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丧葬多少?现在全国还没有统一规定标准,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所在省规定执行补助丧葬费。
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并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用为洲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十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
四川省规定丧葬费按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四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八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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