爯鼎銘文:“隹(唯)周公于征伐東夷、豐白(伯)、薄古(姑),咸□(戡)。公歸薦于周廟。戊辰飲秦飲,公賞爯貝百朋,用乍(作)尊鼎。”
蒲姑在山东璺兴县东北,一作薄姑,本殷周间诸侯。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奄,迁其郡于蒲姑。《左传昭公九年》詹桓伯曰,蒲姑商奄,吾东土也。《汉书地理志》、殷末有蒲姑氏,为诸侯,至周成王时蒲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左传》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周书·蔡仲之命》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
铭文:遣白(伯)乍(作)爯宗彝,其用夙夜享卲(昭)文神,用禩(祀)旂(祈)沬(眉)寿。朕文考其巠(经)遣姬、遣白(伯)之德言,其竞余一子;朕文考其用乍(措)氒(厥)身,念爯[](哉)!亡匃(害)!
爯簋,西周。簋铭7行48字,其中“一子”合文若按2字计,共得49字。从铭文内容和字体风格看,此器的制作年代当在西周中期。
“爯”,人名,即本器器主。西周金文中名“爯”者,又见于爯作父丁罍(《集成》15·9814)、爯簋(《集成》7·3912、3913)、荣有司爯鬲及鼎(《集成》3·679、4·2470)、应国爯簋(《文物》1999年第9期84页,《近出》2·485)、应侯爯盨(《文物》1998年第9期11页,《近出》2·502)等器铭,然观其铭文内容、字体及时代,皆与本器器主无关。
“巠”可读作“经”,是“行”或“遵循”的意思。《诗·小雅·小旻》:“哀哉为犹,匪先民是程,匪大犹是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谓:“经,朱彬谓当训‘行’是也。《孟子》‘经德不回’赵注:‘经,行也。’‘匪大犹是经’,犹云匪大道是遵循耳。遵、循,皆行也。”[害夫]簋“巠(经)拥先王”(《集成》8·4317)、晋姜鼎“巠(经)拥明德。”(集成5·2826)、齐陈曼瑚“肇勤经德”(《集成》9·4596)、《尚书·酒诰》“经德秉哲”等“巠”或“经”字,用法并同。
从器主爯能摹仿天子的口气“余一人”而自称“余一子”来看,器主的身份应不低,推想其当是小宗之长。而遣姬、遣伯,则很可能拥有宗妇、宗君(大宗宗子)之地位。
爯簋铭文译文
遣伯为爯制作了这件用于宗庙祭祀的礼器,(让爯)拿它来早早晚晚享祭已故的先人,以祈求长寿。我的先父能遵行遣姬、遣伯夫妇之德言,兴旺我这个儿子。我的先父要将(兴旺)用在我的身上,长挂念爯吧!(让我)没有祸患!
所谓“随大司马戲有之行戈”铭文中的“随”字,尚需研究。
据报导:前不久,湖北随州出土了一件春秋晚期的青铜戈,距今约2500余年。戈上有“随大司马戲有之行戈”9字铭文,经鉴定,这是我国首次经科学发掘出土的随国铜器。随国为春秋战国时期一诸侯国,史料有载“汉东之国随为大”,但此前,从未见有随国文物出土。
隓,《說文解字注》:“敗城阜曰隓。从阜。□聲。許書無□字。葢或古有此文。或絫左爲聲。皆未可知。[土隋]爲篆文,則隓爲古籒可知也。山部隓曰隓聲。肉部隋曰隓省聲。皆用此爲聲也。小篆隓作[土隋]。隷變作墮。俗作隳。用墮爲□落之義。用隳爲傾壞之義。習非成是。積習難反也。虞書曰。萬事墮哉。墮本敗城阜之偁。故其字从??。引申爲凡阤壞之偁。”
《康熙字典》:“《唐韻》許規切,《集韻》翾規切,並音墮。《說文》敗城阜曰隓。《徐曰》俗作隳,非。《玉篇》廢也,毀也,損也。《揚子·方言》攋隓,壞也。《說文》篆作[土隋]。《玉篇》亦作墮。《集韻》又同隓。又《集韻》杜果切,音妥。與陊同。”
的读音,一读“堕”,古音在定纽歌部。也可能读“隋”,古音在邪纽歌部。《说文》肉部:“隋,隓省聲”。一读“绥”,古音在心纽微部。这个字从系、隓声,《集韻》隓音妥,应与从糸、妥声的“绥”同音。
綏,周禮作隋。《說文解字注》:“守祧。旣祭則藏其隋。注。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屬。其儀節詳於禮十七篇。其字故文士虞禮作隋。與周禮同。特牲,少牢篇今文作綏。古文作挼或作妥。鄭注云。周禮作隋。隋與挼讀同。又云。挼讀爲隋。注曾子問亦云。綏,周禮作隋。是鄭以隋爲正字。與許同也。”
字,从系,隓声(絫左爲聲)。读“绥”,古音在心纽微部。即“隋”字(肉部隋曰隓省聲)。
我在央视《新闻联播》里看到一张字的字形演变图,我以为这张图是有问题的。
字从、隓声。但所从的不是“邑”,也不是“阜”,而是“系”。因此,将字隶定为,是无据的。此字应隶定作。
唯王正月初吉丁亥,楚王媵随仲嬭加食繁,其眉寿无期,子孙永宝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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