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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1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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