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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街园林绿化精细化管护技术100条

2 术语

2.1一、二年生花卉:在一年内完成其生活史的花卉称为一年生花卉;凡在两年内完成其生活史的花卉称为二年生花卉。

2.2宿根花卉:植株地下部分宿存越冬而不膨大,次年继续萌芽开花,并可持续多年的草本花卉。

2.3球根花卉:植株地下部分大量贮藏养分,发生变态膨大的多年生草本花卉。

2.4地被植物:泛指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2.5水生植物:植物体全部或部分浸没于水中生长的植物。

2.6浮水植物:植物体漂浮在水面上生长的植物。如满江红和浮萍属植物。

2.7挺水植物:植物体下部沉没于水中,上部露出水面在大气中生长的植物。如千屈菜、荷花、风车草等。

2.8沉水植物:植物体全部沉没于水中生长的植物。如金鱼藻和黑藻等。

2.9古树名木:古树泛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与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相关的树木。

2.10杂草:指栽培的目的园林植物以外的自生草本植物种群。

2.11寒害:园林植物遭受0℃或0℃以上、10℃以下的低温,对植株所产生的伤害。

2.12树冠: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棕榈科和苏铁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13中心主干:又称中央领导干。指树木自主干直立向上延伸的部分。它是树木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上一般着生主枝。

2.14叶芽:能发育成枝或叶的芽。

2.15花芽分化:园林植物的芽由叶芽状态转化为花芽状态的过程。

2.16生长势:植物在栽培条件下营养生长的强弱。指植物新梢抽生的强弱、长度、粗度和生长速度,以及茎叶色泽、整齐度、枝叶繁茂程度等。

2.17顶端优势:指植物顶芽生长抑制侧芽萌发和侧枝生长,以及影响侧枝生长角度的现象。

2.18绿色期:一年内草坪自然生长状态下叶色保持正常绿色的持续时间。

2.19伤流:从受伤或折断的植物组织中溢出液体的现象。

2.20根外追肥:也称为叶面施肥。指将水溶性肥料或生物活性物质以低浓度溶液喷洒在生长中的园林植物叶面上的一种施肥方法。

2.21修剪:通过短截、疏剪、抹芽、摘心、刻伤、环剥、曲枝、扭梢等具体技术,调节植物的生长发育、维持和发展既定株形、 姿态和个体大小的技术措施。  

2.22树盘:指树冠垂直下呈圆盘状的投影范围内的土地。它是树木根系密集分布区域。

2.23中耕与除杂草:中耕指在园林植物生长期疏松其根部表层土壤的工作。除杂草指除去杂草的工作。

2.24表施土壤:表施土壤是草坪养护中的一项技术作业,材料由一般沙、沃土(粒径约0.6 cm)和有机质按111211的比例混合而成。每次表施土壤的厚度不宜超过1 cm

2.25打孔:指草坪养护过程中的一种草坪改良技术,通过应用打孔机械在坚实的坪床上打孔,将芯土取出,在床土表层形成中空的垂直孔洞。

2.26芜枝层:是指草坪床土表面由草坪草的凋落物、地表的活组织及与表土混合物构成的床土有机层。

2.27垂直刈割:对草坪进行近地表垂直刈割或划破草皮,以清除草坪表面积累的芜枝层,是改进草坪通透性的一种养护技术措施。

2.28农业防治:指利用一系列栽培管理技术,降低害虫种群数量或减少其侵染园林植物的可能性,培育健壮植物,增强植物抗害、耐害和自身补偿能力,或避免有害生物危害的一种植物保护措施。

2.29物理机械防治:指采用物理或人工的方法消灭病害虫,或改变物理环境,创造对病原菌、病毒及害虫不利或阻隔其侵入的一种防治方法。

2.30生物防治:指利用生物及其代谢物质来控制病虫害为害的防治方法。包括以虫治虫、以菌治(病)虫、以病毒治虫和以激素治虫等。

2.31化学防治:指用各种化学物质及其加工产品来控制病虫害、杂草及其他一切有害生物的方法。

2.32花芽: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2.33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34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35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36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3园林植物精细化养护内容

3.1土壤管理

3.1.1水分管理

3.1.1.1灌溉原则:市街园林植物灌溉应本着“节约用水、见干见湿、浇则浇透、适树适量”的原则;耐旱园林植物掌握宁干勿湿的原则,喜湿或好水植物掌握宁湿勿干的原则。

3.1.1.2灌溉设施:地下管道布局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超前性;新建市街绿地要做好雨水收集、灌溉系统或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 cm;有铺装的树堰直径以预留树池为准或打孔灌溉;无铺装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5~10 倍左右为宜。

3.1.1.3灌溉指南:叶片观察法:植物叶片萎蔫后,19:00至第二天09:00之前不恢复的,需立即浇水;植物叶片发生焦干,需适当对树冠喷水;土壤观察法:利用打孔机钻孔检查土壤水分,手握成团,留下泥水的痕迹,扔之不散说明土壤不缺水,含水量约20%~23%;土壤色泽为灰白色,手感坚硬,稍稍挤压容易裂缝,含水量在8%以下,表示土壤水分含量少,需进行浇水。

3.1.1.4灌溉时间:高温季节(5-10月)浇水宜在10:00之前或18:00之后进行,城市交通较繁忙的地段可选择夜间作业;冬季及早春,常绿树种灌溉宜在10:00~16:00之间进行;进入休眠的树种不灌溉或减少灌溉;新栽植物应在连续 3~5 年内充足灌溉。

3.1.1.5灌溉方式:市街绿地灌溉应使用喷灌(适用于地被及灌木)、滴灌、微灌(适合于道路隔离带、立体绿化)和围堰灌溉(适用于乔木、绿篱)等节水灌溉系统,尽量避免水车灌溉、大水漫灌等方式进行灌溉;水车灌溉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使水分充分渗入土壤,严禁用高压水流直冲树冠或树堰。

3.1.1.6排水防涝:对市街低洼或易受内涝的区域应采用开沟、埋管、打孔(花台)等措施做好雨季排水防涝工作,并配备一定的潜水泵用于应急排水;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推广海绵城市发展理念,将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应用与绿化灌溉。

3.1.1.7城市内涝:暴雨后24 h内对淹水绿地进行排涝、扶正、泥污清洗、翻土晾晒和土壤消毒等工作;江河沿线新栽1~3年的树木应做好支撑和固定工作,避免被洪水冲走,禁止在低洼或江河沿线栽植不耐水淹和水湿的植物。

3.1.1.8渗灌技术:在树木栽植施工时将透气管按照设计要求,螺旋盘形埋设在树木或绿化带根系分布的区域,抗旱、施肥或灌药时可以通过水管直接灌到植物根部,可快速、高效、充分的供给植物根部。

3.1.2养分管理

3.1.2.1施肥原则:根据植物种类、生长期和土壤类型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将有机肥、无机肥、微生物肥和专用肥等混合施用;长期或过量使用无机肥容易造成植物“烧根”或对土壤、水源等造成污染;施用有机肥必须发酵腐熟,否则易引发地下病虫害发生。

3.1.2.2施肥方法:土壤施肥(环状沟施肥法,适用乔木;穴施肥法,适用树圈较小的行道树或花台;撒施肥法,适用密植乔灌木、草坪等)、输营养液(新栽大树及结合病虫害防治)、根外追肥(注意浓度控制)和随水施肥四种方法。

3.1.2.3施肥时期基肥在休眠期进行,追肥在生长期进行;观花观果植物应在花前、花后适当增施磷、钾肥;一、二年生花卉、宿根花卉或球根花卉,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阶段分别以氮肥和磷钾肥为主;常绿针叶树在幼龄期间宜多施有机肥或菌肥;叶面喷肥宜在清晨和傍晚进行,注意浓度。

3.1.2.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3.1.2.5施肥数量 :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1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5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株·次,灌木不超过150/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次,草坪不超过10/㎡·次。

3.1.2.6土壤改良:种植土是植物成活和后期养护的关键因素,禁止将建筑垃圾混入或作为回填土;板结的土壤通过施用有机肥、有机质和土壤改良剂等改良土壤;土壤较密实的可以通过埋设4-8根直径5-20 cm(管侧壁均匀打上小孔)的PVC管或施用粉碎的树木枝条进行改善。

3.1.3中耕除草

3.1.3.1中耕松土:中耕松土在四季可结合施肥、除草、浇水和土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进行,促进土壤透水、透气和根系生长;同一路段的行道树,其中耕范围、形式应基本一致。

3.1.3.2杂草清除:要遵循“除小、除早、除了”的原则,阔叶杂草在2-3叶期,禾本科杂草在3-7叶期,避免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裸露;生长季节注意寄生性杂草和入侵植物的检查、预警、上报和清除工作;可采用手工拔除、机械修剪或化学除草等方法进行,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1.3.3常见杂草:单子叶杂草(牛筋草、马唐、莎草、香附草等)、双子叶杂草(曼陀罗、葎草、蒺藜、刺儿菜等)、寄生性杂草(菟丝子、金铃子)和入侵植物(紫茎泽兰薇甘菊凤眼莲、一枝黄花)。

3.1.3.4化学除草:鼓励开发或使用新型园林绿地除草剂,应根据园林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化学药剂和浓度;施用前要做小区试验后,再进行大面积推广使用;避免喷洒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枝上;要有专人负责、专用机具、专用贮藏库的“三专”措施。

3.1.3.5菟丝子防除:使用生物农药鲁保1号菌剂(500-800g/亩),5~7天一次,连续2~3次;花灌木上寄生的在下午用注射器在寄主主茎上注射农用链霉素防治;大面积发生,用竹子、芦苇等单子叶植物栽植隔离带,中间栽植单子叶植物可以有效抑制其发生或用化学除草剂。

3.2整形修剪

3.2.1修剪原则:“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使园林植物枝条分布均匀、树形丰满、花繁叶茂;徒长枝、病虫枝、枯枝及凋枯的花梗应及时剪除;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和一些生长较慢的植物应留 1~2 cm 长的橛。

3.2.2修剪程序“一知、二看、三剪、四清理、五保护”;一知:岗前培训、规范操作;二看:观察修剪对象、把握全局重点;三剪: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四清理:及时清理运输残枝碎叶,保证环境清洁;五保护:直径大于4 cm以上的剪锯口应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

3.2.3修剪要点剪口应平滑或斜口,平口在芽上方1~0.5 cm处;斜口剪成45 ℃度,不得劈裂,斜口切面与芽方向相反,上端与芽齐,下端与芽腰部齐;枝条短截时应留剪口0.5 cm上方的外芽;剪直径2~5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或珍贵树种剪口大于3 cm时,应先从枝干基部下方向上锯入枝条的1/3,再从上方锯下,避免劈裂或夹锯,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3.2.4整形要点整形方式有规则式、自然式和混合式三种;对于顶端优势强的园林植物,应保留其顶芽,维护其塔形或圆锥形树冠;顶端优势不强而萌发力强的园林植物,宜让其形成自然树形,或根据需要修剪成圆球形或半球形等整齐的形状。

3.2.5修剪时期分为生长期修剪(叶芽萌动到当年停止生长前)和休眠期修剪(秋季落叶至春季萌芽前)。常绿植物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和温度较低的时期;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一年多次开花的木本植物应在花后及时轻剪;早春开花的木本植物应在花后轻剪。

3.2.6草坪修剪冷季型草坪在生长高峰的春季(4~6月)和秋季(8~11月)期应加强修剪,晚秋减少修剪次数;暖季型草坪主要在夏季(6~9月)进行修剪,高峰期11次,其它时期21次。

3.2.7非常规修剪:防风疏枝修剪以疏枝为主,不得修剪骨架枝、改变树木基本形态;树木移植、抢险作业修剪在不影响树木成活的情况下进行,并至少保留二级以上骨架;骨架形成期树木的修剪遵循留强去弱、兼顾方向的则;剥芽根据树木萌芽情况,分批剥除,重点剥去内向及直立芽条,适当保留外向芽条,空挡处应多留芽条;主干分枝点以下的芽条应全部剥除。

3.2.8严禁条款正常养护作业时,不得对行道树进行强修剪,严禁采用“一剥到顶”的剥芽手法

3.2.9安全距离园林植物阻碍透视线、影响公共设施安全以及城市景观时,需及时对植物枝叶应进行修剪,按表3.2.8规定执行。

3.2.8行道树与公共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设施名称

垂直距离(单位:m

水平距离(单位:m

超高压电力线(高度12m以上)

2.0~3.0

3.0

架空电线(高度9m以上)

1.0

1.0~1.5

交通灯

0.7

3.0

路灯

0.7

2.0

公交车辆顶部

0.3

----

屋顶、门窗

0.5~1.0

0.5~1.0


3.3病虫害防治

3.3.1防治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制定科学的病虫害防治预案,做到经济、安全、有效和环保;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危险性或检疫性病虫害,应做好准确的监测、上报和扑灭等工作。

3.3.2防治方法:尽量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植物检疫法、诱杀或几种结合的防治措施;选择高效、低毒和无味的化学药剂进行防治,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杀死和影响天敌或有益生物的栖息、繁衍;对于同一种害虫,应避免长时间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以免产生抗药性;喷洒农药宜尽量在夜间或人车密度小的时间段进行。

3.3.3农药种类:杀虫剂:按作用方式和进入虫体的途径分为胃毒剂(适用:咀嚼式口器的害虫)、触杀剂(适用:各种口器的害虫)、内吸剂(适用:刺吸式口器的害虫)、熏蒸剂(适用:在密闭条件下施用);杀菌剂:按作用方式分为保护剂(未受病原物感染前施用)和治疗剂(植物受病原物感染后施用);其它:杀螨剂、杀线虫剂、杀鼠剂等。

3.3.4施用方法:喷雾法:早晚或夜间进行,避免中午或高温时进行,以免发生药害或人体中毒;土壤施用法:以滴水线为界,开环状沟或打孔将药撒施或浇于沟、穴内覆土;树干灌注法:对注干或内吸型害虫采用注射器将药物注射到树体韧皮部与木质部之间或用脱脂棉蘸药堵塞虫孔;涂毒环:在秋季幼虫下树之前或春季幼虫上树之前,刮去树干1~1.5 m3~5 cm宽的粗皮,涂毒环或设置光滑胶带、塑料布等,阻碍和触杀经过的幼虫或成虫。

3.3.5症状识别:害虫危害造成植物有伤口或器官缺失,病害则没有明显的器官缺失;枝干虫害症状主要有孔洞、虫瘿、流胶、干枯(枯稍)等;叶、花、果虫害症状主要有结网、卷叶、缺刻、孔洞、网状等;病害症状主要有病斑、畸形、变色、菌丝和脓液等。

3.3.6用药原则:对症、适时、交叉、混合、综合和安全用药的原则,提高药效,减少浪费,避免发生药害;混合用药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影响药效或产生药害。

3.3.7常见药害:高浓度百菌清、敌敌畏、氧化乐果对桃、樱花、美人梅、梅等蔷薇科植物易产生药害;蚧螨灵在植物开花期、35℃高温季节使用易产生药害;植物生长期使用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容易产生药害;桃树禁用磷铵,柿树对铜制剂敏感。

3.3.8药害处理:喷水冲洗:主要是内吸性农药或防治蛀干害虫时农药浓度过高产生的药害;灌水:主要是土壤施药(如呋喃丹颗粒剂、辛硫磷等)过量引起的药害;喷洒药液:主要是根据农药的酸碱性进行中和或螯合来减轻药害;叶面追肥:通过喷施02.%-0.3%的磷酸二氢钾溶液促进新叶萌发和恢复生长势。

3.3.9监测预警:绿化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市区病虫害监测防控及时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市街园林植物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及天敌发生动态分析、预报、预警与防控技术指导;常用的方法有物候期监测、趋性监测、人工调查等,并做好记录、通报、向应和档案管理。

3.3.10严禁条款:严禁使用国家及重庆已颁布的禁用农药;严禁在水源周围使用影响水生生物、污染地下水、土壤和河流的药剂;严禁在水源地附件使用化学除草剂。

3.4补植、移栽与修复

3.4.1植物补植:生长季对辖区绿地上的乔、灌、草等园林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检查,对生长势差、无景观效果或死亡的植物种类进行登记备案和标注,在冬季或春季等适宜季节进行补植;补植的植物应选用与原植物种类(品种)一致,规格、姿态相近的植株。

3.4.2景观调整:市街植物栽植密度和规格相对较大,栽植5~10年后,每两年对生长密度过大造成的树冠重叠、生长不良等的园林景观进行调整;对生长环境不适应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园林植物,应改植或改良土壤;对根蘖成丛的宿根花卉,宜休眠期结合施肥进行分墩重栽。

3.4.3韧皮部保护旧伤口在植物生长期用刀削平刮净坏死部分,直至露出健全的皮层,然后用杀菌剂进行消毒,再涂保护剂(常用保护剂有:甲基硫菌灵加白醋或粘土、熟桐油、树木涂料、国光愈伤涂膜剂);保护剂要易涂抹、易黏着、不透水、不腐蚀、防腐消毒。新伤口保护:用0.01%0.1%的萘乙酸膏涂抹,促使伤口愈合。

3.4.4韧皮部修复:大树移栽过程中因机械损伤造成韧皮部撕裂或缺失等情况,在形成层活跃时期(68月份)修复。撕裂:首先对树皮进行消毒处理,伤口晾干后,用钉子钉紧,边缘用杀菌剂涂抹,最后用塑料薄膜或纱布绑扎;缺失:首先清理伤口(勿伤及木质部),露出新鲜木质部和周边健全皮层后用甲基硫菌灵、多菌灵或百菌清消毒伤口,再用伤口涂抹剂或细胞分裂素涂抹,晾干后进行植皮(用本树的树皮或其它树(同一品种)的徒长枝作为取皮材料,进行植皮),植皮时,要对好极性,用钉子固定,最后对植皮缝外涂愈伤涂膜剂,再用塑料薄膜或纱布绑扎,一般3~5个月就可以去除钉子及绑扎物。

3.4.5木质部修复:树洞的修补包括清理(掏尽树洞内的腐烂物,用刀片刮掉树洞内的坏死组织)、消毒(用杀菌剂对树洞进行消毒处理)、填充(用填充剂对树洞进行填充,填料外表面不能高于形成层)和修补(在树洞外刷一遍与树皮颜色类似的油漆或植上仿真树皮,确保树洞不受雨水侵蚀);桥接:适用于受伤面积较大的枝干,春季树木萌芽前,取同种树的一年生枝条,两头嵌入伤口上下树皮好的部位,用小钉固定,并用塑料薄膜捆紧。

3.5苗木补救

3.5.1僵苗成因:由于假土球、根部缺水、根系腐烂、栽植过深等因素导致第二年春季不发芽,枝条及芽眼饱满的情况。

3.5.2僵苗补救:假土球苗木建议进行更换;未及时栽植的苗木导致失水,可进行缩剪根幅或削土球;栽后灌水不到位苗木,进行开穴,根系回剪至湿润部分,喷生根粉;根系腐烂的苗木及时开穴晾晒、消毒并喷洒生根粉;土质粘重的换土或埋设透气管;栽植过深的苗木及时挖出,重新设计标高进行栽植。

3.5.3假活补救:假土球或未灌透水造成苗木发芽展叶后,在夏季高温时又开始萎蔫或死亡,一般需要更换苗木;未灌透水苗木及时修剪枝叶,并在土球上向外打4~8个孔进行灌水。

3.5.4树势衰弱:树势衰弱的主要原因是干皮损伤、破裂、分离,病虫危害(主干害虫)。施肥过多或过近,及时浇水补救;土壤粘重、板结、过湿等造成树势衰弱,及时开坨凉晒。

3.5.5死苗原因:主要从苗木购买、吊装运输、苗木栽植、支撑缺失、灌水不到位、浇水过多、根系腐烂、树干冷害、土壤盐害、苗木养护、病虫危害等几个环节检查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6清洁防护

3.6.1绿地清洁:城市绿地应保持清洁,无白色垃圾、石砾、砖块、干枯枝叶、粪便、悬挂物、张贴物、蚊蝇滋生地等;清理后及时将垃圾归堆清运,做到不过夜、不焚烧,随产随清或日产日清。

3.6.2绿地防护:为防止人为破坏、过度践踏开放性绿地而进行封闭式养护;围闭设施应以不影响景观、植物生长和游览为原则;材料应符合安全、美观、环保、耐用的原则。

3.6.3夏季防护:夏季暴风雨、高温干旱、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到来之前,应做好园林植物、设施和人员疏散的应急预案。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的乔木采取疏枝、立柱、绑扎、扶正等防御措施;倒伏、受损的园林植物,应24小时内扶正、支撑,损伤严重的及时补植;高温干旱来临之前,做好浇灌设施、人员、车辆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火灾的排查和预防工作,干旱来临时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进行浇水抗旱或搭荫棚(新栽植物)。

3.6.4冬春防护:易受寒害或冻害的园林植物,应在寒潮来临之前做好防护。草本花卉或热带植物可用塑料薄膜、无纺布等进行防护;木本植物注意控制晚秋萌发的新梢,对已萌发且未充分老熟的新梢应在寒潮到来之前剪除(枫杨);立冬前应根据不同的树种,分别采取根际培土或覆草、主干包扎或涂白等措施进行防寒,并注意对一些包扎物进行消毒和杀虫措施,避免成为病虫害的越冬场所,包扎物宜在次年3月底前清除完毕。

3.7安全作业

3.7.1应急预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之前,认真分析和查找辖区域绿化养护项目、人员和设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宣传、培训和温馨提示等工作;一线养护业人员或危险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7.2规范着装:绿化作业人员、车辆在车行道或快速道上进行流动或定点作业时,白天应穿着安全服和摆放安全桶,夜间必须同时穿着安全服、安全帽和摆放安全桶;安全服与安全帽应具备反光或部分反光性能,反光部分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 cm

3.7.3道路作业:长时间占用部分道路作业必须划出作业区、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并做好媒体告知工作;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和行人安全。

3.7.4修剪作业:上树作业前检查所用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注意树木上下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带电设施和容易掉落的杂物;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与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严禁有高血压及心脏病、五级以上大风和喝酒后上树作业。

3.7.5大枝修剪:修剪大直径、枝条长(主干)、重量大的枝条时,要预先用绳索吊好,分段进行,锯断后慢慢放下;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电线、车辆等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注意枝条的重量要在吊绳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吊车吊臂下严禁站人。

3.7.6机械作业: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等园林机械作业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试用和操作;脚下较滑,难以保持稳定的作业姿势时不使用;浓雾或夜间,对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难以确认时不使用,并佩戴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机械燃油属易燃易爆品,请不要在有可能引火的地方加油或存放燃料。
 3.7.7农药作业: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药桶内药液不能装得过满,以免晃出桶外,污染施药人员的身体;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每日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严禁在操作时吸烟、喝水、吃东西,严禁用手擦嘴、脸、眼睛,严禁喷射嬉闹。

3.8园林设施

3.8.1园林构筑物:市街绿地内的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照明等基础设施保持整洁,无墙面破损、路面残缺、油漆剥落等,小修小补要及时进行,木制结构的亭廊等每2年油漆1次,并做好白蚁的防治工作。

3.8.2铺装道路:各种铺砖面、侧石、台阶、斜坡等保持平整,无损缺、无积水、无下沉、无变形等,如有影响安全或使用的,应在第一时间放置安全警示标志,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

3.8.3假山叠石:完整、稳固、安全、无杂草,不适于攀爬的叠石必须有项目标志和防护设备。

3.8.4供电照明: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发现灯具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在2小时内进行恢复或更换;输配电及照明设施保持常年完整、清洁和正常运转,无带电裸露部分。

3.8.5其它设施:垃圾箱、园椅、园凳、标识标牌等便民服务设施分布合理、位置固定,无破损、无污渍、无松动,整洁美观,标志统一、材质统一、形式统一。

3.9技术档案

3.9.1档案要求:养护单位必须建立园林绿地养护的技术档案,并有专人定期规范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清晰,按照年月日编制目录、案卷。

3.9.2档案内容:养护方的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管理时间、路段;养护期内绿地的气候、物候、水文、土质、地形等自然条件;地下构筑物的变化资料及调查报告;植物种类、名称、规格、生长势和日常养护措施及其成效等;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枯死树木编号、地区、树种、规格、枯死原因、死亡日期、经过何种措施抢救、挖除人、记录人、主管人姓名等资料。

4专项导则

4.1乔木

4.1.1管理要求:乔木管理每项工作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定乔木冬季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汛等专项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定期对乔木的长势、树冠、树干、树穴、病虫害等情况的巡查。

4.1.2新植乔木:新定植1~5年的乔木,应定期进行灌溉、施肥、支撑等养护管理;生长势较差的行道树应增加施肥次数或进行土壤改良,保证高度、体量和形态基本均匀一致;基部萌生的根蘖、不定芽应及时清除,同时避免拉伤树原因,皮和伤害主根。

4.1.3乔木补植:补植前查明死亡消除不利因素;补植乔木与原有树种一致,规格相近;栽植时根茎应高于地表面5cm;相邻树已达到郁闭状态的中间不可再补植树木

4.1.4定干管理:行道树主干或主枝2.8~3.0 m以下的分枝应全部剪除,道路两侧树冠的外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顶部高度应根据树种和周边环境确定,且基本一致;同一道路的行道树,生长较快的应适当重剪,生长较慢的应轻剪,以使树冠的大小相对一致;道路完全遮闭时,宜剪除部分枝叶,使道路中线垂直上方保留1.01.5 m的透光通道。

4.1.5乔木修剪:常绿阔叶树木或抗寒力差树种应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至休眠前或春芽萌动前进行修剪,已成形的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以保持其自然树型或观赏特性;落叶乔木修剪时期为树木落叶后至萌芽前;针叶类树种如南洋杉、龙柏、罗汉松等松柏类树种的修剪,宜用疏剪的手法进行修剪,只疏除病虫枝、枯死枝和影响游览或公共安全的下部枝条,注意保护重要领导枝、顶芽和树形,如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4.1.6非常规修剪:防风修剪以疏枝为主,不得修剪骨架枝和改变树木基本形态;移植、抢险作业在不影响树木成活的情况下进行,至少保留二级以上骨架;复壮修剪应在保留骨架枝的基础上,采取强修剪方法,培养更新枝条;剥芽应根据树木萌芽情况分批进行,重点剥去内向、直立芽条,保留外向芽,兼顾方向。

4.1.7施肥管理:乔木每年应施基肥、追肥各1次以上,花肥视开花次数而定,施肥应与土壤改良相结合,肥料不污染环境和土壤。

4.1.8支撑扶正:新种和扶正大树必可采用三角或四角支撑等,材料应统一,支柱方式应规范、整齐,每年应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除特殊景观要求外,树木倾斜超过10°必须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对土壤进行灌水,树冠进行梳枝和短截。

4.1.9扶正方法:扶正前因根据周边环境及树冠生长情况有影响的枝条进行修剪、树穴土壤进行松土、浇水;小型树木可通过人力、绳索牵引进行扶正,若人力扶正有困难,应使用扶正器具;扶正器具应固定在树木主干倾斜下面适当位置,接触面用软性材质衬垫;扶正到位后,通过地桩、竖桩绑扎、拉铅丝、浇水等措施进行加固处理。

4.1.10冬季防护:冬季极端气候时,应做好热带及亚热带树种及高海拔市街的防寒、防冻工作。秋季少施氮肥,增施钾肥和有机肥提高自身抗寒性;冬季采用地面覆盖、包扎树体和树干涂白护措施进行保护;包扎材料可用草绳、无纺布或其它透气材料。

4.1.11树干涂白:每年11~12月,涂白剂应稀稠均匀,高度为8~1.0 m,涂白剂推荐配方为:生石灰10份,石硫合剂2份,食盐1-2份,黏土2份,水30-40份,少量杀虫剂,搅拌均用,现配先用或到市场购买相关产品;涂抹后不流失,干后不翘裂、不脱落,树穴无污染。

4.1.12树干保湿:针对树皮较薄、西晒、不耐移栽或反季节栽植未经断根的乔灌木进行缠干保湿或喷抗蒸腾剂,提高成活率,防治日照灼伤;早春栽植的常绿针叶树种或高温季节栽植的苗木,栽后5-10天内,每天上午10:00或下午4:00向树干、树冠喷水1-2次;喷水要求雾化程度高,喷遍为止,避免造成树穴过湿而引起烂根。

4.1.13病虫防治:乔木应结合定期、顶点、专人结合物候期进行观察,调查病虫分布情况、发生类别、发生时期、危害程度等,决定防治的最佳时期和措施;并注重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推广使用细菌、真菌、病毒微生物制剂和仿生类制剂;充分保护和利用鸟类等有一动物。

4.2竹类

4.2.1新栽竹类:前2年,应及时松土、浇水、排涝,松土深度一般15~20 cm,不损伤竹鞭或竹笋,浇水应渗透至地表5 cm以下;新栽植的竹林,应疏笋、护笋,母竹保留23/株健壮竹笋,去除弱笋、病笋、末期笋。

4.2.2成林竹类:成竹林宜在每年的4~6月份施肥1~2次,肥料以有机肥为主;5~6月竹鞭快速生长期,宜将成片的散生竹林外缘2~3 m 范围内的土壤深翻30~50 cm,或在林内空隙较大处深翻,将老鞭清除,施入有机肥。

4.2.3间伐修剪:竹林进入郁闭期后,应挖除初期笋、末期笋、弱笋和病笋,砍密留稀,砍小留大,使留竹分布均匀,健竹壮株;竹类一般不短截,断口要用薄膜包裹,防治积水腐烂;间伐应在晚秋或冬季,间伐根据“留远挖近,留强挖弱,留稀挖密”的原则,保留四、五年生的竹,砍除六、七年生的竹,十年以上的老竹不留;同时,每隔2~3年宜将老的和已死亡的竹头挖除,挖除后的空隙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

4.2.4开花管理:竹子是多年生一次性开花结实,开花后逐渐死亡;若有竹子开花应立即砍伐,并清除盘根错节的竹鞭,增施肥料,使余下的竹鞭得以生长;如若次年长出的新竹有再次开花的迹象,应再次伐除;斑竹、桂竹、雅竹等少数竹子开花后,地下部分的芽还能复壮。

4.2.5隔离防护:散生竹地下竹鞭具有很强的地下横走能力,向外蔓延扩展篇破坏周边草坪、绿篱等景观,栽植时可用立砖、铝板等材料进行隔离,深度约30~40 cm;竹笋长出前后需对游人进行引导隔离,以免破坏竹子发笋。

4.2.6病虫防治:在竹类植物生长期间,要注意防治竹竿锈病、竹丛枝病、竹煤污病、竹黑粉病的防治,并对发病区域进行病株挖除,清理带病枝叶,并喷药消毒;要注意防治竹茎扁蚜、竹蝗、舟蛾、毒蛾等害虫。冬季结合修剪和清洁田园,减少越冬病菌和虫卵数量;。

4.3藤本植物

4.3.1立体绿化:形式主要有附壁式(地锦、扶芳藤、常春藤等),篱垣式(蔷薇、藤本月季、天竺桂、日本珊瑚树等)、棚架式(叶子花、紫藤、凌霄等)、悬蔓式(迎春花、藤本月季、叶子花等)、坡面绿化(地锦、葛藤、凌霄等)和立体造型(桂花、海桐、小叶榕等)。

4.3.2水分管理:浇水应适时足量,保持土壤一定的含水量,梅雨和暴雨季节应及时排除积水;对于有吸盘的藤本植物,应经常对其攀爬的支撑物喷水;落叶藤本植物在秋、冬季应加强浇水,使其延缓落叶,延长绿色期;气温35℃以上,应2天浇1次水。

4.3.3营养管理:多施有机肥改良土壤结构,施肥量为每延长10.5~0.1kg;生长季少量多次追施复合肥或叶面喷肥促进多长枝蔓;生长差,恢复慢的新栽苗或需促长的植物可叶面喷施5%的氮肥尿素,观花攀援植物喷施1%的磷酸二氢钾。

4.3.4整形修剪:在生长季节应进行理藤、固定和造型,使枝蔓布局应均匀,逐步达到满铺的效果,保证整体的通风、透光和美观;修剪宜在5月、7月、11月或植株开花后进行,以促进分枝为主,以加快覆盖和攀缠的速度,同时剪除徒长枝和下垂枝;对于有吸盘的藤本,应在生长季摘心,以便发生副梢,应创造有利攀爬的环境;否则,应经常进行绑扎、整理;多年生藤本应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4.3.5藤本应用:棚架式:造型随架形而变化,栽培初期,应在近地处重剪,使发生数条强壮主蔓,然后垂直引主蔓于棚架顶部,并使侧蔓均匀地分布架上;附壁式:常用于吸附类藤木,需重剪短截后将藤蔓引于墙面,可自行依靠吸盘或吸附根而逐渐布满墙面;对攀附能力差或墙面较硬,不易攀附,可用铁丝协助附壁,效果良好;篱垣式:多用于缠绕类等较小灌木,只需将枝蔓直立牵引于篱垣上,以后每年对侧枝进行短截,即可形成篱垣的形式;柱式:用吸附类或缠绕藤木,借丝网沿柱子向上生长,全部被枝叶缠绕覆盖,要求经常对下部枝条进行修剪,加快植株生长,达到理想效果。

4.4 花卉

4.4.1质量标准: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 cm,冠径应15~35 cm,分枝不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花蕾露色;观叶植物,叶色鲜艳,叶簇丰满,观赏期长;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根茎无腐烂变质。

4.4.2栽种管理:一二年生花卉多喜光,喜排水良好而肥沃的土壤,种植时土壤深翻25~35 cm,清除石砾、未腐烂的植物残枝落叶;同时进行土壤消毒,增施有机肥,5~7天后方可进行播种或种植;种植花卉宜选用开花率在85%以上的,种植密度以黄土不裸露为宜。

4.4.3肥水管理:一、二年生花卉与宿根及球根花卉,宜采用滴灌、喷灌或漫灌的方式灌溉;人工浇水时应控制水流量,避免冲刷花朵、根系和植株;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的不同,每年冬季宜施入1.0~2.25 kg/m2腐熟的有机肥;生长期和开花期应适当追肥3~4次,一般在开始生长、花前、花后或休眠后用复合肥追肥;花坛全年观赏期大于280天,花境全年观赏期不得少于200天。

4.4.4生长管理:生长季节应及时清理黄叶、枯萎的花蒂或植株等,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否则容易造成伤口养分流失或感染病菌;草本花卉需摘心的品种应及时摘心,开花后果实无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摘除残花,花坛缺株率小于10%,花镜残花枯枝小于10%;当残花量大于50%,必须进行换栽;缺株面积超过0.5 m2,必须采用同品种同色系进行补栽。

4.4.5休眠管理:宿根、球根类地被植物,经 3~4 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发育时,可根据不同类群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更新移植和调整栽植密度;翻种时应先将其地上部分剪去,并将老的根茎段或母球去除;对不耐寒的宿根草本花卉应采取覆土、覆膜、修剪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4.5草坪

4.5.1草坪质量:叶绿色,外形、色泽、质地和密度整齐一致,无斑秃,绿色期长,杂草控制在2%~5%,覆盖率达95%以上;满铺草坪达到要求覆盖度时间为1个月,其他建植方式为3个月;新植草坪非宿根杂草不超过0.5%~2%,其他草坪不超过1%,病虫侵害率小于1%~2%,高度控制在5~7 cm。

4.5.2水分管理:日常灌溉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忌涝洼积水;宜采用喷灌、浇灌、漫灌的方法灌溉,播种出苗期、草皮或草茎栽植第一次浇水应大水浇灌,土壤渗透12~15 cm为宜,雨后积水24 h内排除;新栽草坪除雨季外,每周宜浇12次透水,并渗入地下10~15 cm;在抗旱季节要处理好草坪与乔木、灌木之间的水分需求,切不可顾此失彼;春秋季节1015天浇水一次,夏季710天一次。

4.5.3施肥管理:草坪建植前多施基肥,建植后主要在生长旺盛期进行追肥,越冬期宜施有机肥料,肥料撒施后应立即充分浇水,以免化肥灼伤叶片。冷季型草坪宜在34月和910月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68月追肥;一年中4月份以氮肥为主;刚修剪过的草坪,宜在修剪一周后施肥;贫瘠土壤、生长不均匀或表面不平整的草坪,应在生长期进行表施土壤作业;生长季草色泽暗淡、发黄、老叶枯死需氮肥;叶片发红或呈暗绿色补磷肥;节间缩短、叶脉发黄、老叶枯死应补钾肥。

4.5.4草坪修剪:修剪遵循1/3原则,剪掉的部分不少于草坪自然高度的1/3。修剪前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白色垃圾、树枝等杂物,以消除安全隐患;夏季宜早晚修剪,不宜在有露水或下雨时修剪,立秋后应在杂草结籽前修剪;花基、树盘边切边宽度宜控制在5 cm以内,缝隙用过筛细土均匀填平边线应整齐或圆滑;干旱季节少施氮肥,多施磷钾肥,减少修剪次数;修剪后,草屑应及时清理。

1:常见草坪修剪高度一览表

冷季型草坪

修剪高度(cm

暖季型草坪

修剪高度(cm

草地早熟禾

4~5

野牛草

4~6

高羊茅

5~7

结缕草

3~5

多年生黑麦草

4~6

马尼拉草

5~7

小糠草

3~5

狗牙根

4~5

匍匐翦股颖

3~4



4.5.5剪草机械:刀片必须锋利,保证草皮修剪切口光滑不拉丝;剪草机使用后及时清洗、检查;严禁在草坪上对割草机进行加油或检修,避免因漏油造成烧苗现象。

4.5.6防除杂草:通常在3~5叶期防除,生长迅速、蔓延能力强的杂草如牛筋草、马塘、律草、灰菜、蒺藜等需在结籽前人工拔除后压平目的草;双子叶杂草可用剪草手段控制其旺盛生长;草坪中某些有观赏价值的杂草,应适当保护或控制其生长状态。

4.5.7草坪打孔:践踏过度、土壤板结或3年以上的草坪可在草坪返青、旺盛生长期进行打孔,并结合施肥、撒沙改善土壤环境;绿地草坪打孔间距和深度810 cm,打孔直径2 cm5070/m2;高尔夫球场打孔直径1 cm,深度10 cm;打孔后用种植土、细沙和草炭各1份,拌匀后撒在草坪上,用耙沙机十字形拖两遍,碾压一遍,将坑洼地段逐渐平整。

4.5.8病虫防治:草坪选用化学药剂必须选用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药物,对挥发性和刺激性强的农药应按使用方法和范围严格使用,用药地段应立牌注明。

4.5.9更新复壮:草坪质量到不到本导则4.5.1条中的标准,应进行更新复壮,草种应与原草坪一致;顺序为:标出更新复壮地块,铲除原有退化草皮,耕作土壤,紧实坪床,建植草皮;或通过强化养护管理措施使退化草坪恢复原有外观和功能。

4.6灌木

4.6.1灌木修剪: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树型内高外低;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下垂细弱枝、病虫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内膛小枝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绿篱及色带每年修剪高度较前一年修剪提高1 cm左右;造型灌木栽植时间较长,应有计划疏除老枝,培养新枝;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宜在休眠期强度修剪。

4.6.2移栽定干:裸根移植一般做强修剪并及时定干;有主干灌木和小乔木保留3~5个方向合适、分布均匀、生长健壮的主枝短截1/2左右,其余疏除,侧枝疏掉2/3留下的1/2短截;无主干留4~5个分布均匀、生长正常的丛生枝保留,并短截1/2左右,其余疏去;珍贵花灌木或移栽不宜成活的需带土球移栽,移轻剪小枝并结合卷叶、摘叶等措施栽植,当年开花的一定要剪除花芽,提高成活率和生长势。

4.6.3灌木整形:规则式绿篱整形时顶面和侧面同时修剪,外型轮廓清楚、枝叶紧密的矩形或梯形较好;两个品种以上连片种植的修剪应平顺缓和;自然式绿篱成年以促进开花和结实为主,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或半圆树型;有主干的灌木应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防止树势上强下弱;绿篱和造型灌木边缘应切成“V”或“U”字形,宽度10-15 cm,深度宜15 cm

4.6.4花果灌木:观花灌木在花期过后进行较重的修剪,避免在开花前修剪;当年生枝条形成花芽并开花的灌木,休眠期修剪重剪,促发壮枝和花芽分化;1年多次开花灌木花后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当年夏季形成花芽,第二年早春开发的灌木,花后1~2周内进行修剪,严禁在花芽分化后大量修剪;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花果灌木在休眠期轻剪,幼树扩冠,老树缩冠,防止中空。

4.6.5更新复壮:“灌木三年更新法”:第一年疏除绿篱内部过多的老干和侧枝,回缩保留新的主干,高度视情况而定,一般保留30 cm;保留的枝条回缩至10~15 cm;第二年对新生枝条进行多次轻截,促发分枝;第三年修剪顶部至所需高度,以后每年进行重剪。绿篱和造型灌木死亡、缺株或空秃后应进行补植;补植的植物应与原植物品种和规格接近。

4.7水生植物

4.7.1水体环境:水质一般要求地面水3~4类水质外,大部分能适应4~5类水质;湿地型植物植株入水深度在2~10 cm;浅水型水生植物植株入水深度在10~25 cm;深水型水生植物植株入水深在25~35 cm;不同品种的挺水型植物,在不同生长期耐水深度不一,应随生长量的增加而逐步加深。

4.7.2施肥管理:河流沿岸的观花或挺水植物栽植前向土壤中施入足够的有机肥,以后每年施用腐熟有机肥1次以上,将肥料用可分解的纸做成袋装肥或用泥做成团埋施于约25 cm以上的淤泥中;生长季应适当施追肥,可埋入水下土层中,也可施撒于水中,无机肥应遵循“少施多食”的原则,防止水生植物和水中鱼类受伤害。

4.7.3繁殖管理:营养器官繁殖使用一年生的营养器官繁殖;种子繁殖的挺水植物,在盆中生长至高于种植点水深时,方可移栽;浮水、沉水植物应进行围合,固定其位置和范围,根据设计要求经常进行打捞、清理,保证疏密适宜的水面景观;挺水植物的水下泥边应砌制围堰,防止根茎蔓延,超出设定范围需割除植株;老化及生长不良的应在其休眠或生长相对停滞时更换或重新种植。

4.8古树名木

4.8.1立地条件:土壤疏松、透气性好、酸碱度适宜,有效孔隙度应在10%以上,容重应在1.35  g/cm3 以下;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5%20%之间,有机质含量在1.5%以上;树穴直径不得小于4 m,树冠半径10 m 之内不得采用硬铺装,如需要铺装,必须采用透气铺装材料;地势低洼、土壤粘重、含水量高、地下水位高,必须设置渗水井、铺设盲管等有效的排水设施,雨季应及时排除树木根系区的积水。

4.8.2建卡归档:古树名木应建立档案,在树旁统一设立标志,标明中文名、学名、科属、树龄、编号、地点、权属、联系电话和管理养护责任单位;造型、大小、色彩等应与周围环境协调;有条件的地区宜建立与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和二维扫描码,共享的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养护和管理措施,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

4.8.3保护范围:成林古树名木外缘树冠垂直投影外5 m范围内或单株古树名木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的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不能埋设地下管线,不得排放污水烟气、垃圾和使用明火,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

4.8.4管理养护:树体不稳或倾斜的需及时加固或支撑;地势高、空旷处以及高大突出的古树需安装避雷装置;树洞必须及时填充修补;白蚁高发区要定期对白蚁进行检查、预防和消灭。

4.8.5更新复壮:复壮沟在树冠正投影边缘处开挖,深80100 cm,宽80100 cm,长度和形状因地形而定;添充松、栎、槲树等树木的自然落叶和紫穗槐、苹果、杨树等植物的枝条,分层铺放;叶片以60%的腐熟落叶和40%半腐熟的落叶混合,并加少量氮、磷、铁、锰等元素;枝条应截成40 cm 长,并扎成小捆,分为两层铺放,每层厚10 cm,埋入地下;在复壮沟中,每隔5 m 设一个通气管或渗水井。

4.8.6严禁条款:严禁在古树名木树杆上乱刻、乱划、钉钉、缠绕绳索、铁丝;严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的,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移植措施,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已枯死的古树名木应按报批程序进行伐除、销号;有历史意义或价值的枯死古树名木,可原地保留,但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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