡查核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环节。要做到以宗地为单元,以供地合同为依据,加强动态巡查、监测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状况、土地利用水平。通过预警提醒、现场核查、违约处置、违法查处等手段,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严格履行《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事项,确保建设用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黔南州自然资源系统将加快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州县乡三级联动,协同抓好全程全覆盖监测监管。州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分别设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专岗专人,负责动态巡查的任务分配、工作督促和结果反馈。乡镇自然资源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按照动态巡查的工作内容和分配任务,适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严把信息录入关,以县域为单元明确专人在规定时限内将土地供应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建立《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将巡查任务分配至相应的乡镇自然资源工作机构,并负责督促现场巡查核查。实行监管信息公示,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醒目位置设立《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公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和拟定竣工时间、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和监管机构、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交申报资料,由专岗人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信息录入监测监管系统。落实预警提醒制度,由专岗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提醒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及时缴纳价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价款缴纳情况及相关凭证录入监测监管系统。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和监测监管系统的预警提醒,将《开工提醒书》或《竣工提醒书》送达土地使用权人,督促用地单位按约定时限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经依法批准延期的,实时更新信息并持续落实动态监测监管。强化动态监测核查,组织人员在约定开竣工时间、实际开竣工验收等时点开展实地核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信息录入监测监管系统。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依法对涉嫌闲置的建设用地及时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置,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做好诚信档案管理,根据监测监管系统反映的土地使用权人违规违约记录,分级建立建设用地诚信档案,从成交确认、开发建设条件复核、合同履行等方面做好诚信记录。被计入用地诚信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在州域范围内限制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五、强化精准评价,做到精准服务

精准评价是科学评估土地利用成效,分析节约集约用地潜力,推动土地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要以宗地为单元,查清土地利用效益指标执行情况,通过土地利用效益综合分析评价,准确掌握单宗土地和一定区域土地利用综合情况,以便于政府科学决策,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黔南州自然资源系统将在做好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起底大调查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工作,以宗地为单元重点查清建设用地的规划指标、经济指标、生态指标、社会贡献等情况,建立宗地利用效益信息库。在宗地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和整体分析,形成土地利用效益综合评价成果,纳入自然资源信息化平台管理和运用。充分结合土地利用现场巡查核查和动态监测监管数据,实行宗地评价指标信息动态更新。准确掌握最近时点每宗建设用地评价指标信息和一定区域内存量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数量以及利用情况,为政府科学合理确定开发区(园区)开发范围和开发强度、科学合理确定区域性产业发展方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等提供精准可靠依据,推动实现政府对土地要素的宏观调控、精准管控。
 


编  辑|张远波

审  校|卢文远

编  审|李奇松

  来  源 |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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