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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和女拳,建立在伪命题上的争执!

要讲清楚什么是女权,就要先搞清楚什么是权利,权利的来源又是什么?

权利是什么?简单点说,就是对某种事物的掌控权力和利益分配。与权利相对应的是义务,你享受多少权利,就要尽到多少义务,做出多少贡献。

所以,权利的来源也就清楚了,一般来说就是通过尽义务来获得权利。谁做的贡献大,谁就能有更大的权利。

比如,在军队中,指挥官做出的贡献一定要大于普通士兵,能力也一定要高于普通士兵,否则,士兵是不会听从你指挥的!

在企业中也是一样的,做为企业老板或管理者,也一样要对企业做更大的贡献,尽更大的义务,才会相应获得更多的权利。

在家庭中同样如此,谁对家庭的贡献大,谁在家庭里就更有话语权。当然了,家庭的复杂性远超一般的企业,对家庭的贡献也不能单纯依靠赚钱能力来衡量。

权利和义务需要平衡,但更需要指出,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绝不是静态不变的,二者之间总是处于动态变化中。

比如,一个皇朝的建立,对开国君主来说,在他开国创业阶段,他付出的贡献要大于他的所得。而一旦王朝建立成功,情况就会慢慢发生逆转,他开始更多地享受权利,而且这种权利还可以传承给他的子孙。直到某一天,这种权利透支已经超过平衡的极限,整个体系就会崩塌,王朝就会灭亡。

明白了权利的来源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关系,我们再来看看女权和男权。

女权对应的是男权,这两个词都是新东西,并不是中国传统中就存在的。当今社会倡导的女权,是基于存在男权这个前提。但男权真的存在吗?

当这个疑问被提出后,一定会引来很多人的愤慨,他们会举出很多男性享有更大权利的例子,但如果我们再多问一句:

慨文认为,至少在现代中国是不存在男权的,至于有些(不是全部)男性享有更多权利,也仅仅是因为他们有更多的贡献,尽了更多的义务。而且,这种权利也并不是全方位的,也仅仅是在他做出更大贡献的方面。

比如,消防队员,在一线火场的基本上都是男性,你说这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义务?之所以选择男性,并不存在性别歧视,只是因为男性在身体条件方面更适合这个岗位。类似的还有战斗部队的军人,武警,煤矿工人,建筑工地的工人等危险性或重体力有关的岗位。

但在另一些岗位,女性反而更适合,比如幼儿园老师,护士等,对于孩子来说,女性温柔的声音,体贴、细致、耐心的特质,不具攻击力的外表,会让儿童更安心。

对于病人来说,被一个温和耐心的女性照顾,会在心理上感觉更舒缓,更容易减缓病人的焦虑情绪。

对于一家私营企业,老板关心的是企业经营状态和盈利能力,什么人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他们就会选谁,你能说一个正常的老板不是基于利益而是因为性别而选择员工吗?

哪些岗位更适合男性,哪些岗位更适合女性,都不是凭空想象的,都是基于整个社会大量的经验得来的。

所以,目前来说,中国社会就不存在男权,男权就是一个伪概念,每个人都是基于自己的贡献来享受权利的。

既然如此,我们难道就什么都不要做了吗?当然不是!

前面说过,权利和义务是一种动态平衡,但是如果这种平衡过于倾斜了,就需要进行调整,让这个平衡重新趋于稳定或者建立新的平衡。

权利和义务就像天平的两个托盘,但这两个托盘永远不会停在水平的那一刻,永远是处于动态的,有一只规则之手,不断地在天平两端添加砝码,试图让天平平衡。这就是对平衡的维护,但如果这个规则之手不能维护平衡,这个平衡就崩溃了。

比如著名的球星C罗,在他加入皇家马德里俱乐部时,正是他的巅峰时刻,他对俱乐部做出的贡献是超出他获得的收益的。在这一阶段,俱乐部每次和他续约时都会增加他的工资,因为俱乐部知道C罗的价值超过俱乐部的工资付出。

到了2018年,皇家马德里俱乐部认为33岁的C罗在皇马获得的权利,已经超出他对俱乐部的贡献了,这个平衡已经不能维持了,于是将他转让给意大利的尤文图斯队。

在C罗的皇马生涯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权利和义务这个平衡关系的维护和崩塌过程。

在一个社会中,由于每个人的能力不同,所以根本做不到完全平等,每个人都有自己适合的位置,并获得相对应的权利。你不能要求一个科学家和一位搬运工享有相同的权利。但我们并不是说要完完全全保持这种不平等。

在自然生物界有一种优胜劣汰的达尔文理论,认为生物的进化是优胜劣汰的,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毫无同情心可言。但在人类社会中,我们必须杜绝社会达尔文主义。

人类是感情动物,是有同情心的,比如对儿童就必须予以保护,成年人绝不可以欺凌儿童。

对残疾人也需要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予以关照,对低收入人群,也应该给予某些照顾。

这些定格在法律法规中的格外关照,就是在尽量维护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一种人为干预的手段。

对于女性也是一样,因为女性在身体条件方面,天然弱于男性,所以我们有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女性进行保护。在体育比赛中,也要分开男女组进行比赛,以维持一种适当的公平。

保护是应该的,也要在全社会中积极实现,但保护并不意味着完全平等。个人权利的获得,还是要以个人尽到的义务来衡量。作出多少贡献,获得多少权利,是整个社会保持平衡的关键。

女权和女拳要怎么区分呢?如果讲理论分析,就太冗长无趣了,我这里用一个简单形象的小例子来说明。

比如,一群老同学十年后聚餐,在如何付账的问题上,有男同学提出由男性AA制付账,女生免费。女拳和女权分别是这样表现的。

女拳:好呀,好呀,大赞,爱死你了!

女权:凭什么让我免费,我难道不是人吗?

看明白了吗?

真正的女权就是什么都要和男性一样,而女拳则只是披着女权的外衣,只要求权利,而不想付出。

那么女权就一定正确吗?前面已经分析过,女权是基于男权这个假设的概念产生的,所以,女权也是伪命题。

因为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能力和做出的贡献也是不同的,怎么可能获得完全平等的权利?就是男性之间也不是平等的,也是根据做出的贡献不同享受不同的权利。

你能让一个女性和男性一样做消防队员吗?显然不行,因为从这个行业的要求来说,女性因为体力原因,对这个岗位不是最优的选择。因为整个社会的进步,就是要求社会资源尽量做到最优配置。如果我们让潘长江打篮球,让姚明演小品,就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同样的,如果我们要求一位娇柔的女性去挖煤,让一个糙老爷们去当幼儿园老师,你觉得合适吗?

至于女拳,就不要理会她们了,这就是一群试图不劳而获的人,试图通过大声叫嚷获得超值利益的人。

女权是值得尊敬的,虽然她们努力的方向是错误的,但她们是特别有尊严的人,但对女拳我们就只剩下鄙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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