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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化 还是南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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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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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历史人类学”公众号

作者 | 陈勇

编辑 | 三陉

“历史出口说” 的 “理论出口”———

                  兼说 “南朝化” 讨论中的 “北朝化” 问

2000 年秋,胡宝国先生贴出 “关于南朝化问题” 的帖子,与阎步克、陈爽先生在 “象牙塔” 网站 “国史论坛”,对 “南朝化” 问题进行了一次讨论,所涉及的 “北朝化” 问题,反映了他们多年来对中古民族史乃至整个中古史研究的深入思考和见解。当时的讨论围绕 “南朝化” 问题展开,而笔者的评述则偏重于 “北朝化” 即民族史研究的领域,观察的角度可能稍有不同。另外,讨论双方的意见,在相关网页上仍然可以浏览,所以本文未将其出处一一注明。

20 世纪 40 年代,陈寅恪先生在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七 “财政” 中就提出了 “南朝化” 的概念,申明该篇的主旨 “唯在阐述继南北朝正统之唐代,其中央财政制度之渐次江南地方化,易言之,即南朝化”。胡帖解读陈先生的意思: “隋唐的财政制度本来是属于北朝系统的”,后来 “唐朝放弃了这一系统,转而采用了当年南朝曾经采用过的旧制度”。

半个多世纪后,唐长孺先生在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一书中,对陈寅恪先生上述观点做了进一步的发挥: “唐代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诸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它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但这些变化,或者说这些变化中的最重要部分,乃是对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南朝化’。”

胡宝国先生将唐著的主要论据归纳为以下几点。

1、唐代均田制承自北朝,但后来遭到了破坏。中唐德宗时开始实行两税法, 庄田制大为发展,这个变化是与南朝相衔接的 ( 见唐著 《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

2、唐代府兵制承自北朝的部落兵制和征兵制,后来也趋于瓦解,高宗、玄宗以募兵制代替征兵制,这是对南朝兵制的继承。( 南朝兵制发展的趋向是由世袭兵转向募兵。)

3、两税法中的计亩征税和田亩列于户资,原是南朝成法,而北朝的均田制禁止土地买卖,自然没有计亩征税之法。

4、.折纳,即田租折以布帛钱币,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北朝是罕见的,却见于南朝。

5、力役,唐代和雇之法,此前仅见于南朝。

6、.科举制以文学取士,承于南朝。

7、唐代经学、文学、书法,均承于南朝。

胡帖又介绍了唐门弟子牟发松先生的观点。牟认为 “南朝化” 最早可以追溯到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因为 “孝文帝在推行汉化改革时大量采用了东晋南朝的文物制度”。

胡宝国先生引述《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的论点: 隋唐礼乐制度主要是在北朝到隋唐这一阶段从南方、河西和关陇三个地方来的。其中关陇属鲜卑野俗与当地汉文化的混合品,对于隋唐影响甚微。河西文化是指永嘉之乱后中州士人避地河西而带过去的汉晋旧有文化。对隋唐来说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来自于东晋南朝的文化。也就是说,东汉以来的文化传统主要经由东晋南朝再传至北朝隋唐。这样,继承了汉魏传统的南方文化就构成了历史发展的主流。

胡氏指出: 尽管陈先生这里没有用 “南朝化” 的概念,牟发松之说实际上还是源自陈先生的观点。他接下来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为什么起自于北方的隋唐政权,要继承南方的传统?”

胡帖引用陈寅恪先生在财政问题上的解释: “夫唐代之国家财政制度本为北朝系统,而北朝之社会经济较南朝为落后,至唐代社会经济之发展渐趋超越北朝旧日之限度,而达到南朝当时之历程时,则其国家财政制度亦不能不随之以演进。唐代之新财政制度,初视之似为当时政府一二人所特创,实则本为南朝之旧制。盖南朝虽为北朝所并灭,其遗制当仍保存于地方之一隅,迨经过长久之期间,唐代所统治之北朝旧区域,其经济发展既与南朝相等,则承继北朝系统之中央政府遂取用此旧日南朝旧制之保存于江南地方者而施行之,前所谓唐代制度之江南地方化者,即指此言也。”

胡帖继而介绍了唐长孺先生的意见: 十六国北朝时期,由于建立政权者是少数族,所以带来了重大的社会特殊性。但它必将随着这些特殊历史条件的消失而消失。唐代的变化,正是随着这些特殊历史条件的消失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南朝化的过程就是北朝特殊性的消失过程”。比如说北朝的均田制,源自于鲜卑族,体现了农村公社的精神,培育了大批的自耕农。这是违反了汉晋南朝以来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趋势的。发展趋势不应该是自耕农越来越多,而应是佃客越来越多。这一点,唐先生在他几十年前写的 《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一书中有详细的研究。关于北朝历史的不正常发展,牟发松《略论唐代的南朝化倾向》一文的态度更为鲜明,牟氏认为北朝只是一个 “偶然的历史曲折” 而已,北朝得以统一仅因军力强大,最终要回归于南朝所代表的历史进程。

然而,对于陈寅恪先生强调南方重要性的观点,学界存在重要的不同意见。胡帖引用钱穆先生的说法: “近人陈君寅恪著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详举唐代开国,其礼乐舆服仪注,大体承袭南朝。然礼乐制度,秦汉以下,早有分别。史书中如职官田赋、兵制等属制度,封禅郊祀舆服等属礼乐。宋欧阳修 《新唐书·礼乐志》,辨此甚明。隋唐制度,自是沿袭北朝。陈君混而不分,仅述南朝礼乐,忽于北方制度,此亦不可不辨。”胡宝国先生认为: 钱穆先生的上述意见,“对于陈寅恪先生的观点有一定的冲击”,但 “对唐长孺先生的观点却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唐长孺先生也认为 “唐代前期的许多制度都是沿袭北朝,只是中期以后才出现了南朝化”。

胡帖又提到田余庆先生在 《东晋门阀政治》一书结尾处的意见: “从宏观来看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全部历史运动的总体,其主流毕竟在北而不在南。”胡宝国先生指出: “这样的说法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历史发展的主要线索是在北方而不在南方。”

胡帖认为阎步克先生发挥了其老师的观点,阎的基本思想是 “北朝为历史的发展找到了一个出口”。阎在一次学术报告中引用了钱穆的说法: “南北朝本是一个病的时代,此所谓病,乃指文化病。若论文化病,北朝受病较南朝为浅,因此新生的希望亦在北朝,不在南朝。” 阎步克先生提出: “以玄学清谈为特色的生活方式及相关文化现象,构成了钱穆先生所说的 '文化病’ 的根源。” 此外,南朝还有其他的问题, “最重要的是门阀政治限制了皇权政治。而北方地区自十六国始,皇权衰落的问题就得到了扭转。氏族平等精神造成了门阀观念的相对淡薄”。十六国、北朝诸政权还特别致力于官僚政治建设,重视法制和文教。比如程树德 《九朝律考》就认为魏律、齐律明显超越了南朝法典。

阎步克先生还发现南朝官制也有来源于北朝官制者 ( 与陈寅恪的观点恰好相反),如梁武帝十八班制和流外七班制是从魏孝文帝那里学来的。隋唐官品所用九品正从上下及流外之制,也是承于北朝的。又如文散阶及勋官之制,隋唐直承北周。就学术文化论,阎步克先生引用了文学史研究者的观点,以为北朝后期至隋朝,北方文学水平也渐渐超过了南方。总之,“北朝社会比南朝社会健康,南朝解决不了的问题,北朝解决了,因此构成历史的出口,南朝是死胡同”。

胡宝国先生一方面肯定了自钱穆以来重视北朝历史的认识 “有相当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又认为这对 “南朝化” 的观点并不构成威胁。“因为唐先生所说的只是历史发展的线索,是各个历史阶段相互衔接的逻辑关系。这之中没有价值判断的含义,他从来也没有说北朝历史不重要”。

胡帖指出: 上述两种观点的不同, “只是因为观察角度不同”。唐长孺先生“是从较长的时段来观察问题的”,田余庆、阎步克先生则 “是从较短的时段来考察问题的”。就长时段来看,“唐先生所发现的那些事实是很难反驳的”。从短时段看,北朝也确实重要,“毕竟民族融合是在北方完成的; 毕竟是北方兼并了南方,从而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 毕竟隋唐王朝都是在北朝的基础上建立的”。

胡宝国先生认为: “陈寅恪对这两个方面都有注意”,当他 “从较长的时段考察制度文化的传承” 时,他注意到了南朝的重要性,而当他 “从较短的政治史过程” 考察问题时,又提出了关陇本位政策、关陇集团的说法。“这说明他清楚地意识到就当时的政治发展而言,是北朝比南朝重要”。

胡帖的结论是: “或许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这样的特点,即长时段所呈现出的特征与短时段所呈现出的特征往往恰好相反。”

胡宝国先生承认他 “比较倾向于南朝化的观点”。他说: “的确在很多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隋唐社会对东晋南朝历史的继承。近来研究魏晋南北朝史学史, 也感到这一时期史学的成绩、史学的进步基本上都是在魏晋南朝这条路上取得的,北朝几乎没有什么创获。唐初 《隋书·经籍志》的修撰者是来自原来北朝地区的史臣,尽管作者对魏晋南朝的史学基本持否定态度,但在叙述史学发展进程时,也还是不得不以魏晋南朝为叙述的主要线索。可以说,没有这条道路上取得的成就,就不可能有刘知几的 《史通》问世。”

但胡氏并不完全同意唐长孺先生的意见。他认为: “南朝化” 这一概念是有问题的。这样提问题虽然醒目,但也 “容易有绝对化的嫌疑”。事实上, “找到一些隋唐社会继承北朝的东西也是不困难的”。分裂时期各地总有特色,各有长处。统一后,“各地的长处往往逐渐地都要被继承下来”。因此 “只强调继承一个地区总是要出漏洞的”。比如西汉的历史,汉承秦制 “是就制度而言” 的,若“就意识形态而言”,汉初的黄老思想、以后的独尊儒术都是来自于齐鲁地区;就文学而言,汉赋是从楚辞那里来的。但并不能因此就说,汉代 “齐国化” 或“楚国化” 了。

此外,胡氏也不认为 “北朝历史呈现出的特征都是少数族入主中原所致”。他指出: “北朝的许多特征与少数族可能并没有关系。” 他举出均田制的例子, 认为其 “不一定来自于鲜卑人的前封建时期的公社制度”。均田制中土地还受一项,“有些像公社制度”,但均田制下 “土地是到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才收回,再将其授给有劳动能力的人”,这样做是 “起不到平均劳动机会的作用” 的,国家实行还受的目的 “是为了长久地控制一批土地,以培植自耕农”。此外,北魏早于均田制的计口授田制中也并没有还受制。“均田制实行时,正是北魏封建化迅速发展的阶段,如果说这时土地制度却向前封建制转变,那将是难于解释的”。

胡宝国先生不赞成将皇权的强大归结为少数族,他批评阎步克先生 “自十六国开始皇权衰落的局面得到了扭转” 的观点,认为: “十六国政权并不都是少数族建立的,如北燕、前凉、西凉都是汉族人建立的王朝,皇权也很强大。” 胡氏的看法是: “皇权是否强大,主要取决于士族的强弱。士族强则皇权就弱,士族弱则皇权强。北方地区的士族没有中原士族当年那样大的力量,所以不管君主是来自于汉族或少数族,他们都只能在皇权下存在。”

关于南北风俗差异的问题,胡宝国先生指出: 颜之推的 《颜氏家训》有大量记载,其中 “只有一条说到北方风俗时,怀疑是从鲜卑人那里来的”。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把北方的特征归结为鲜卑人影响所致”。

当然,胡帖也无法回避北朝制度的渊源问题,按照他的解释: “北朝的许多东西其实都是继承汉代而来的。” 具体地讲: 均田制造就了大量的自耕农,自耕农又有服兵役的义务,这 “与汉代是一样的”。从风俗方面来看,南北朝时南方宗族内聚力较弱,而 “北土重同姓”,这个特点 “早在东汉河北人崔寔的 《四民月令》中就可以看出”,《月令》中很强调宗族内部的互相扶助。

从学术上看,北朝继承汉代的特点就更明显了。就经学而言,“北方经学的特点与东汉几乎没有区别”。就史学而言,也是如此。魏晋南朝以来,史学有很多特点, “其中最重要的是允许私人修史”,其他的特点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而北方地区对此却不提倡,甚至禁止私人修史,围绕修史屡屡发生政治风波。史家常常因修史而遭大祸。最著名的是崔浩的例子,这与东汉的情形也是相似的。北朝史学继承汉代传统的现象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存在于史家的自觉意识中。《隋书·经籍志》作者在批评魏晋南朝史学的同时,总是在强调自己对于 《汉书》的继承。比如目录学上的四分法,即经史子集,实际上早在晋代就完成了,《经籍志》作者在序中也有明确的介绍,但史部末尾却说: “班固以《史记》附 《春秋》,今开其事类,凡十三种,别为史部。” 声明他是直接继承班固事业而来。子部末尾说: “《汉书》有 《诸子》、《兵书》、《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 集部: “班固有 《诗赋略》,凡五种,今引而申之,合为三种,谓之集部。” 《汉书》有 《艺文志》,而魏晋南朝的史书通常缺此志,而 《隋书》有 《经籍志》,《汉书·地理志》中有风俗的介绍,魏晋南朝的 《地理志》只有州郡沿革。而 《隋书·地理志》中也有风俗的介绍。此外,成于北方史家的 《魏书》 《隋书》 《晋书》中都有 《食货志》 《刑法志》, 南方史书通常没有这两个志。这也是 《汉志》本来就有的。这些方面都可以看出北方史家对东汉传统的继承。

胡宝国先生总结说: “种种迹象表明,与南朝相比较而显现出的北朝诸多特征都是继承汉朝而来的,并不能将其简单地一概归结为少数族的影响。” 胡帖还说: 北方地区得以保持汉代的学术传统, “实际是由东汉以来的地域特征造成的”。从东汉中叶以来,中原地区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都居于中心地位。四周地区相对落后,比如经学,当中原地区已经盛行古文经学时,四周却还是今文经学的天下。当古文经学在汉魏之际终于向四周扩散开来后,中原地区又进入了玄学的时代。“四周总是慢一步”。永嘉之乱使中原新学风没能在北方传播,而在北方战乱不断的情况下,“至多是维持旧有文化”。这样,“北方的慢一步就变成了慢一个时代”。

胡氏甚至说: “其实均田制也是北方汉人提出的,而非鲜卑人。” 他强调“少数族虽然在政治上、军事上很强大,汉族士人必须服从其统治,但是在汉化的问题上,少数族又必然要跟着汉族士人走,因为毕竟是他们掌握着汉文化的知识、传统。北方汉化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许多特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的是北方汉人的意志”。

胡宝国先生认为唐长孺先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过多地强调了北朝鲜卑人的作用”,并推测 “这可能与他所持有的魏晋封建论有关”。在唐看来,汉代与魏晋以后的历史既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而就很容易忽略了北朝历史与汉朝历史的相似性、连续性。

此外,在胡宝国先生眼中,一些学者过分地夸大鲜卑人的影响,则 “与陈寅恪有关”。唐长孺先生说,北朝的汉文化主要是从南朝,河西地区的逃避战乱的汉族士人那里传来的。“这实际上是因为他在心中已经有一个预先的设定,那就是中原、河北等地在胡族进入后已经没有什么汉文化了。” 胡宝国指出: 实际上,“北方,尤其是河北士人离开的并不多,唐先生发现北方的学术文化中心在河北。河北学者所代表的北方最高水平还是本地的产物”。胡也意识到: “很有必要不带成见地研究一下汉晋十六国北朝以来北方地区的地域文化特征。看看究竟有哪些是本地原本就有的; 哪些是少数族带来的。”

胡帖最后提出: 有关 “南朝化” “北朝化” 讨论的积极意义在于, “思考这样的问题必须从较长的时段着眼,必须从综合的角度加以考虑,而这一点正是现在最缺乏的”。

阎步克先生的回帖题为 “再谈 '南朝化’ 与 '北朝主流论’”,也澄清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他重提自己以往有关 “南朝化” 和 “北朝主流论” 的两点认识。

第一,有关华夏文化制度连续性的认识。它不仅跨越王朝而传承,且在少数族入主后最终也为其所同化。“南朝化” 说从经济形态和财政制度方面,为华夏社会发展的连续性提供论证。比如说,依附关系、大土地所有制、商品经济以及相应财政政策,从东汉到隋唐的发展具有连续性。相应地,少数族政权不代表中国历史主流。

第二,有关北方少数族历史作用的认识。北方少数族的存在,对中国历史影响重大。对此可从民族冲突融合方面,及军事威胁等方面考虑。但是否也有更广影响,北朝构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 “历史出口”,使一度陷入衰败僵局的帝国恢复了活力,迎来了隋唐大帝国。

他说: “至此就可概括对 '南朝化’ 和 '北朝主流论’ 认识。如果针对'南朝化’ 理论,简单列举隋唐制度也大量有承于北朝者,这样就形成了二者对立。而这绝非我的看法。我以为二者分别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此期历史的重要方面,前者显示了华夏制度的连续性,后者显示,兄弟民族入主的振作帝国体制之功。二者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阎步克先生说他不反对 “南朝化” 理论,与钱穆等人的看法不完全相同。他虽然赞成 “新生的希望在北朝”,但对钱先生 “隋唐制度,自上承北朝” 的看法 “也有保留”。根据阎步克的解释,尽管他列举证据,说明隋唐制度确有上承北朝者,但他 “仍认为隋唐制度可以看成汉晋制度的连续发展结果,十六国北朝留给隋唐的制度也不是胡制”。

阎帖指出,他真正关心的是 “在魏晋南北朝呈现衰败的帝国体制,如何在十六国北朝因少数族入主而逐渐重振的进程”。

阎步克先生强调 “北朝的政治比南朝更富有活力”,他引用袁刚先生的话: “同样的制度,在北朝就比在南朝运行得更好。” 并进一步发挥说: “监察、考课、户籍和法制等等都是这样。即就考试制度而言,北朝存在着两三千人参加考试竞争公职的壮观场面,这不仅是南朝所无,甚至是汉晋所无的。甚至在北魏河阴之变后那么混乱动荡的局面中,孝庄帝、前废帝对散骑等官的录用,依然遵守正当制度由考试选拔。”

他认为此时中国北方各种社会文化因素错综交织,“有汉晋留下来的,有少数族带来的”,“决定政治发展的各种因子” 发挥着不同作用。各种因子中,某些 “南朝所无的、能够带来新契机” 的因子 “发挥了特殊作用”。阎氏并不否认北朝留给隋唐政治的制度和文化,是汉晋 ( 及南朝) 制度的连续发展,而不是胡制; 但他同时又指出: “北朝的政治活力,却和少数族入主给当时北方带来的新因素密切相关。”

他说在 “北朝的特点不完全是由少数族带来的” 一点上,以及 “与南朝相比较而显现出的北朝诸多特征都是继承汉朝而来的,并不能将其简单地一概归结为少数族的影响” 一点上,与胡宝国说实际上 “并无矛盾”。他认为不同的答案,来自不同的 “观察角度和提问方式”。北朝的 “政治振兴动因”,与 “一般文化特征”,不完全是一个问题。“汉朝那些特点在汉末以来无力阻止帝国的衰微,未能阻止玄学现象、名士现象及士族门阀现象,而且这些现象也发生在中国北方”。

他认为唐长孺、王仲荦都推测 “均田制来自于鲜卑人的前封建公社制度”, 是 “值得参考的思路”。不过,阎氏强调自己的表述是 “部族的原始平等传统”,其 “影响方式是比较曲折的”,并非表述为直接 “来自公社”。

阎步克先生进而提出他最关键的论点: 十六国的皇权初始就相当强大, 与 “少数族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 的体制有关,汉族士族是 “依附在这个主轴之上” 的,在当时 “这是一种生机勃勃的体制”。他引述王仲荦先生的意见: 鲜卑国人是自由民,他们支持皇权,皇权也能给他们保护。而这与“部族的原始平等精神” 密切相关。反之, “魏晋南朝的皇权,很难在压迫深重的编户、地位卑微的依附民那里寻求到同等的支持,从而获得同等的政治凝聚力”。在此,阎步克先生对胡宝国先生 “皇权是否强大,主要取决于士族的强弱。士族强则皇权就弱,士族弱则皇权强” 的说法提出质疑: “北方少数族的入主,带来了政治变迁的新动因”,这些政权初创时, “士族在其中几乎没有政治地位”,却 “一举改变了士族门阀凌驾皇权的格局”,显然是难于解释的。

他又说,胡宝国先生 “北燕、前凉、西凉都是汉族人建立的王朝,皇权也很强大” 云云,只是 “北方宏观局势中的局部现象”。而且异族进入北方后社会陷入动荡,军事活动频繁,“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政权的途径已不同于魏晋南朝”。他补充说 “禅让” 方式的皇权转移,无法清除王朝逐渐累积的腐化和老化因素。关于这些政权的军事起源,他提及李开元 《汉帝国的起源与刘邦集团》一书所揭示的 “帝国起源” 议题和 “马上天下” 论点: “军事性的改朝换代意味巨大的破坏性和贫乏的创造性。” 并提出与李说有别的一种意见: “从更长历史时段看,'马上天下’ 也许没有带来新的历史进步因素; 但就 '帝国起源’ 角度看, 专制官僚体制的一次次重建及其对社会秩序的恢复,军事性活动确有特殊意义。”

他进一步解释说, “导致了一次次王朝崩解和重建的军事活动”,有时来自华夏社会内部,有时却 “来自外部少数族”。而 “南朝次等士族重振皇权的动量”,远不如 “北朝的鲜卑军功贵族和国人武装” 之大。由此, “少数族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就可以从更长时段加以考虑” 了。他引用刘昶于 20 世纪 80 年代提出的观点: “北方游牧民族生存圈的存在,迫使中原王朝保持强大军力以抵御之,相应地官僚体制、君主专制便都连带发达起来了,这是中国 '封建化’ 进程未能完成的原因之一。” 并概括说: 北方少数族不仅仅构成军事压力而已, 还是 “影响帝国体制的重大因素”。他征引张帆先生的意见: “明初专制的高度强化直接与元朝民族统治的余绪相关”,清初也许存在着 “类似的进程”。认为这是为其 “历史出口” 说提供了重要的佐证。

他推测: “元统治者的蒙古特性过强,其政治形态不能反映中华帝国的典型形态; 满清统治者汉化太快,因此也不大便于考察上述作用。而魏晋以来帝国明显出现了衰微和变态,重新崛起的隋唐帝国又源出北朝,那么十六国北朝的漫长历史,就提供了极佳实例,足资从容观察帝国由萎靡而重振的历程,观察北朝政权所扮演的角色,以及隋唐大帝国和隋唐盛世是如何到来的。” 这最后一段话有些含糊,但阎氏的本意,仍是强调北朝政权在 “帝国由萎靡而重振的历程” 中 “所扮演的角色” 的重要性。

胡宝国先生的回帖认为,他与阎步克先生在 “南朝化” “北朝化” 问题上的歧见,是观察角度的不同造成的,按照他的说法,他的兴趣在 “北朝的一般文化特征”,而阎步克先生的兴趣则在 “北朝的政治振兴动因”。

他同时认为: 关于农村公社问题,唐、王的意见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关于士族与皇权的关系,他并不否认少数 ( 民) 族的入主对汉族士人不利这个判断。但他批评阎步克 “北方少数族的入主,带来了政治变迁的新动因, 这些政权初创时士族在其中几乎没有政治地位,从而一举改变了士族门阀凌驾皇权的格局” 之说,认为如果按照这样的看法,“似乎魏、西晋时期士族已经凌驾于皇权之上了”,而实际上 “这一时期士族还是在皇权之下活动”。他引述田余庆先生的意见: 真正能与皇权 “共天下”,甚至凌驾于皇权之上的时期只是东晋一朝。南朝皇权复振,士族又在皇权之下活动了。他因此又说: “解决士族问题不一定非要靠北方少数族不可。”

他同时修正了自己关于 “短时段” 的概念,将其重新界定为 “南北朝当时面临的具体政治任务”。

阎步克先生也将其 “从而一举改变了士族门阀凌驾皇权的格局” 的表述改为: “在东晋以 '王与马、共天下’ 的政治格局开场,元帝拉王导同登御座之后不久,北方五胡政治权的军事专制者,却一举扭转了此期历史中皇权不断低落的趋势。”

陈爽先生跟帖说: 所谓 “北朝主流论”,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或假说。“北朝主流论” 可以理解成对 “南朝化” 假说的求证 ( 证伪) 过程中提出的一个反命题。即科学哲学中所说的 “尝试性解决”,或所谓 “排除错误—提出新的问题” 的过程。“北朝主流论” 把 “南朝化” 理论中 “没有考虑或者重视不够的一些特定历史因素” 纳入考察视野,它的提出对 “南朝化” 理论 “不是颠覆性的,而是建设性的”。

关于北朝历史特征,他指出,胡、阎二人把问题局限在自己有创获和有把握的研究领域,表述上又多有省略,给人的感觉北朝主流论的论题被置换成了“少数族活力论” 或 “汉魏传统论”。

他认为相对于论证充分的 “南朝化” 理论来说, “北朝主流论” 中关于历史出口等说法,尽管 “具有强烈的启发意义”,但在 “可操作性方面” 还显得薄弱,尚 “没有完全从叙述模式过渡到解构模式”。除了制度变革与文化的传承外,似乎还应当从 “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社会群体的演进” 中清理线索。

阎步克先生在其下一份回帖 《“野蛮精悍之血” 与 “素朴主义”》中,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引述了陈寅恪先生 “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之说, 认为此说 “对南朝与北朝各自历史贡献,事实上都已言及”。钱穆先生说南朝是一个 “病的社会”,所患的病是 “文化病”,“新生的希望在北朝”。阎帖则认为这 “与陈先生的论点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阎步克先生特别提到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引述宫崎氏在 20 世纪 40 年代《东洋素朴主义的民族和文明主义的社会》一书中的观点: 中国历代 “文明主义” 的汉政权,每当到达了 “饱和点”,就将纤弱、颓废、腐朽下去了; 长城以北的北方民族,则尚武、强悍、富有生命力,是 “素朴主义” 的,他们的入主才能使汉族社会的 “生活力” 重新振作。不过入主后又难免颓废腐朽命运,等待下一个北方民族来入主。鲜卑、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的入主都是如此。

阎帖一方面批判宫崎上述理论,有 “为日本军部的侵华政策服务” 的动机。另一方面又说 “宫崎氏的历史文章颇多宏论,其对日本学界的影响极其巨大, 类似 '素朴主义’ 的观点,在日本东洋史学界是基本信念之一”。而陈寅恪、钱穆先生,对 “北朝少数族政权的振作帝国体制之功”,也是给予肯定的。所以我们不必因为宫崎其人的政治背景,而回避有关 “活力” 问题的讨论。

阎步克先生归纳 “北朝主流论” 的论述, “至今仍不具体精致”。大多是一些 “零散的宏观论述”。他回顾自己曾试图 “从各个方面讨论南朝的萎靡与北朝的重振”。并说他依然认为 “把南北朝各自看成一极,是一个有价值的观察角度”,也许可以 “赋予具体史实考证” 以更大的意义。

笔者对胡宝国、阎步克、陈爽三位学者上述讨论的看法,可以归结为以下一些内容。

讨论者受前辈学者陈寅恪、钱穆、唐长孺先生及宫崎市定等人的启发,对“南朝化” “北朝化” ( “北朝主流论”) 的命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究,提出了许多极有价值的观点,有力推动了中国中古史尤其是中古民族史的研究。

胡宝国先生是明确主张 “南朝化” 的,阎步克先生在 “南朝化” “北朝化” 之间,试图寻找一条中间道路。但他的基本倾向,仍然是 “北朝化” 或 “北朝主流论”。

胡宝国先生有关 “北朝诸多特征都是继承汉朝而来” 的意见,极具创意。实际上,阎步克先生此前也曾提出 “依附关系、大土地所有制、商品经济以及相应财政政策,从东汉到隋唐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少数 ( 民) 族政权 “不代表中国历史主流”。阎在讨论声明与胡说 “并无矛盾”,这大概是重要的原因。

胡帖中所归纳的唐长孺先生的意见,正是 “南朝化” 论学者的基本观点。其中最为关键的内容,无疑是以下有关经济、军事制度的两条。问题在于,按照唐先生的说法,唐代初期的兵制是秉承 “北朝的部落兵制和征兵制”,到高宗、玄宗时才由出自南朝的募兵制取代了传统的征兵制; 唐代前期均田制也是“承自北朝”,德宗时才实行 “与南朝相衔接” 的两税法。也就是说,作为唐帝国立国的根基,不论是经济制度还是军事制度,大多是从北朝特色转变为南朝特色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据此认定: 唐前期尤其是唐初制度,就是以北朝制度为 “主流”,呈现出 “北朝化” 的面貌呢?

“北朝化” 论始作俑者钱穆先生 “隋唐制度自是沿袭北朝” 的观点,是就陈寅恪先生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详举唐代开国,其礼乐舆服仪注,大体承袭南朝” 而发的,钱先生讨论的时间范围在 “唐代开国”,空间范围又在 “职官田赋、兵制”,其结论与 “南朝化” 论者奉为圭臬的唐长孺先生的观点,其实是极为接近的。

笔者以为今日有关 “南朝化” “北朝化” 的讨论,在时间、空间上加以严格限定,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双方首先必须达成共识: 这场讨论是局限在唐初期或前期,还是囊括有唐一代。唐长孺先生认为 “唐代前期的许多制度都是沿袭北朝,只是中期以后才出现了南朝化”。本来表达得很清楚,目前讨论的双方,似乎不如唐先生说得明白。

同时,双方还必须达成另一项共识,即这场讨论是拘泥于经济、军事、政治制度,还是包含文化与传统的所有方面。

“南朝化” “北朝化” 讨论的双方都承认: 对隋唐帝国而言,南朝与北朝或汉族与少数 ( 民) 族的影响是并存的。他们争议的焦点实际上在于: 南朝与北朝即汉族与少数 ( 民) 族的影响,哪一方更大一些,起着主导的作用。

“北朝化” 论者认为: “毕竟民族融合是在北方完成的; 毕竟是北方兼并了南方,从而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 毕竟隋唐王朝都是在北朝的基础上建立的。” 陈寅恪先生从 “政治史的过程” 考察问题时,也提出了关陇本位政策、关陇集团的说法。“意识到就当时的政治发展而言,是北朝比南朝重要”。因此, “北朝化” 论者在逻辑或理论背景上,本来是具有优势的。令人费解的是, “北朝化” 论者在与 “南朝化” 论者的抗衡中却往往处于下风。比如我们看到阎步克先生在胡宝国先生的追问下,就不断修正自己的意见。他一方面指出: “北朝的政治活力”,和 “少数族入主给当时北方带来的新因素” 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却又认同 “北朝留给隋唐政治的制度和文化,是汉晋 ( 及南朝) 制度的连续发展,而不是胡制”,实际上从钱穆先生的立场后退了一大步。

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 “北朝化” 论者在政治、经济制度方面, 对隋唐社会中的北朝 “因子”,以及北朝社会中的少数族 “因子” 的具体考证做得很少,还远没有达到唐长孺先生论证 “南朝化” 所达到的水平。陈爽先生认为该项理论在 “可操作性方面”,相对于 “论证充分的 '南朝化’ 理论” 来说,“还显得薄弱”,大概也有这一层意思。

陈爽先生进一步指出:“北朝化” 论者关于 “历史出口” 等说法,尽管“具有强烈的启发意义”,但还 “没有完全从叙述模式过渡到解构模式”。除了 “制度变革与文化的传承” 外,还应当从 “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社会群体的演进” 中清理线索。

在笔者看来: 阎步克先生有关 “历史出口” 说之所以无法对抗 “南朝化” 论,可能是因为该学说乃至整个 “北朝化” 的理论还存在缺陷,即其难以解释北朝制度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汉族政治、经济制度乃至文化传统的 “遗存”, 而与包括鲜卑在内的入主中原的少数族,并无直接的渊源关系。也就是说,在隋唐制度承袭的问题上,“历史出口” 说还缺少一个关键的 “理论出口”。

那么,“历史出口” 说的 “理论出口”,究竟又在哪里呢?

胡宝国先生所谓 “北朝诸多特征都是继承汉朝而来” 的观点,是言之有据的。阎步克先生则将其进一步扩展为: “北朝留给隋唐政治的制度和文化,是汉晋 ( 及南朝) 制度的连续发展,而不是胡制。” 我们的问题是: 西晋政治社会的自然发展,并没有出现那些 “继承汉朝而来” 的特征; 中原社会的正常演进, 也未必就能将汉制直接传递给隋唐,尽管北朝在政治制度方面 “留给隋唐” 的东西,未必就是 “胡制”。

在笔者看来,“五胡” 尤其是鲜卑诸部对汉族王朝的影响,经常表现为一种曲折的方式。这里可以举出一个显明的例子: 隋唐的府兵制源于北周的府兵制,北周的府兵制在形式上又是效仿周制,我们固然可以说北周军事制度是 “继承周朝而来”,但事实上府兵这一类周制,绝非中古的汉族社会、中原王朝所自然产生的制度。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鲜卑拓跋部入主中原,如果没有拓跋部族中文化最落后的六镇成员的主导,中原的汉族地区是不会突然冒出一个形似周制的府兵制的。

进一步说,即使胡宝国先生 “北朝诸多特征都是继承汉朝而来” 的观点可以成立,如果没有少数族 “因子” 的强力介入,中原的汉族王朝如隋唐帝国, 并不会出现种种 “继承汉朝而来” 的北朝 “特征”,不会自然地回归汉制。陈寅恪先生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提出了隋唐制度的三个来源,即东晋南朝、河西及关陇。这三个来源即胡汉 “因子” 共同发生作用,才使中原王朝最终摆脱了两晋以来的衰势,造就隋唐帝国充满生机的雄壮气象。

从中国中古时期的历史进程看,“五胡” 入主中原所带来的异族政治、经济乃至文化因素,经常是间接地对汉族传统产生影响。异族入侵所形成政治、经济乃至文化方面的变化,又往往表现为中华古制的复兴。

依据这样的理论来观察 “南朝化” “北朝化” 的现象,我们就能从 “北朝留给隋唐” 的,显现为 “汉晋制度连续发展” 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中,发现 “五胡” 尤其是鲜卑文化乃至 “胡制” 的影子。

钱穆先生说: 南朝是一个 “病的社会”,所患的病是 “文化病”, “新生的希望在北朝”。我们发现: 治愈南朝乃至两晋 “文化病” 的药物,多是以 “汉方” 为其形式的 “胡药”,即在汉文化传统掩盖下的少数族文化传统,以及用汉制包装了的 “胡制”。

陈寅恪先生说: “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我们看到: 作为 “中原文化颓废之躯” 的汉族的王朝制度,正是由于 “五胡” 特别是鲜卑文化因素,即“塞外野蛮精悍之血” 的大量注入,才得以周而复始地正常运转。

宫崎市定认为: 中国历代 “文明主义” 的汉政权, 每当到达了 “饱和点”,就将纤弱、颓废、腐朽下去了; 长城以北的北方民族,则尚武、强悍、富有生命力,是 “素朴主义” 的,他们的入主才能使汉族社会的 “生活力” 重新振作。阎步克先生引用宫崎氏的这一观点,使我们得以从一个新的高度认识 “北朝少数族政权的振作帝国体制之功”,并使其为之辩护的 “北朝化”或 “北朝主流论” 的理论,几乎实现最后的突破! 然而,由于宫崎的 “素朴主义” 没能在实证研究方面获得一个落脚点,因此没能对 “南朝化” 的理论形成真正有力的冲击。阎氏本人的 “北朝主流论” 体系,也不免给人相隔一间的印象。

影视剧里的兰陵王

论文来源:何星亮主编《宗教信仰与民族文化》 (第八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68-83页。作者简介:陈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民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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