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孙晓静
通讯员/何伟
株洲日报讯 高考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于7月27日下午17点前申请复核。记者昨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考生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
据了解,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且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不查看答卷。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不可代办,每科费用为20元。考生须于7月27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
该负责人表示,省高考评卷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后,将于7月31日12点前通过“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版)”的“成绩查询”功能反馈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如若考生仍对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可在8月3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申请再次复核。省高考评卷仲裁组组织再次复核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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