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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丨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我省职业院校开展系列提升项目


近日,省教育发布《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计划系列提升项目的通知》(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自行查看)

第十一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团队是如何认定的?第二届山东省职业院校青年技能名师如何遴选?我们一起来看!



🔷第十一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认定名额为50名左右,每校推荐1名候选人。

🔷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团队:各高职院校每校限推荐1个团队;各市推荐团队限额如下。

🔷第二届山东省职业院校青年技能名师:本届遴选100名左右(中职50名左右、高职50名左右)青年教师;各市推荐限额如下,各高职院校可推荐2人参与评选。





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

计划系列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要求,近几年来,我省开展了一系列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提升项目。现将《第十一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认定工作方案》、《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团队认定工作方案》、《第二届山东省职业院校青年技能名师遴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第十一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

教学名师认定工作方案


一、认定范围

在高等职业院校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优先考虑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和行业影响力、长期承担技术技能课程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兼职教师参评,须由聘任学校出具兼职聘任证明,其中学校间互聘兼职教师还须出具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同意兼职证明。

已获得往届国家教学名师或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认定,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认定。


二、认定名额及推荐数量

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认定名额为50名左右,入选者将由山东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荣誉证书。每校推荐1名候选人。


 三、认定条件


(一)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经历;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下列项目中2项以上条件:

1.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群)负责人或国家级教改试点等专业主要成员(前5位);

2.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主讲教师;

3.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国家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5位);

4.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主要成员(前5位);

5.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国家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前5位);

6.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奖项;

7.指导学生大赛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三)

其他条件依照《第十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认定指标体系》。



 四、认定程序与办法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候选人须经院(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或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等)审议通过,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二)候选人登录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管理系统填报教学名师认定相关信息,所在学校对其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于5月30日20:00之前提交管理系统。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和会议评审、行政审核和公示等环节,确定最终人选并行文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教学名师认定工作要公开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监督,对拉票贿选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严厉处罚。经查实,属于个人行为的,取消当事人当届和今后5届参评资格,并取消相关学校今后2届推荐资格;属于学校行为的,取消当届和今后3届推荐资格。

(二)各学校于5月20日前将教学名师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973680932@qq.com。

(三)各学校于5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1.第十一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

2.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光盘一式5张。

3.第十一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1份。

4.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式5张(文件为flv格式,不大于20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相关材料请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自行下载。




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团队

认定工作方案


一、认定条件

(一)“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团队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团队规模适度,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二)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专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教学设计及基础性课程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对专业课教师取得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有制度保障;实践教学能力和效益突出。

(三)综合素质高的团队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担任过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或指导过学生社团工作,在履行育人职责方面业绩显著;具有较强的教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

(四)突出质量与效益的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将学校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技术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建设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教学效果;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术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五)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流程再造等社会服务;针对企业生产实际,主持或参与横向课题;服务项目多、质量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认定程序

(一)择优推荐。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学团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职学校候选团队由各市教育局择优推荐面向全市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高职院校候选团队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等)审议通过,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推荐名额。各高职院校每校限推荐1个团队,各市推荐团队限额如下。

(三)评审与公布。我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三、相关要求

教学团队推荐工作要公开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校与团队当年及今后3年推荐资格。

各市、各高职院校于2018年3月31日前,在“山东省职业教育服务平台”的“应用平台”中登录“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团队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工作,并将《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团队评定推荐表》、《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厅职业教育处。


相关材料请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自行下载。




第二届山东省职业院校青年技能名师

遴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职业教育加强内涵建设、实现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队伍,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保障。


二、遴选数量

本届遴选100名左右(中职50名左右、高职50名左右)青年教师作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对象。经过三年重点培养,着力提升培养对象的教学水平、专业技能、教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队伍,服务全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需要。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从教5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

3.具有与任职专业相关的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在行业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工作业绩

1.中职教师

(1)日常教学方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2)专业技能方面。在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或微课大赛等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项。

(3)教学研究方面。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前5位),或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

(4)质量工程方面。执讲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公开课,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方案(教学标准)开发工作、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品牌专业建设、“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点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职业教育专业论文(第1位)。

2.高职教师

(1)日常教学方面。教学效果较好,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160学时/学年;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学生评价较高,近3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应位于全校教师的前30%。

(2)专业技能方面。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在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微课大赛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奖项。

(3)质量工程方面。具备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参与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群)、“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点、教学团队建设或现代学徒制试点(前5位);主持或主讲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参与教学资源库建设(前5位);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方案(教学标准)开发工作;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前5位),或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

(4)科研和社会服务成效明显。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培训、生产和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取得良好效果;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应用推广,具有一定成效;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前5位),或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


四、遴选程序

(一)择优推荐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中职学校候选人由各市教育局择优推荐面向全市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职院校候选人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等)审议通过,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各市推荐限额附后,各高职院校可推荐2人参与评选。

(二)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并重点考察以下环节。

1. 录制课堂教学实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力。所选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视频文件格式应为flv格式,大小控制在200MB以内。

2.专业技能考核。根据对候选人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能力及其他体现技能方面的考察情况,择机按照专业大类成立由职业教育专家和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确定是否组织实地技能考核。


五、管理保障

(一)经费支持。在培养周期内,各学校为培养对象提供一定培养经费,专项用于进修、培训、学术研讨、企业实践锻炼及开展教学研究等。申报承诺的培养经费由学校专项管理。我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结合中央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二)管理考核。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周期为3年。我厅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届满考核合格后,颁发“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证书。培养期内,如果调离职业教育系统或有违规违纪现象,资格自动取消。

(三)保障措施。各市及各高职院校要建立健全青年技能名师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培养方案,加大青年教师教学研究、实践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培养投入,确保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六、材料报送

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务于2018年3月15日前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和《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1214室。其中,中职学校推荐人选材料以市为单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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