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后,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迈出综合征税的关键一步,明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
创意配图:个人所得税,个税
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对比发现,与不久前公开征求意见版本相比,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等部分做了调整,旨在更好回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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