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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道德对儒学“扭曲”道德的重建

周喜峰

20141022

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儒学的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

1.     先秦儒学:由孔子创立、孟子发展、荀子集大成的儒学。先秦儒学并非国家意识形态。

2.     三纲儒学:从汉儒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至五四运动淘汰“三纲”的儒学。“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三纲儒学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并统治中国近两千年。三纲儒学包括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等。

3.     新儒学:五四运动后的儒学。新儒学开山祖师是熊十力先生。新儒学并非国家意识形态。

孔孟先圣并未意识到,在私有制社会里,他们的道德理想不可能被统治者接受,只能成为空想而光照人间。幸好董仲舒适时提出“三纲五常”,儒学才可能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但悲哀的是,三纲儒学中道德观已非先秦儒学中道德观,道德已被严重“扭曲”,中华民族在“扭曲”的道德观中艰难前行,走过了漫长的两千多年,描绘出一幅幅悲壮的社会人生画面。

为审视儒学道德如何被“扭曲”,就必须根据自然的标准建立和谐道德。

一、       和谐道德观

笔者提出定额消费控制方案的定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资金受控使用的社会改革方案。

近十几年来,在所有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限购是最成功的方法。房地产限购政策就是某种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实践证明已经取得成功。

199511日起,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股市实行T+1交易制度,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这是另一种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实践证明已经取得成功。

因此,定额消费控制方案是成功社会实践的总结。现提出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

1.       根据环境所能承受消费的实际情况和其他因素,对于个人的消费进行限制,并规定个人的消费金额。为体现公平原则,不管个人拥有多少财富,每个人的消费金额是相同的,超过规定金额的消费将被审批。

2.       根据环境所能承受消费的实际情况和其他因素,对于个人的住房面积进行限制,并规定个人的住房面积。为体现公平原则,不管个人拥有多少财富,每个人的住房面积是相同的。

3.       根据环境所能承受消费的实际情况和其他因素,对于个人的水电煤消费进行限制,并规定个人的水电煤消费量。为体现公平原则,不管个人拥有多少财富,每个人的水电煤消费量是相同的。

4.       筹建非盈利性监管机构,承担全社会(包括个人和企业)资金流动的监管任务,对于信息化飞速发展的当代社会,这可以经过努力而实现。

5.       政府的财政将公开,官员的财产将公开,企业的财务将公开,个人的财产也将公开。

6.       个人和企业的投资行为将被鼓励,个人和企业的投机行为将被限制。

7.       对于任何企业在如下三个方面进行监管:

(1)企业与环境的关系

企业消耗的能源、资源和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将被审核和监管。由于环境成本因素,企业的全球化运作将被控制。

(2)企业的社会效益

企业的社会效益将被评,估促进社会和谐的企业行为将被鼓励。具有优秀社会效益的企业,如对于就业贡献巨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在资金和税收等方面将被支持。

(3)企业的广告和宣传费用

为遏制资本的猖狂和贪婪并考虑环境承受能力的实际情况,任何企业(不管规模大小)的广告和宣传费用将被限制。为体现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任何企业的广告和宣传费用将被规定为相同的。

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不仅存在理论价值,而且技术上很容易被付诸实施。

任何理论都必须建立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的基础之上,否则就必然存在局限性。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体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的和谐状态。和谐道德被定义为:任何促进和推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和谐的行为和观念。

促进和推动和谐关系是道德的最高标准,追求和谐关系是崇高的理想和信仰。由于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被认为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关系中最和谐状态,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可被认为是道德的最高标准。

    根据和谐道德观,儒学中“扭曲”道德便可一览无余。

二、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忠

《忠经》指出:“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忠,乃是人对天地、真理、信仰、职守、国家及他人等都至公无私,始终如一,尽心竭力履行份内义务之美德。

孔子学生曾子曾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曾子认为孔子一以贯之的道是“忠恕”。曾子还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意即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首先就是为别人做事是不是尽心竭力了?朱熹在《四书集注》中也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意即尽自己的心是忠,用自己的心推及他人就是恕。忠恕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对待君臣关系上,孔孟先圣都是从相对关系切入的,孔子提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意即如果君王能按照礼来对待大臣,那么大臣就会尽心去做君王所任命的份内之事。孟子绝没有认为忠是无原则的听从君王、上司之命,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在《臣道》中说:“从命而利君谓之顺,从命而不利君谓之谄,逆命而利君谓之忠。”

孔孟先圣倡导的中华美德“忠”感天动地。然而,孔孟先圣并未意识到,在私有制社会里,“忠”并不能被统治者接受,只有在“三纲”意识形态统治下,“忠”才能被统治者接受。不幸的是,“三纲”严重扭曲孔孟先圣倡导的中华美德“忠”;更不幸的是,由于封建社会中一代代儒者的研究工作都是基于“三纲”,中华传统“扭曲”美德“忠”在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已成为中华民族“扭曲”的民族本性。

儒学“和”思想是中华民族普遍具有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儒学“和”思想包括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义,蕴涵着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哲学思想和理念,对于中国人民的生活、工作、交往、处世乃至内政和外交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孔孟先圣倡导的中华美德“忠”体现儒学“和”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忠”可促进社会和谐,如果全国臣子都“忠”于明君,那社会必定和谐美满。在私有制和家天下的封建社会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臣子遇到昏君不得不“忠”,否则连性命也难保,“忠”变成了“愚忠”,社会必定不和谐,臣子在“忠”、“愚忠”、“不忠”之间左右为难。

“忠”可促进社会和谐,“三纲”似乎也可促进社会和谐,但这是“扭曲”的和谐。在“三纲”统治下,“忠”必然被“扭曲”。

根据和谐道德观,真正的和谐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的和谐。“三纲”表面上可促进社会和谐,实际上严重破坏和谐。在“三纲”统治下,“忠”必然被“扭曲”。

根据和谐道德观,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被认为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关系中最和谐状态,在实行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的情况下,臣子决不会害怕君王的迫害,臣子的“忠”并非忠于君王,而是忠于和谐。对于君王促进社会和谐的言行要“忠”,对于君王损害社会和谐的言行要“不忠”,这完全符合孔孟先圣倡导的中华传统美德“忠”。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忠”一览无余。

三、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孝

《孝经》指出:“夫孝,德之本也。”孝是人可以从身边之最近处做起的人间关系德行,被称为“百德之首,百善之先”。孝悌指的是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友爱兄弟及关爱幼者的伦理行为,这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基础。

孝经》中孔子说:“教民亲爱,莫大于孝”。孝最基本的内涵是子女对父母的孝。孝最首要的含义是尊亲,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一直以来,孝被认为是孔子仁学的基础,儒学重视家庭伦理,其中孝占了极重的分量。

曾子问∶“儿女都听从父母的指命,就是孝吗?”孔子回答:“这是什么话?父母敢听从自己子女的劝阻,他们就不会去做无礼的事了,就不会陷身于不义之中。所以对于父母有不义之事时,子女一定要劝阻,故云'从义不从父’。子女必须要能够明辨是非,父母说的对的才能听从,不对的不能听从,对于父母不对的言行要力劝,这才是孝道的真义。”

康熙颁发了著名的《圣谕十六条》,以之作为士民行为准则,十六条中以孝悌为重。《康熙教子庭训格言》中训曰:“凡人尽孝道,欲得父母之欢心者,不在衣食之奉养也。惟持善心,行合道理以慰父母而得其欢心,其可谓真孝者矣。”

孔孟先圣倡导的中华美德“孝”感天动地。但孔孟先圣并未意识到:在“父为子纲”统治下,“孝”必然被“扭曲”,必然会出现元代郭巨敬编录《二十四孝》中一些令人生厌的画面。

“孝”可促进社会和谐,在没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封建社会里,“孝”对于赡养父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三纲”统治下,“孝”是“扭曲”的和谐。

根据和谐道德观,真正的和谐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的和谐,只有基于这三者和谐的“孝”,才符合孔孟先圣倡导的“孝”。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孝”一览无余。

四、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节

节指气节、节操等。气节是重要的做人理念,是自古以来中国人就非常重视的一种道德修养和高尚人格,表现为坚持真理和正义,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服的顽强精神。信念是气节的源泉,对真理的坚定信仰和崇高气节既是人生的理想追求,也是社会价值取向,成为衡量人们为人处世的人格标准。孟子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节,成为中国古代正人君子心中恪守的一把良知尺度。

孔子一生无论做什么事,都坚持原则、矢志不渝,他倡导“遵天道,循纲常,行仁政”、“尽人事而听天命”。君子的意志不仅是无所畏惧的勇敢,而且有承担重任的坚毅,“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除邪扶正,济世安民,一切行为以彰显伦理道德及作为人民表率为目标,是道义的实践者和克己的典范,是承担社会教化的中坚力量。

北宋范仲淹受儒家思想影响,从小就立下“不能利泽生民,非丈夫之志”的誓言,并一生都坚守这一信念,史载其“少有大节,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

古人称松、竹、梅为“岁寒三君子”,赞美它们经冬不凋的品质,以此来赞美那些在困境中不屈不挠、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的人们。在北风凛冽、万物凋零的时候,松、竹、梅以其不惧风雪的傲然风骨,为世人展现出高风亮节,向人们传递着春的消息,被视为高洁和气节的象征,这也正是无数仁人志士、正人君子品格的写照!

孔孟先圣倡导的中华美德“节”感天动地。然而,孔孟先圣并没有意识到,在“三纲”统治下,“节”又如何能实现呢?举贞节为例,在“夫为妇纲”的封建社会里,“节”不就体现在贞节牌坊中吗?

简单地说,“节”就是坚守道德良知,在“三纲”统治下,道德本身已被“扭曲”,该如何坚守“扭曲”的道德呢?广义地说,“节”倡导全体社会成员坚守道德、坚持原则,使社会和谐美满,在“三纲”统治下,和谐已被“扭曲”,“节”也必然被“扭曲”。“节”已成为中华民族“扭曲”的民族本性。

根据和谐道德观,和谐道德被定义为:任何促进和推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和谐的行为和观念。在所有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关系中,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被认为是最和谐的状态,也被认为是道德的最高标准。因此,“节”就是坚守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的道德良知。

设想在实行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的情况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并非是气节,而是很自然的事情。换句话说,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就是孔子说的“天道,纲常,仁政”。

南宋右丞相文天祥在强敌入侵,国土沦陷,生灵涂炭的危急时刻,坚持以抗元为己任,在朝主战,国破举旗,组织义军,被俘后元世祖以高官厚禄劝降,许诺授予其丞相之职,并派已降的南宋恭帝及多批降臣前来劝诱,文天祥丝毫不为之所动,严词拒绝,并写下气势磅礴的《正气歌》以明志,表现了他的铮铮铁骨。他在《正气歌》中写道:天地间有一股浩然正气,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历久弥新,万古长存。正义之士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中都绝不改变浩然气节。

文天祥所说的“浩然正气”就是指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的和谐,这三者的和谐“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历久弥新,万古长存”。在此基础上,经过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的诠释,这股“浩然正气”被“眼见为实”。元世祖以军事力量破坏南宋社会和谐,文天祥为恢复南宋社会和谐而战斗的气节必将万古长存!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节”一览无余。

五、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义

“义”是古人非常重视的一种道德修养和人格境界。义者,德之宜(道德的准则)、事之宜(立身处事的依据)、天理之所宜(顺乎天道自然的法则),包括道义、正义、理义、公义等道德原则。由此可知“义”乃一切道德之根基。

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意即:义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是人行动的最高规范,君子对于天下之事,无所谓行,无所谓不行,一切行事只求合于义。孔子提出义是君子的立身之本,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孟子提倡人们以义为先,追求正义,反对放弃仁义而去追求物质利益,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孔孟先圣倡导的中华美德“义”感天动地。然而,孔孟先圣把“义”作为一切道德的基础,实为空谈,空谈的后果会导致社会的“不义”。人们谈起“义”的时候往往想到关羽的“义薄云天”,刘备、关羽、张飞“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的“桃园三结义”,刘备的仁义,诸葛亮的忠义等。而在“义”影响下,会产生“江湖义气”,引发不良的社会后果。《七侠五义》中故事就是例子,五位兄弟“五鼠”之一白义堂做了坏事,其他四位兄弟为了江湖义气拼死也要保护白义堂。

根据和谐道德观,和谐道德被定义为:任何促进和推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和谐的行为和观念,“义”意味着趋向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的精神力量。

白义堂做了坏事,兄弟们应该“义薄云天”还是应该“大义灭亲”,儒学道德并未给出明确答案,而和谐道德可给出明确答案:白义堂做坏事破坏了社会和谐,为恢复社会和谐,兄弟们应该“大义灭亲”。

“义”是一切道德之根基,在“三纲”统治下,“三纲”的和谐掩盖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的和谐,因此,道德的根基必然被“扭曲”,“义”也必然被“扭曲”。“义”已成为中华民族“扭曲”的民族本性。

中华传统“扭曲”美德“义”一览无余。

六、       结语

孔孟先圣的道德理想是空想,原因在于孔孟先圣并未意识到:在私有制条件下,他们的道德理想不可能实现。幸运的是,再增加另一个条件,孔孟先圣的道德观就能被统治者接受,这个条件就是“三纲”。私有制和“三纲”这两个条件的融合符合儒学“中庸之道”。在私有制和“三纲”统治下,中华民族在“扭曲”的道德观中艰难前行,走过了漫长的两千多年,描绘出悲壮的历史画卷。

孔孟先圣并未创建消灭私有制的理论。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中所有制是名义上私有制、本质上公有制。在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实施过程中,在实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的情况下,也同时消灭了私有制。在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实施过程中,同时消除私有制和“三纲”这两个儒学赖以生存的条件,使历史回归原点并创造新的起点。

根据和谐道德观,“仁”就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的和谐,体现为特殊形式定额消费控制方案;“忠、孝”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的行为;“节、义”是趋向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自身三者和谐的精神力量。

和谐道德完成对儒学“扭曲”道德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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