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都是动辄百万的事情,所以大家都格外的谨慎,那么买二手房的时候,到底是卖家“先过户”,还是买家“先付款”?这总是一个绕也绕不过去的问题。
“先过户”还是“先付款”引纠纷
本来都要签合同了,约定了先付60%房款,过户时再支付40%尾款,可当买家已经付了60%的房款后,房主却担心之后的40%拿不到手,要求先付清尾款,再过户。买家已经付了一大半钱,还过不了户,怕付了尾款后,房主不配合过户。
到底是“先付钱”还是“先过户”,双方谈不拢,合同卡在中间,进行不下去,双方都怕自己受损失。
法律:按照合同约定来
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到底是先支付余款还是先行办理房屋过户,履行方式应当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是怎么怎么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如果双方约定了“过户送件当日支付”,那么,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约定来履行。
房主可以把材料送去过户的同时,要求买家付清尾款,然后再协助买家一起办理过户,这样做就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风险。
小编提醒:事情约定好合同最重要!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关于房款的支付和房屋过户送件的约定,一定要约定清楚具体的履行时间和期限,还要特别约定清楚,付款和过户之间的先后履行顺序,千万不能模糊,以防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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