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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第六感



即使你对神话不太熟悉,也应该能看懂这幅画:


对于即将离开的男人,女人一边说着“你不要走”,一边发挥自己的全部魅力极力挽留。


然而终究还是无法阻止男人远行的脚步,我们甚至能从画面中读出这样的预感。


美艳的维纳斯自然魅力无穷,而这幅作品中丘比特萌态十足、令人忍俊不禁的动作也是一大亮点(可惜脸一点儿也不可爱)。


丘比特站在维纳斯这边,为了不让阿多尼斯(Adonis)离开,不仅双臂紧紧抱住他的大腿,连圆滚滚的小短腿也在一起用力。


鲁本斯希望通过这样的场景,表现出阿多尼斯内心的犹豫不决。



另一边,提香笔下的同一主题作品中,丘比特陷入了沉眠。


爱神丘比特的沉睡意味着爱的消失,即是说阿多尼斯对维纳斯已经没有爱了。


与鲁本斯版的阿多尼斯相比,这位仁兄俯视维纳斯的眼神异常冷漠。


那么,画中的这三位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某一天,维纳斯正在与胖儿子丘比特玩耍,一支箭突然从丘比特背上的箭筒里飞出,射中了她的胸部。


虽然伤势不重,但丘比特的“爱情之箭”威力巨大,让维纳斯在瞬间就被爱情的烈焰包围。


而她爱上的人,就是正好在那时遇到的下界人类——阿多尼斯。


(鲁本斯笔下的丘比特会牢牢抱住阿多尼斯的腿,也许是这个孩子也觉得自己必须为这件事负责吧。)


事实上,这位阿多尼斯的出生,与维纳斯有非常非常深的渊源。


请各位回忆一下“男人的‘皮格马利翁’幻想”这一节,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爱上了自己创作的雕像,于是到维纳斯的神殿中祈祷,请女神赐予雕像生命,最终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


两人结婚之后生下了帕福斯,帕福斯生下喀倪剌斯,而喀倪剌斯生下一个名叫密耳拉的女儿。


身为皮格马利翁曾孙女的密耳拉,由于疏于供奉维纳斯,而被女神记恨。


维纳斯的惩罚依然很严酷。她命令丘比特射出爱情之箭,设计让密耳拉爱上自己的亲生父亲喀倪刺斯。


密耳拉爱得如痴如醉,居然伪装成其他女人每夜潜入父亲的卧室。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当真实身份被父亲拆穿,密耳拉羞愧难当只得离家出走,在森林中流浪了9个月。


这时,她的腹中已经怀上了因乱伦产生的罪恶之子。


接近临盆时,密耳拉向天祈祷,自己已经无法活下去,也没有颜面前往冥界,请将她生与死的权利一并没收:这份请求被上天接受,密耳拉在转瞬间变成了一棵没药树。


(从这种树上取得的树脂就是没药,据说是密耳拉的眼泪化成的。这种神圣的香料是耶稣出生时东方三博士赠送的礼物,可以作为防腐剂和镇静剂使用,同时也是抑制性欲的药剂。然而它却由一个犯下近亲乱伦大罪的女子化身而来,实在意味深长)

  

不久,一个天使般的男孩从没药树的裂缝中降生。这就是阿多尼斯。


他被森林中的宁芙抚养长大,成为一位拥有稀世容貌的花美男。


而多年后维纳斯爱上阿多尼斯,简直就是古希腊版的“现世报”了。


由于前世开始的各种因缘际会重叠交错,造成现世繁复错杂的人际关系,这与歌舞伎中因果轮回的世界观非常相似。


回到维纳斯与阿多尼斯的故事。爱上了阿多尼斯的爱欲女神自此之后就不再返同天界,不分昼夜与阿多尼斯厮守在一起,不愿分离。


阿多尼斯爱好狩猎,经常驰骋于原野、山间,于是维纳斯模仿狩猎与月之女神狄安娜,紧紧跟随在情郎身边,所以大部分名叫“维纳斯与阿多尼斯”的绘画作品都会在背景里画上森林。

  

作为一个拥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的年轻人,阿多尼斯从来不在乎行动的后果,这让拥有永恒之美的女神非常担心。


狩猎时,经常发生猎人与猎物角色对调的情况,野兔、鹿一类的温顺动物倒也罢了,但与熊、狼、野猪等猛兽对峙时就可能有生命危险。


为了让年轻的恋人远离危险,维纳斯只能像个年长的妻子一样反复劝说:“虽然你拥有让我也迷恋不已的魅力,但野兽可不吃这一套。”


“真是个啰嗦的女人,我爱怎样就怎样,不用你多嘴!”——阿多尼斯也与大部分男性一样,对女人的话表面上满口答应,但心里却毫不在意。


于是,当猎犬因发现野猪而开始狂吠时,他也立刻热血沸腾,一把抓起长枪,准备从维纳斯身边离开(说不定他连丘比特都会一脚踹飞)。


故事说到这里,我们不是不能理解男人心中的浪漫情结——拒绝美女的挽留,为了事业、梦想而勇敢打拼。


但是,也绝不能小看了女人的第六感。当女人觉得“危险”、“好担心”的时候,一般都会灵验,务必要当心哦!


言归正传。


维纳斯除了阿多尼斯之外,还有一个恋人,就是战神马尔斯(参阅“满不在乎的维纳斯”一节)。


他对于自己被维纳斯完全遗忘非常不满,所以一直伺机杀掉阿多尼斯:猎犬们发现的野猪其实是马尔斯变身而成的,所以面对全副武装手持长枪而来的人类青年,这只野猪能轻而易举地用獠牙造成对方的致命伤。


不仅如此,马尔斯还对不忠的恋人施以了小小的报复:当维纳斯听到阿多尼斯的惨叫慌忙赶到他身边时,马尔斯设下圈套让自玫瑰的花刺扎中维纳斯的脚底,鲜血流淌到白玫瑰的花瓣上,令玫瑰变成了红色。


原本玫瑰是维纳斯的圣花,在此之前只开白花,但此后就开出红色的玫瑰。


在这个神话故事中,还存在着另一种花的诞生传说。


阿多尼斯在维纳斯的怀里死去了。他的鲜血滴落在地面,当维纳斯哭着洒下涅塔尔神酒,血红的银莲花(anemone coronaria)从阿多尼斯的鲜血中盛开。


这种花因轻风吹拂而绽放,转瞬又在下一季的风中凋零,花期极短,却因为这份脆弱和虚幻,显得尤为美丽。


银莲花的语源也来自希腊语的“anemos”(风)。


银莲花本身生长在中东一带,这种花与“死亡”息息相关。


阿多尼斯死亡的传说被认为是古代中东诸国丰收祭祀的一部分,古代中东人把祭品的血洒在土地上,以此祈祷大地的丰收。


我们的眼前是这样一幕场景:


山野的红土随着春雨流向大河。如血液般暗红的河水缓缓流淌。河流两岸,一片片鲜红的银莲花随风摇曳。


近处,祈祷来年丰收的村民们举刀杀死身为祭品的年轻人,喷涌而出的鲜血渗透到大地中。


远处的某个地方,死去的年轻人的恋人也淌下了血色的眼泪。到处都是血红色、血红色、血红色……


不知从何时起,这些真实的悲剧被纳入维纳斯的悲恋故事中,作为神话传说流传至今。


不过话说回来,这段爱情对维纳斯来说无疑是场“悲恋”,但阿多尼斯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无论是阿波罗多洛斯的《书库》(Bibliotheca,公元前1世纪左右),还是布尔芬奇的《希腊-罗马神话》(The Age of Fables),都没有写到这一点。


这位花美男在得到爱欲女神的荣宠后,究竟是喜不自禁、得意扬扬,还是因为无法拒绝而勉强接受,又或者最初很开心。但不久就厌倦了,我们不得而知。


也许神话典籍的作者们特意留出一些空间让读者自行想象,但也可能就像童话故事中经典的等式——“与王子结婚”=“人人称羡的幸福生活”一样,“被维纳斯所爱”也等于“没有后顾之忧的,彻底的快乐”吧。

  

在文学性描述较多的奥维德《变形记》(公元10年左右)中是这么写的——“阿多尼斯比年幼时更为俊美动人,甚至深受维纳斯的青睐,这也让他为母亲(爱上亲生父亲的密耳拉)报了仇。”


但这种程度的描述还是比较笼统,阿多尼斯究竟是凭自己的意志,为了复仇才与维纳斯恋爱(那么他的下一步计划是甩了维纳斯?),还是从客观结果来看算是为母复仇了(因为自己的死让维纳斯伤心欲绝)?


《变形记》也还是没能说清楚。


正因为没有定论,画家们才在作品中加入了自己对故事的解释。提香版的阿多尼斯,无论维纳斯如何哀声挽留,都毫无动摇之色。


如前文所述,沉睡的丘比特代表阿多尼斯心中的爱已然缺失,或者说爱已死去。


有人认为莎士比亚曾见过这幅画(1554年左右绘制)的复制品。


理由是莎士比亚在1593年撰写了长达1194行的诗歌《维纳斯与阿多尼斯》(Venus and Adonis),在其中给出了年轻人始终拒绝女神之爱的新解释,被认为可能是从提香的这幅画作中得到了灵感。


莎士比亚笔下的维纳斯是个怪力无双的豪放女:她用刺激的语言挑逗阿多尼斯,想教他领略肉体的欢愉,但年轻的猎人对此毫无反应。


维纳斯恼羞成怒,决定来硬的。正好阿多尼新骑在马上,维纳斯便一只手抓住缰绳,另一只手直接把心爱的花美男连人带马鞍一起扯了下来(和赫拉克勒斯有得一拼,见“‘英雄’诞生”一节)。


然后她一把按住挣扎的阿多尼斯,强吻了人家。虽然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但阿多尼斯还是宁死不从,两人就这么白白折腾了一夜,迎来了第二天早晨的太阳,最终维纳斯还是没能阻止阿多尼斯前去狩猎野猪,眼睁睁看着小情郎被猪拱死了……


这首诗简直是为提香的画而写的嘛!


如果莎士比亚先看到的不是提香的作品,而是鲁本斯创作的《维纳斯与阿多尼斯》(不过这是将近1个世纪之后的绘画作品,客观上是不可能的),诗中的故事发展会不会截然不同呢?


鲁本斯版的阿多尼斯并未表现出明确想要离开的意思:他的手臂被维纳斯的“美与情欲”扯住,腿被丘比特的“爱”紧紧抱住,所以心中依然恋恋不舍。


阿多尼斯的身体并没有朝向猎犬,而是向着维纳斯的方向倾斜,与提香版阿多尼斯决意离去的肢体语言形成鲜明对比。


整个画面呈现优美、哀伤的离别氛围,展现出鲁本斯浪漫的一面。


大部分日本人都对鲁本斯笔下丰满过头的女性裸体没有太大好感,但这位维纳斯却没有膨胀、臃肿的感觉,她肤白胜雪、肢体温润,加上那双颊绯红、眼含秋波的表情,反而会令观者对她一见钟情吧。


也许你会觉得她胖,但这只不过是受了现代瘦过了头的时尚观的影响,维纳斯的双下巴在当时被看作有女人味、温柔的象征而大受欢迎,甚至有个别纤瘦的委托人,还特别要求画家在肖像画中为自己加个双下巴。

  

让我们再来看看维纳斯的脚,请注意她的右脚。脚的拇指朝着第二根脚指头侧弯,这是明显的脚拇指外翻症状,看起来好痛。


全年365天都赤条条还光着脚的维纳斯怎么会脚拇指外翻?这可能是鲁本斯的女模特的症状吧。


很有意思的是,当时女性的鞋子虽然鞋跟比现代要粗很多,但是七八厘米的高度最为流行。


也就是说在我们熟悉的长裙造型下面,当时的女性都穿着高跟鞋。而长年累月穿着高跟鞋的后果,就是脚拇指外翻。


这是从古至今时尚女性的共同烦恼,但鲁本斯似乎没有察觉到这一细节,照本宣科地让美神维纳斯的脚也患上了时尚病。


彼得·保罗·鲁本斯(Peter Paul Rubens,1577-1640)是构筑了佛兰德斯绘画黄金时代的天才画家。


如果要列举他的过人之处,那真是令人目不暇接——帅气的外表,健康、长寿、完美的伴侣(而且有两位)、博古通今的学识、能熟练运用多国语言的才能、经营大型工作室的管理能力、作为外交官的才干,当然还有他出类拔萃的绘画天赋。


综上所述,如果他人品不好反而就显得奇怪了,所以理所当然地,鲁本斯深受各方敬爱,财富和名誉就像雨点儿般落在他的人生道路上无论生前还是死后,他的人气都不曾衰退,能够一生像自己的绘画作品一样满载幸福,实在是少之又少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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