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本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五种分别为 1 免、退税: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应退税额=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适用外贸企业) 对于出口环节免征出口增值税,并按照一定退税率返还企业对应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2.先征后退(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而委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 先对出口货物征收一定税率的出口增值税,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退还这部分的销项税(该比例并非出口退税率) 3.免抵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并允许抵扣进项税,同时按照一定的退税率返还企业部分进项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项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4.免抵税(适用国家列明的钢铁生产企业) 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并允许抵扣进项税,但不享受出口退税 5.免税(来料加工等贸易形式等,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等) 出口环节免税,不允许抵扣,也不享受出口退税 另外,随着目前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为减少贸易纠纷和摩擦,国家逐步取消了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从而出现了该部分货物需要视同内销缴税的情况,由此出现了一种新的出口退(免)税形式,即征抵税,征收出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除此以外,享受出口退税的企业由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口退税的申报工作,无法享受出口退税,也会出现征抵税的情况。此时增值税就完全与内贸中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无任何区别了。 以上是出口环节中,增值税管理的主要形式(消费税参照对应的增值税政策执行),从上面可以看出,享受何种税收优惠政策是视企业性质和商品贸易方式而定,对mxl_celia的部分观点我不敢苟同,比如“出口退税的一个原则是先征后退,退税以已征税为前提或免抵退”就误解了出口退税的概念,先征后退并不是出口退税的一个原则,此处的“征”指的是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而非进项税,实施上不存在“先征”也可享受“退”,外贸企业就是如此。当然,这也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仅限于学术性探讨,如我有何不妥之处,也还请赐教。 另外,出口退(免)增值税,除与企业性质有关外,还与货物的范围有关,分为一般退(免)税的货物,特准退(免)税货物,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特准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等四大类具体可参照: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http://www.szwl.cn/wuliu34/wl2557 最后回到lz提出的出口退税与出口免税存在哪些不同这个问题上来 ,出口退税与出口免税最大的不同是:1、他们针对的对象不同,出口退税针对进项税,出口免税针对销项税;2、在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货物范围上,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货物将享用不用的出口退税或出口免税政策,或同时享用两种政策。当然mxl_celia提到的观点也不无道理,出口退税与出口免税都是国家给与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是对出口企业的一种实质性补贴,这也由此成为中国与wto其他成员国贸易纠纷中的一个焦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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