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药害发生原因
不合理使用调节剂,不但会造成效果不佳,甚至会发生严重的药害,引起产量损失,品质下降,甚至绝收。药害是一类由于调节剂使用不当而引起的植物形态上和生理上的变态反应。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过量使用、使用方法或使用对象错误.表现的副作用可能会有差异。在通常情况下,使用保花保果剂导致落花落果,使用生长素类调节剂引起植物畸形、叶片产生斑点、枯焦、黄化以及落叶、小果、劣(裂)果等一系列症状;延缓剂用量过大引起植株节间过度缩短、停止生长和产量下降等均属于药害的范畴。
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大面积使用中,作物药害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有的是可以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避免的。
一、雾滴挥发与飘移
高挥发性调节剂,如2,4-D等,在喷洒过程中,直径<100μm的药液雾滴极易挥发与飘移,致使邻近的敏感作物及树木受害。而且,喷雾器压力愈大,雾滴愈细,愈容易飘移,其雾滴甚至可飘移1~2km,若采取航空喷洒,雾滴飘移的距离更远。挥发和飘移产生的药害特征随着与处理地块的距离增加而减轻。
二、土壤残留
在土壤中持效期长、残留时间久的调节剂易对轮作中敏感的后茬作物造成伤害,如水稻使用多效唑,对后茬油菜等作物易发生药害。
三、混用不当
有的药剂对部分作物易发生药害,在施药时要特别注意。另外,不同剂型的调节剂在桶混时,要注意是否会破坏药液的物理稳定性,有效成分在药液里析出会造成局部施药浓度过高可能产生药害。
四、药械性能不良或作业不标准
如多喷头喷雾器喷嘴流量不一致、喷雾不匀、喷幅连接带重叠、喷嘴后滴等,造成局部喷液量过多,易使作物受害。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无人机施药,在起飞和作业结束时,难以保障整个地块喷雾的均匀性,施用调节剂容易引起局部药害。
五、误用
过量使用以及使用时期不当,如在小麦、水稻等作物拔节前使用生长延缓剂,过高剂量容易造成节间过度缩短、停止生长的现象;而在拔节期间使用生长延缓剂,一些较敏感的品种容易幼穗发育不良,造成减产的严重药害。
六、异常不良的环境条件
调节剂处理后,如遇低温、多雨、寡照、土壤过湿等,容易使作物受害而发生药害。柑橘施用防落素保花保果,如果日均气温超过30℃的天气持续时间长,容易导致大量的落花落果,甚至不结果。
七、作物种类和品种
不同作物对调节剂的敏感性不同,甚至同种作物不同品种的敏感性也存在很大差异。乙烯利用于玉米抗倒伏时,有部分品种表现出穗小、秃尖长、产量下降等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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