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 5530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无锡市“十三五” 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锡政办发〔2015〕29 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从2015年4月开始编制《无锡市“十三五”城乡建设总体规划》,2016年7月规划通过了专家论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规划成果按照论证会会议纪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无锡市区范围,总面积1643.88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
4、《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5、《无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无锡统计年鉴》
7、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
(三)规划内容:
《规划》对“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和建设行动进行系统评估,对无锡市现状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产业园区、城乡统筹、住房建设、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和基础设施等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成就和问题;《规划》提出区域融合战略、城乡一体化战略、城市品质提升战略和城市安全保障战略,明确了梁溪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和新吴区的重点建设地区;《规划》提出了“聚焦一轴两带、,优化市域空间格局”、“突出重点,差异化引导,提升主城区功能”、“建设特色化新市镇和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先进制造业空间布局,促进工业园区提质升级”、“生普惠提质,建设宜居城市”、“优化配置资源,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等7大城乡空间布局优化行动;《规划》通过对城乡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水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提出了减少和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规划》提出要建立规划导向机制,创新城市管理制度,明确规划实施责任机制,提高规划执行力。
二、公示时间
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26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三、公示地点
无锡市规划局网站(http://gh.wuxi.gov.cn/)
无锡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3号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1823521
联系人: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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