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要求“十个不得”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干部提出“十个不得”。
一是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券”“购物卡”等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
二是不得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是不得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绕道旅游;
四是不得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天价月饼”等;
五是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六是不得餐饮浪费,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是不得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未经报备擅自前往涉疫地区或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彰返彰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八是不得借节日之由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九是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十是不得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和应急处理等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新阶段抓好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县纪委监委将通过实地走访、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查公款吃喝、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不正之风,深入纠治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躲进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让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县纪委监委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积极监督和举报。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18-7731494、6905480。
彰武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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