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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杰|从山水到山水画 ——中国画“画法”的意义探讨

内容提要

山水如若存于画家的视域时,就与画家有了某种“缘”,亦是画家“效法”山水之“用”的结果。“用”包含有对山水之形与相的相续,是一种画山水而得意义方式。如若对其绘写时,山水便落入了画家之心、之手、之笔中了。如此可概括为“画法”——直接体现在画家统摄和工上。换言之,我们从“画法”可以体会到山水与山水画之间的某种关系。就此本文试着探讨。

关键词:画法    分别  统摄

山水之缘

 

孔子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1]就此可感受到知者与水、仁者与山的一种“缘”的关系。知者喜动,仁者安静。知、仁是人的某种特性的体现,具体体现在我们对山水这一概念的理解和使用上。意思是说,我们在讨论山水时自然就会用山水作为讨论的前提和内容,也会用山水的概念。如此就包含有山水的形与义(个相与共相)。从另一角度亦说出了我们为什么会使用“山水”一词来交流的原因所在。

于是,就山水而言便包含有与他物的差别,我们可以以直观的形式来做出判断。直观蕴含着人的“分别”[2]“统摄”[3]能力。因为某物的意义就体现在形与义的差别上,是以“分别”与“统摄”来把握的。“分别”是我们在谈到山水时,不会引说到牛马问题,即在“用”、在交流的过程中,对山水之形和义都有一个共识。因此从山水之形到山水之义所体现出来的种种关系来看,是基我们对自然山水的“分别”和“统摄”的结果。在此我们已用语言的方式在讨论山水了,语言已涉及到山水之形和义。这都说明了我们在“用”当中就与山水存在一种“缘”。当画家以绘画的形式来把握山水时,所谓的“画”已落入其心中、手中和笔上了——有了某种程度上的“交流”,但山水画作为一种交流的形式其依据什么?

荷叶皴法



效法之故


谢赫《画》的“六法”中的一法:“应物象形”。意思是所“应”之物,必有可“象”之,方可为“形”,是“应物象形”之解。然而此中之“象”便与绘画相关——在绘画中所强调的画法,即物有其法,树有树法、石有石法。其有自己的特性和自身之法。“象形”,是有可“象”者,方有可“形”之义。在所“象”时就包含有因“用”而带出的对象之形与义。也因此,我们才能认识和“用”物。张彦远说:“象制肇创而犹略。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天地圣人之意也。[4]人们有需要所说、所象的,才有可表达的形式。“从意至书”、“从形至画”,其中包含有人们相互交流的意愿,并体现在书或画的方式上。

荆浩在《笔法记》里说:“画者,画也,度物象而取其真。物之华,取其华,物之实,取其实,不可执华为实。若不知术,苟似可也,图真不可及也。曰:何以为似?何以为真:似者得其形遗其气。真者气质具盛。[5]虽说“图真不可及”,但可通过形而得其气,真者又要气与质具盛。于是说荆浩以“度”取物,而获得“气质”,并在“度”中见“真”。由此,“度”包含有取法、效法自然的方法,“度”之“用”便能相续对象之形与义。

荆浩说:知体用之理,方有规矩。其体者,乃描写形势骨格之法也。运于胸次,意在笔先。远则取其势,近则取其质。其用者,乃明笔墨虚皴之法。笔使巧拙,墨用轻重。使笔不可反为笔使,用墨不可反为墨用。[6]荆浩通过笔墨和势的方式来诠释“体用”之理,即以用见体。那“用”如何显示出“体”来呢?

《易经》有说:“制而用之谓之法。”[7]在此我们可以反过来问和理解。“法”是如何体现在“制而用之”当中的?换言之,我们如何在效法或法的过程中来把握所制、所用的对象的?还有如何理解法之所以成其为法?就这些问题,我们做一些分析。

法是指一事物、对象,其意义体现在具体之“用”中,包括在观念里。“用”指向具体的事物,即事物的个相,在用或交流中,其“体”(意义、共相)自然也呈现出来。意思是说,我们在买“碗”时,是同时把碗的个相与共相一同给说出的。在用当中对象的意义——其中之“体”就显现出来了,“体”不是对象化(陌生化)之事物,其意义、或“体”已转于用或制、交流之中了。另外,“法”具有动名词的功用,名词为一物,动词为效法。在《易经》里说:“观象于天,观法于地。”之“法”本身包含有动名词的特征。在地以效法的方式来理解事物,与此同时,效法之后而得的事物之法是合二而一的方式,即事物的个相与共相。而在用的过程中,亦喻示着我们的意识持有的一种统摄和分别事物的能力。此能力体现在效法的方式上。比如我们在交流中能相互使用“山水”一词时已包含了具体的“山水”(个相)和“概念”(共相)中的山水。由此,“法”是我们在效法自然外境(对象)过程中所得到的是一物之“相”(包括个相),同时也是我们对山水之形(个相)和相(共相)有一个共识的体现。如此这样我们才能认识山水,包括前人的山水画。

通过“制而用之”的方式来效法自然外境,而呈现出各种形物之形相,是以统摄和分别能力之故。“制而用之”在山水画中可理解为对山水之“用”——以笔墨形式来演绎为树法、石法、云法等各种皴法,如此可称“画法”。

类似荷叶皴的山体

“画法”有两层意思:1、个相,是以法自然外境而成为其自身,且有一定的形式,主要体现在各种具体的皴法和笔法、章法、墨法等形式上;2、共相,因分别和统摄而得,在效法和交流当中呈现。在确认山水时,我们的意识已作了分别和统摄。分别是指在画法之外的方式。而作为山水画便是把山水之个相与共相统摄于一体的形式。从山水的个相来看亦包含有共相,共相亦包含个相。总之,我们无法从某种形式上区分它们,它们各自都在关联着。就此来看,山水画统摄了山水的质料与形式,并主要体现在山水画的画法上。从山水画的画法的意义来看,山水画亦可以作为山水对象的形式来加以认识和理解。

我们可以从宗炳对山水的理解上可见一斑:

昆仑山之大,瞳子之小,迫目以寸,则其形莫睹;迥以数里,则可围于    

寸眸,诚由去之稍阔则其见弥小。今张绡素以远映,则昆阆之形可围于方寸  

之内,竖划三寸,当千仞之高,横墨数尺,体百里之迥。[8]

宗炳从“大”至“小”,以“迫目”而得“形”,又以“竖划”和“横墨”的方式来“形”和”山水,而得“三寸”、“数尺”之法。“三寸”、“数尺”是通过画法来表达山水之义的语言形式。于此,自然山水转向了如何把握“三寸”、“数尺”画面上的笔墨技法的问题了。因为现实的山水也仅是如宗炳所说的“曈子之小”的情形,获得的仅是山之寸。换言之,山水的意义包括其形状已被统摄到我们的意识和视觉里了。由此我们可以从观念里以“三寸数尺”当作山水的形式来认识,此形式同时包含有山水的质料的形状、特征和意义等。此时的山水已转向了画的层面上来把握了。这些我们可以从笔墨的形式加以理解和认识,其中画法是对绘画的一种概括。

从画法来看中国画是效法自然外境的结果,其中皴法、象形等可为画法之元素,从而画法便有了其自性,也获得了一定的意义。中国画所强调的诸种画法,就包含概括和表达。因此,中国画的意义就与种种画法,包括各种技法、笔法等形式相关。

郭熙说:“欲夺其造化,则莫神于好,莫精于勤,莫大于饱游飫看,历历罗列于胸中。而目不见绢素,手不知笔墨,磊磊落落,杳杳漠漠,莫非吾画。”[9]这是描述如何把山水转入画中来的一种方式,并如何去表达和把握心中所想,这可能与用笔相关。张彦远说:“象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10]张彦远所说的用笔,不外乎强调一种绘写的方法。

董其昌说:“凡诸家皴法,自唐及宋,皆有门庭。如禅灯五家宗派,使人闻片语单词,可定为何派儿孙。今文敏此图,行笔非僧繇、非思训、非洪谷,非关仝,乃知董巨李范,皆所不摄,非学维而何。”[11]从董其昌的这一理解来看,实际上是画家之间的皴法差异,同时也是画家自性的体现。尽管有差异,但还是能看到为“文敏此图”的同一特性。由此可见,“画法”不管在画的同一与差异中,都带有其自性和共性的特征。

   王摩诘始用渲淡,一变钩斫之法,其传为张璪。”董其昌说的“钩斫之法之变皆在笔墨之中的变化,亦是指用笔墨的方式来理解自然山水。此法不像以往的山水画单凭轮廓的线来造形,他兼用墨的种种变化,来呈现与钩斫之法”之差别,以达到对自然山水的理解。王维用的破墨法,以水墨渲染来改变了山水画面貌所以朱景玄称之为怪生笔端。王、张二氏实为唐代山水画墨法的变革者。至于泼墨,是以破墨为基础来加以发展。对此有这样描述吴道子数处图壁,只以墨踪为之,近代莫能加其绘。[12]不言笔踪而以墨为踪。张璪画树石山水,或以手摸绢素。也说明在张璪某些作品中,墨踪并不出于笔端。“张璪员外…画松石山水,当代擅价,惟松树特出古今能用笔法,尝以手握双管一时齐下,一为生枝,气傲烟霞,势凌风雨,槎枿之形,鳞皴之状,随意纵横,应手间出,生枝则润含春泽,枯枝则惨同秋色。其山水之状则高低秀丽,咫尺重深,石尖欲落,泉喷如吼。其近也若逼人而寒,其远也若极天之尽”。[13]手摸绢素的方法是效法自然的一种绘画方法。泼墨山水也带自然而然的效果,是以效法为前提的表达形式。意思是说要以其为表达的形式时,此形式便成了我们相互遵循的“画法”——山水和山水画的“相”已在我们观念里都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尽管王摩诘的“变”也都在画法之内——统摄于绘写之工夫中,且成为“山水画”中的条件。

荷叶皴

山水画只因

    山水画之因,主要体现在对山水画“画法”的理解方法和施技工夫上,原因是山水画之“画法”并不是孤立地存在。山水画作为“物”与我们相照面,带有某种“因”,并体现在人与山水的相应上。如宗炳所说:“山水质有而趣灵。”[14]山水之“质有”、“趣灵”等为人之所见、所感、所知。宗炳说:“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15]宗炳在此把物与人做了某种程度上的会通,才能感神得理——心与山水的关联上。谢赫品评陆探微曰:穷理尽性,事绝言象即为知理尽性,理在事中,事象不共,事绝方可言象。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序》:“挥纤毫之笔则万类由心,展方寸之能而千里在掌。至于移神定质,轻墨落素,有象因之以立,无形因之以生。”[16]万类由心,立象生形,而此“象”如何立?此“形”如何生?

1、“画法”工夫

从自然山水到“迫目”而到“三寸数尺”的山水画,宗炳做了种种的转化,即我们意识里有一个“什么”向“如何”转了进来,也是我们在看一对象的同时,亦包含有所思的对象——被构成的,就体现在“如何”地认识方式上。如要描绘它时,就成了我们“表达”的一种形式,表达得“如何”,才是我们把握认识与物相应的最为重要的方式。从中国画笔划的线条来看,我们已看不出与自然之间的直接联系了,这里面包含有效法的方式,即转化了自然之形(个相),成了画之相(共相)。

物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可从形和相来认识,物是我们所说的“法”,我们可以通过物之形来认识物之相,在相互的交流之“用”中体现出物之相来,此“用”可指通过施技工夫来呈现的方式。“用”从方法和技巧上说,每人可用,就此之“用”具有普遍性。由此,画家所获得的画之“法”具个相与共相的特性,因施技工夫使我们对山水画有不断地认识和不同层次上的领会,并形成一个不断相互交替和转换的过程。也就是说,我们都带有画之个相与共相的方式来理解山水画,在理解的同时也包含有分别的方式来区别其它绘画——以“画法”来转换和统摄而得。山水画成了可“用”的对象,同时山水或山水画成了一个具体可感的“物”,以致我们在这一“用”当中去体察、体验。

王维在《》一文里概括了其对山水之“物”的理解:

凡画山水,意在笔先。丈山尺树,寸马分人。远人无目,远树无枝。远山无石,隐隐如眉。远水无波,高与云齐。此是诀也。山腰云塞,石壁泉塞,楼台树塞,道路人塞。石看三面,路看两头,树看顶,水看风脚。此是法也。[17]

王维之山水论,亦是对山水画的概括,为我们在品读山水画时提供一种方法,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对山水或是山水画的认识获得可能,这也是转化或分别能力体现。“子曰:‘夫《易》何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18]在此,《易经》说出了人的一种能力,主要是采用了简易的原则以“开物”,虽有冒天下之道,但也因此可通天下之志,定天下之业,断天下之疑,正如所张璪说:“外师造化,中得心源”那样。“开物”为人所“开”。“心源”之“业”因人“中得”。这些都体现在具体的“师”上,即临习、写生的用工上。由此,“心源”具有山水或山水画的个体性和普遍性的意义,与师法造化形成相互的关系,师法联系了心,以致心物相应。在师法自然过程中,是以对象之“画法”来进行统摄的结果。

类似斧劈的山体

然而“画法”作为一种方法便包含有普遍的意义。庄子说:“目击而道存”。“目”具有普通性的看,方可存“道”。“目”不仅具有一定效法的统摄能力,同时具有统摄事物之共相能力。“道”于此不是一固定之物,只是某物之共相,犹如荆浩所说的“图真不可及”那样。刘义庆在《世说新语》说道:“以玄对山水”。“玄”具有特殊的意义,无法在常态里来把握,以“玄”而示。宗炳的“山水以形媚道”方式。此“形”、“玄”包涵有山水的个相和共相。这是通过“形”、“玄”等方式来揭蔽山水之为山水的条件,并涵盖于自身的意义之中。这就意味着不仅从外形去判断它,而且是将这山水之“相”的状态自然而然地先于概念的意义中给揭示出来,从山水的境域中带引到眼前。元好问有诗为证:“眼处心生句自神,暗中摸索总非真。”此中道出了神、真与眼、心有直接的关系。此神属非对象化之“物”,才能与人相应,才能于心处“生”出,即使“总非真”,但却能“生”出句式或山水来,其中便是人与外境或山水统摄的结果,且直接体现在以“法”为统摄之前提。

斧劈皴

由此可见,不管是庄子的“目击道存”,刘义庆的“以玄对山水”,还是宗炳的“以形媚道”,他们总以“法”的方式来呈现山水,“法”同时还体现在对山水之施技和用工上。荆浩说:“其用者,乃明笔墨虚皴之法。笔使巧拙,墨用轻重。使笔不可反为笔使,用墨不可反为墨用。凡描枝柯苇草楼阁舟车运笔宜巧,山石坡崖苍林老树运笔宜拙。虽巧不离乎形,固拙亦存乎质。远则宜轻,近则宜重。[19]荆浩所言种种画法皆有其规矩,并可通过技巧获得,楼阁舟车运笔宜巧,苍林老树运笔宜拙,同时更重要的是主笔而使,主墨而用。如何达到?杜甫所说的“十日画一水,五日画一石”[20]和荆浩说的“凡数万本,方如其真”[21]那样的工夫。即是说,主笔和主墨是都是施技工夫的体现。

2、离形得似

司空图论诗说离形得似[22]正好借来理解中国画一个成因“离”一“得”都有条件,以“义”以“法”来衔接。“义”、“法”统摄着“形”与“似”,方可“离”。由此,以“法”而离有两层意思:1、以“相”离;离物之形而得相(语言、概念),形可依直观而得,亦可从语言(通过概念)离形得“似”。语言、概念是建基于“形”之相。意思是说,我们对法、物的认识时是建立在对具体的形物之形和相的认识上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用”或效法中展开,同时才体现出物之意义来。[23]这也是“离形得似”的一种方式。2、以“笔墨”离,这是以绘写的方式而离。本文主要讨论这一种。

王微说:

且古人之作画也,……本乎形者融,灵而动者变。心止灵亡见,故所托不动,目有所极,故所见不周。于是乎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以判躯之状画寸眸之明,曲以为嵩高,趣以为方丈,以之画,齐乎太华,枉之点,表夫隆准。[24]

王微在此表达了“离形”的一种方式,即“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方可达“齐太华”。因为“目有所极”,而我们又要见形之“周”。由此只能“状画寸眸之明”,以致绘画绘写之笔墨就包含一定的“形”和“相”——“画法”的形式,且又相应地消融于画家绘写当中从物之“形”到对物之“相”的掌握,亦是离形的一种方式。比如石涛所谓搜尽奇峰打草稿,是指画家以笔墨之“相”的方式之来统摄“奇峰”的。画家以一种山水之“相”的方式来“打草稿”“草稿”的表现方法“奇峰”的原则为前提的,亦相似于某一具体物“形”为最终目的。就此,在某种程度上,“奇峰”在“草稿”里,“草稿”亦可呈现出“奇峰”之中。“草稿”可通过斧劈皴、披麻皴和荷叶皴等不同的“画法”来理解和把握。显示了“画法”和自然山水在山水画的方式上具有特殊的关系和意义。

离形得似,涉及到如何“离”的问题,自然山水的广阔,画家画其所取正像王微所说的“所见不周”,“所见”属画家创作的范围,但作为画家并不是在山水之“周”与“不周”的差异上着笔,而更多的是转向了依笔墨而传心之造化来把握——以“画法”的形式来表达,且有其具体的要求和法则。陆探微所说的一笔画”与谢赫的气韵生动”都显示出与“画法”的相关性,即“一笔画”是运用“写”的方式来表达“一笔画”尽画之理,亦尽物之理。在作画时,以其技法灌注其间,在运笔用墨上连绵不断,一气呵成,使笔墨都为表达所统摄

类似折带皴的山体

姚最《续画品》:立万象于胸怀,传千祀于毫翰。[25]“毫翰”之笔与山水形之相应,方可得山水之相而有“胸怀”。胸怀可通过写、绘、描等方式来把握和理会,此时的山水已是画家通过相续的方式而成心中之山水了,并以自己的“识”来参与。“识”总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致使山水也在画家的笔下有不同的表现,即便是同一画家都无法对着同一山水而描绘出同样的山水作品来。因为这个“识”已与情感联系起来了,情感的迁变于时空之中。由此,在不同的时空画家便会画出不同的画作来。绘画所呈现不一样的空间是由于时间的不同而产生的,相反亦然。由此可见,山水画是在时间与空间交织在一起的表达形式。以山水画来理解自然之物的画家亦是对时空的一种认识,主要体现在对自然之物的“相”的把握上,且通过各种用笔形式来表现出对山水的理解,获得如“山水有可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26]还有宗炳的“卧游”,等等。这些方式如庄子所说的:“其应于化而解于物也,其理不竭”[27]那样,对物之化解得不竭之理。由此,不管从“卧游”还是“理不竭”,都与“画法”具有相关的意义,都从物、形而来。从而使“画法”在对人的能力的体现方面都有其独具的特性,包涵有画家的精神气质,以及各种感受

3、物我相应

“画法”工夫到“离形得似”的理解方式,绘写的能力已得到了一定的体现,即在一个可行的方法上来沟通山水与山水画的某种联系了,亦即在相续于各种“画法”之中来理解物与我的关系。石涛在他的《画语录》中说: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28]在此石涛表达了家与山水的一种特殊关系:山川由“我”而出,“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咏乎我也[29]从这里可以看出,绘写成了表达的形式和媒介,亦是目的又是手段的表达和联系的方式——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由此,绘画技法运用得如何是与在绘画的表现能力上是相一致的,绘写的方式就是使“我”与物不断得到相互提升和相应的过程——画家与自然相互交融,物我为一,造化与心源为一,心能观照自然,且可穷自然之理,圆融其间,即内而为象,外而为形。

李日华在《紫桃轩杂缀》说道:

陈郡丞尝为余言:“子久终日只在荒山乱石丛木深筿中坐,意态忽忽,人不测其为何。又每往泖中通海处看急流轰浪,虽风雨骤至,水怪悲诧而不顾。”噫!此大痴之笔,所以沉郁变化几与造化争神奇哉。[30]

物与“我”在此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转换,山川即我,我即山川。物变得有自己表达的方式的同时,“我”也得到了转化,物呈现出自己的同时也把“我”给带出了,物也借助“我”得以体现,物与我相融于一体。从其方法来看,不难看出其“终日”之工夫,而达“与造化争神奇哉”,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得知“大痴之笔”,此“笔”是绘画的方式,亦即我们所强调的画之相或是“画法”。

苏轼《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描述文与可画竹的情景说: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31]

苏轼看文与可的作画方式,犹如用语言给“画”出来似的——胸中之竹应之于“口”。文与可画竹急起从之,振笔直遂,犹如在说“竹”时,只说出了“竹”这一词、概念,并没有同时说出“节”一词,但知竹之人,便知“竹”包含有“节”的意义。文与可画竹不需把“节”给画出,至少道出了这一层意思。这也是苏东坡对竹的理解。换言之,东坡从画竹的方式找到了暗含某种形物之义、之理,这也是东坡对“离形得似”的一次解读,亦是表达了对画理、画法的掌握的体现。“离”才有可能不受“物”、“形”之束缚,易于直抒胸臆。

折带皴

绘写的方式让心手或物得以延伸。罗大经的“方其落笔之际,不知我之为草虫耶?草虫之为我也?” [32]时物的自然性、生动性,不仅在心识里,亦可在笔间溢出,是以笔、墨的形式将心灵和形物所具有的特性通过一定的画法给显现出来。犹如石涛的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在此山川与我之间无法区分,需有绘写之“遇”方可“迹化”,或是在“迹化”里现出绘写之“遇”。

通过笔墨来表达,使绘画超越了对于自然景观的现,并借此来表达自己的情思,从而使山水自然山水即离即似。“离”,从“心”而现出笔墨;“似”,在笔墨里生成。董其昌所说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33]画家把握自然山水与绘画的相互的重要途径。通过丘壑内营”——山水画与自然山水相关,又非自然山水,却是人之统摄能力与自然对象相互转化的结果。李日华对此说过点墨落纸,大非细事;必须胸中廓然无一物,然后烟云秀色与天地生生之气,自然凑泊,笔下幻出奇诡。”比如弘仁,他继承了倪瓒的画风,平淡沉静,却又异于倪瓒胸中丘壑不同效果。

山水画的意义主要通过画法的方式来处理由外而内、由内而外而得的笔墨形式——人与山水画的相应,从而获得反哺的效果和作用。如果从“我”的角度来看山水画,山水画总在“我”之外;但如果从法的角度来看山水画,山水画就在“我”之内。从山水画的时空来看待现在、过去、未来,我们可以从任何一点来寻找,现在之点可包括在“我”的时间意识里。亦由此,“我”可以分隔出现在、未来、过去来,通过笔墨形式的方式唤回它所处时空点上。不管从那一点出发它都可以回到它们的原点。比如各种树石山等“画法”好似有时空的刻度。郭熙说:“真山水之烟岚,四时不同:春山淡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如滴,秋山明净而如妆,冬山惨淡而如睡。”[34]如此的描述,山水之相已落入画家的心手笔中了。

从宗炳的“以形写形,以色貌色”到王微的“含道应物”到倪云林的“逸笔草草略抒胸中之逸气耳”的成画方式,道出了他们对自然山水或山水画了悟于胸中的观念。然而,实际上以“形”、“色”媚“道”的方式,皆由画家心手所出,且在“写”与“貌”之种种之“用”上体现,亦即建立在相互交流之“画法”上,在绘写过程中不断显示出画家与自然山水的关联意义,成就了山水画最为直接之因。

《安处斋图》

小结

画中的山水凭借笔墨之法而表现出来,以致情与景相互地交融,物之外与内无分,却蕴含和转化自然山水绘写意识和情感。此中道出了从物形至物相的施技效法工夫——是目的,亦是手段。物因其效法之故,而获得“画法”,同时,“物”成了其自身,存于形相和人之“用”中。如荷叶皴,皮麻皴、乱柴皴等,它们有其自身的特性和规则,人们可以依此来学习,进入对山水画或自然山水的理解。此过程亦是一种转化,达到“用”和效法的目的,进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画法和风格。                          

由此,山水画之意义在绘写之“用”中,亦体现在“画法”中。言及山水画与自然山水的差别,亦即认识的差别。意思是说,我们在认识一物时,主要不是以其形作为依据,而是以“相”来认识的,此中包含有各对象之“法”。

在绘画的方式上,“画法”是我们认识绘画的重要形式,它既在差别中显示,又在同一中相续。由此,“画法”可从这几方面来认识:1、形与相的统一,物之形与相(义)相续于“画法”之中,具体表现在我们对形与相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上,包括对物在差别与同一的认识上。2、相续能力的体现。此能力直接体现在“离形得似”的绘写工夫上,进而达到物我相应的效果。3、起到沟通内与外、物与我的关系上,而致中国画的意义在心中或手上获得表达的可能。

    丁亥冬日记于西湖畔

    丁酉秋改于清华园

本文发表于《中国美术研究》

2018 第九期


参考文献 

[1] 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62页。

[2] 分别之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从外形上,对一物的认识是以已区别于他物为前提的;2、从形至义的区别上来把握。

[3] 统摄与分别相应,即是在分别一物与他物的同时,亦能把握物的个相与共相,就此我们可称统摄。另外统摄具有包容性,比如,我们见一座山,通常山都有树、石、草等,但我们也都统称为山。如此的认识便包含有统摄和分别的能力。

[4]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见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27页。

[5] 荆浩:《笔法记》,见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605页。

[6](传)荆浩:《山水节要》,见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614页。

[7] 周振甫:《周易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46页。

[8] 宗炳:《画山水序》,见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583页。

[9] 郭熙:《林泉高致》,见于安澜编:《画论丛刊》(上卷),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0年,第21页。

[10]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5年,第13-14页。

[11] 董其昌:《画旨》卷下,见于安澜编:《画论丛刊》(上卷),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0年,第81页。

[12] 朱景玄:《唐朝名画录》,见《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164页。

[13] 朱景玄:《唐朝名画录》,见《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165页。

[14] 宗炳:《画山水序》,见俞剑华注译:《中国画论选读》,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第066页。

[15] 宗炳:《画山水序》,见俞剑华注译:《中国画论选读》,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第074页。

[16] 朱景玄:《唐朝名画录》,见《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161页。

[17] 俞剑华注译:《中国画论选读》,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第122124

[18] 周振甫:《周易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45页。

[19](传)荆浩:《山水节要》,见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614页。

[20] 杜甫:《戏题王宰画山水图歌》,见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590页。

[21] 荆浩:《笔法记》,见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第605

[22] 司空图:《诗品·形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第36页。

[23] 此包括可通过图片或想象而得。想象是指通过别人或是语言的描述,而获得对某物的一种认识,并得到基本的概念和认识。

[24] 王微:《叙画》,见俞剑华注译:《中国画论选读》,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第088页。

[25] 姚最:《续画品》见俞剑华注译:《中国画论选读》,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第113页。

[26] 郭熙《山水训》,见于安澜编:《画论丛刊》(上卷),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0年,第17页。

[27]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天下篇》,北京:中华书局, 2006年,第884页。

[28] 朱季海《石涛画谱》,香港: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85年,第36-37页。

[29] 朱季海《石涛画谱》,香港: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85年,第13页。

[30] 李日华:《紫桃轩杂缀》,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第261页。

[31] 顾恺之:《模写要法》,见《中国画论选读》,俞剑华注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第1033页。

[32] 俞剑华:《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0年,第1036页。

[33] 董其昌《画禅室笔·画诀》,见《中国书画全书》第三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1013页。

[34] 郭熙:《山水训》,见于安澜编:《画论丛刊》(上卷),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0年,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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