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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推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研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语经过司法实践的试点和《刑事诉讼法》的确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基于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背景而出现的一项崭新制度其自身的制度设计、司法实践中的运行以及认罪认罚从宽与相关司法改革举措的关系还需要深入的研究和反思。

本专题刊发的四篇文章从多个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佀化强的《审判中心主义与认罪认罚程序的“双重陷阱”》讨论了审判中心主义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面临的“双重陷阱”以及其背后的中西方文化在事实认定、价值定位方面的差异由此为审判中心主义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思路。褚福民的《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关系的理论反思》提出分析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关系的基本标准描绘出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两者关系的不同图景讨论了差异背后的深层次因素。桂梦美的《职务犯罪调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逻辑与展开论述了职务犯罪调查程序中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当性并提出了制度构建的设想。陈文聪李奋飞的《刑事控辩协商机制的确立与争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述评》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本质问题、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问题、量刑建议的效力问题、被追诉人的反悔问题以及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问题等五个角度梳理了学界的基本观点和论述思路提出吸取理论研究成果、结合中国实践经验的未来发展之路

01

审判中心主义与认罪认罚程序的“双重陷阱”

佀化强

摘要:由于文化排异和认知不足,我国误将常识和中国传统观念作为构建普通程序的基准,落入“中国化陷阱”,导致“繁者不繁”,进一步引发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一系列病变和风险。而在构建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时却抛弃最为适宜的中国传统转向西方正当程序的框架和话语体系,误入“西方化陷阱”,导致“简者不简”,制度设计叠床架屋引发恶性循环。要走出双重陷阱,关键在于厘清西方文化所孕育的普通程序与中国文化所应代表的认罪认罚制度在事实认定、价值定位等方面的巨大悬殊,从而做到二者界分清晰,各得其所。同时,在认罪认罚制度中引入“密室交流”和“律师背书”制度取代司法证明,引入律师主导的“认罪领刑”制度以简化侦查程序,省略审查起诉、公诉程序。

关键词:审判中心主义;认罪认罚从宽;证据裁判原则;沉默权;逮捕

作者简介:佀化强(1972— ),男,山东郓城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DOI:10.19563/j.cnki.sdzs.2020.05.005

02

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关系的理论反思

褚福民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关系,往往与庭审实质化问题联系到一起。根据庭审实质化在两者关系中的不同作用,可以梳理出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关系的两种观点。对比、分析两种观点,提出判断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关系的核心要素:法官能否通过法庭审判对侦查、公诉活动进行制约,法院是否享有、行使实质性审判权。通过对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运作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围绕两个核心要素,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呈现为截然不同的图景;在此差异的背后,是审判流于形式、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等更加棘手的问题。这些差异与问题,折射出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关系的复杂性。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

作者简介:褚福民(1979—),男,山东枣庄人,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主要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研究。

DOI:10.19563/j.cnki.sdzs.2020.05.006

03

职务犯罪调查阶段

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逻辑与展开

桂梦美

摘要:职务犯罪调查阶段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适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并与党长期执政相适应的制度反腐“中国模式”。监察法中认罪认罚从宽本体认识、价值所在以及其制度反腐政治正当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人权思想和实体从宽等理论逻辑的表述,对于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制度优势转化为反腐败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从宽建议的对象、程序和效力有其独特性。为实现职务犯罪调查阶段与诉讼阶段的有效衔接,必须深入探讨其进入诉讼阶段的制度属性,配合制约及量刑建议等具体问题。

关键词:职务犯罪调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建议;实体从宽;配合制约

作者简介:桂梦美(1974— ),男,河南信阳人,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监察法学研究。

DOI:10.19563/j.cnki.sdzs.2020.05.007

04

刑事控辩协商机制的确立与争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述评

陈文聪 李奋飞

摘要:围绕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研究,我国法学界已经形成了若干争议焦点。其中,控辩协商机制的性质、内容及其法律效力,是一系列争议的核心问题。目前,法学界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本质问题、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问题、量刑建议的效力问题、被追诉人的反悔问题以及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问题,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过程中,应当吸取理论研究的成果,结合中国的实践经验,选择一条相对合理的制度发展道路。

关键词:控辩协商;证明标准;量刑建议;程序反悔;值班律师

作者简介:陈文聪(1997— ),男,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执行检察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李奋飞(1972— ),男,河南上蔡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研究。

DOI:10.19563/j.cnki.sdzs.2020.05.008

本专题刊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如有媒体或其他机构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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