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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小曦|经历近三十年发展,中国网络文学为什么始终难以“登堂入室”?

探索与争鸣 

1小时前

单小曦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文艺批评研究院教授

网络文学属于电子—数字文化知识型中的数字文学范式,中国网络文学在这个意义上担负着振兴中国当代文学并将之推向新历史发展阶段的使命。然而通过对中国网络文学发展境况的考察可以发现,在深层次上中国网络文学正遭遇着来自网络文学平台异化、网络文学制度不健全和精英批评话语错位带来的三大钳制,它们正在把中国网络文学拖入一种发展的困厄境地,从而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当代文学使命的达成。

中国网络文学的历史地位及使命

中国当下的网络文学发展虽然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从媒介文化变革和文学范式革命的角度看,它现实地构成为中国当代文学一支新生力量,代表着中国当代文学的一种未来走向,分担着振兴中国当代文学并将之推向新历史发展阶段的使命。这种认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为传统文学研究所认同,但这却是媒介文艺学研究的重要发现。

媒介文艺学认为,可以把福柯的知识型理论、基特勒的话语网络理论、库恩的范式理论结合起来,形成媒介文化知识型和文学范式理论。福柯以知识考古学的方法,从西方文化史中归纳出了文艺复兴时期知识型、古典时期知识型和现代知识型三种文化知识型,并强调它们之间是“断裂性和离散性”而非连续性的关系。基特勒接受了福柯的知识型理论,但不满于他将知识停留于档案学和图书馆学层面,认为福柯的知识型和话语分析并不适用于留声机、摄影术、电影等电子媒介生产和传播的知识形态。于是“基特勒为福柯的话语分析增加了媒介技术这一基础”,以“话语网络”代替了“知识型”。“话语网络”即“允许特定文化选择、存储和处理相关数据的技术和机构网络”,“话语网络 1900”之所以不同于“话语网络 1800”,主要是因为20世纪的模拟性电子媒介成为建构语言的重要物质性力量,由此形成了新的话语形态。如果说福柯的“知识型”和基特勒的“话语网络”相当于特定时代的结构性知识形态或基本话语关联总体,那么库恩的“范式”则相当于建立在它们之上的话语系统模型。在上述三位理论家思想的基础上,媒介文艺学从媒介文化视角出发提出,从古至今东西方顺次出现了口传文化、书写—印刷文化、电子—数字文化三大媒介文化知识型;而其中又包括了口传文学、书写文学、印刷文学、数字文学等四类文学及其理论研究范式;不同媒介文化知识型之间和不同文学范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连续性,但相对而言,断裂性更为突出。

从媒介文化知识型和文学范式观点出发,中国史前社会中被后世编辑整理为《诗经》的口传诗歌及其他一些歌谣、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构成了中国文学的口传文学范式。汉字发明后,以甲骨、钟鼎、竹简木牍、布帛、纸张等为书写载体,中国文学实现了从口传文学范式向书写文学范式的变革。由于文字书写不断建构个体精神世界,培育内心情感,《离骚》以降的个体文人创作取代了集体创作的民间文学而逐渐成为文学的正宗。清末民初,中国社会进入新的转型期,而此时中国的书写—印刷文化知识型进入了印刷时代,在文学内部则表现为书写文学范式(一般而言的古代文学)走向了终结,而依托于新兴的报纸、杂志等机械印刷媒介的印刷文学范式形成,此即“五四新文学”。像口传文学、书写文学分别依托口语和书写文字形成自己的特色一样,印刷文学范式是依托现代报纸、期刊等机械印刷媒介发生、发展,并由此获得审美特性的文学形态。此后,中国现代文学、当代文学延续发展,相关历史与时代主题不断变换,文学风格和流派更迭变迁,但并未溢出机械印刷文学的范式。20世纪80年代,中国当代“纯文学”的辉煌,实质上恰是作为印刷文学内核的审美现代性精神的充分显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当代文学遭遇了两大挑战:一是改革开放纵深发展带来的市场经济大潮;二是电子媒介、数字媒介先后裹挟推动下的影音文艺和全息性的数字泛文艺。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当代文学中的“纯文学”因拒斥文学商品化、坚守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信条,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不断向边缘退却,读者群亦随之不断萎缩。而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大众文学(在现代报刊、出版等新兴印刷大众传媒推动下从传统通俗文学发展而来)则在文化市场中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依托出版市场,不断抢占中国当代文学的版图。不过,由于印刷性大众文学仍不能脱离语言文字的表意方式,它亦无法回避上述第二个方面的冲击。

借助网络的力量,中国网络文学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登上历史舞台。与书写范式的古代文学和印刷范式的现代文学不同,网络文学属于电子—数字文化知识型中的数字文学范式。由此,中国当代文学跨越了印刷文学和数字文学两大范式。这是东西方文化知识型巨变的历史潮流使然,换言之,从机械印刷文学范式过渡到数字文学范式,是中国当代文学发展的趋势。而如果能够跳出印刷文学的圈子,从横跨印刷文学和数字文学两大文学范式的更宏阔的视野来审视中国当代文学,就不难认识到:网络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发展的未来方向之一。作为个体的网络文学作者或许可以拒绝这一宏大而沉重的使命,但对于中国网络文学整体而言,这一时代使命必须面对。目前作为商业写作的网络类型化小说是中国网络文学中最为活跃的部分和中坚力量,但这不等于说能肩负发展当代文学历史重任的网络文学就完全寄希望于此。中国网络文学中还存在着打破了类型化/非类型化、精英/大众、高雅/通俗、纯文学/杂文学、严肃文学/娱乐文学等界限的各种网络文学探索形式;除了各大门户商业网站上的网文写作外,还有各类免费阅读网站、自媒体等更为灵活的网络文学平台上的文学写作现象。最为重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当前的印刷文学都可能与网络文学合流,转型成数字文学范式,共同构筑中国当代文学的大厦。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网络文学在争议中逐渐开创出了一片新的文学天空,当下也许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直面中国网络文学真实境况的勇气和穿透粉饰、直击问题的反思精神。在深层次上,中国网络文学正遭遇着网络文学平台异化、网络文学制度不健全和精英批评话语错位带来的三大钳制。它们正在把中国网络文学拖入一种发展的困厄境地,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当代文学使命的达成。

钳制一:网络文学平台异化

网络文学平台特别是专业网站曾经对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革命性推动作用。中国网络文学之所以能够横空出世,首先受惠于网刊、网络布告栏、专业网站在最初时刻绕过了传统文学期刊、图书出版而为文学提供的新的发布平台。2002年后中国网络文学作者走向职业化写作道路,2008年后中国网络文学形成超大规模生产,2014年后其海外传播驶入快车道,2015年后则走向“大IP产业化与'文’'艺’交融生产”新发展阶段。这些无不是大资本推动网络文学平台创造性地发明了VIP付费阅读模式,促使网络文学生产力有效整合,发挥网络跨国界传播优势,实现数字媒介破壁互融的效力所带来的。

上述革命性变革很大程度上是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才得以最终完成的,但资本的本性是逐利,其扶植网络文学平台扩张,推动网络文学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商业利润,因此,我们须从商业法则和市场规律方面着眼才能深刻理解网络文学平台的实质。就一般的经济活动而言,信息不对称是交易行为发生的前提。交易发生之前,卖家占有产品质量、成本、供给等基本信息;买家则占有需求、偏好、效用信息。因双方互不了解,给信息不对称的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的交易平台就应运而生了。交易平台的本职是以各种手段客观地为买卖双方展现对方不了解的信息即提供撮合性信息服务,达成交易行为,并以“媒介商”身份在其中赚取撮合服务费和适当利润。在印刷文化时代,文艺领域的“媒介商”代表形式即报刊社、书店等,其复杂形式中还可能包括经纪人等环节。进入数字新媒介时代,文艺“媒介商”的主导形式变成了经营网站和移动终端的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网络公司(当然也有非营利的社交性平台和服务性、公益性平台)。无论印刷性的还是数字性的文艺“媒介商”,其本职在于为供应方(创作者/生产者)和需求方(欣赏者/消费者)提供作品发表和阅读空间,促使文学艺术作品成为双方各取所需的商品。

然而,当大资本进入之后,作为一般“媒介商”的文艺平台的经营内容和平台性质便发生了重大改变。这种情况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印刷媒介产业领域就已经开始出现,而进入数字媒介时代则走向了某种程度的异化。具体表现为,在资本的支持下平台不断出位,超出了“媒介商”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的经营范围,而向生产端和消费端扩张,最终将生产者的生产行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统统纳入其所从事的传播行为之中。平台“'弯曲’了原本垂直的价值链条”,将原来传统直线型价值收束于一个圆形空间,把生产、传播、消费各个环节都整合进平台商业运营体系,特别是通过不断整合和扩大规模,将“网络效应”(用户不断增加形成的滚雪球式价值激增效果)竭尽可能地占为己有,甚至以垄断方式获取超额利润。“平台正在吞食整个世界!”一方面,网络文学平台吞噬了既连为一体又相互独立的创作、传播、接受(包括再创作)等文学活动过程的各个环节。据权威统计,到2020年,中国500多家网站聚集了超千万的网络文学作者,其中签约作者100多万人;而数以亿计的读者通过向平台付费进行网络文学有偿消费,平台又通过悬赏、推荐、月票、打赏、分享等机制实现以读者制约作者,并将作者群体牢牢捆绑在自身平台上。另一方面,平台也以商业法则吞噬了艺术性、审美理想、超越精神、终极关怀等文学艺术价值。当然,这些价值追求并不是完全消失了,而是往往被作为装点,用来掩盖资本的逐利面目。这是网络文学平台典型的异化表现。

在利润为王的商业法则面前,为数甚众的作者、编辑等网络文学从业者,以及具有“玩工”(Playbour)性质的读者群体实际上沦为为平台赚钱的“数字劳工”(Digital Labor)。数字劳工“是适应数字媒体(机构)存在、使用和应用所需的集体劳动力的一部分,他们不仅受到数字资本的剥削,同时还受到其他资本形式的剥削”。正因如此,大型网络文学平台中也形成了数字劳工之间的残酷竞争环境,批评界常常使用“金字塔型”生存结构来形容这一环境。处于“金字塔型”顶端的是极少数年收入可观的“大神”作者们;处于底层的是勉强可以糊口甚至没有任何收益的绝大多数一般作者。而真正的文学创作需要精神、信仰的涵养,需要大爱的滋润,需要真善美等观念的熏陶,如果网络文学平台给作者提供的只是丛林环境,那么认为惨烈竞争可以把“大神”锻造为“大师”的说法,是否值得怀疑?网络文学平台中编辑群体肩负着文学质量“把关”的任务,肩负着文学价值二度创造的使命,但当他们对作品的挑选、对作者的培训、对读者的引导成为垄断性商业运营的一个环节时,当他们把艺术技巧、审美趣味等尺度变成获取市场份额、点击率的装点时,真正的文学质量“把关”是否已被阉割?真正的文学价值二度创造还能否实现?

也正是在商业的法则作用和利润驱使下,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甚至向恶性方向发展,如爱优腾(爱奇艺、优酷、腾讯的合称)等长视频平台与字节跳动等短视频平台之间的“口水仗”。相对而言,网络文学平台之间似乎平静得多,这其中当然有阅文集团一支独大并对其他平台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原因。但这种压倒性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阅文合同”事件等,暴露了平台经年发展留下的顽疾。此事件既可以视为数字劳工反抗数字资本压迫的一次冲突,也是破坏网络文学生态环境带来的恶果。而这一切都会钳制中国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须探索回归文学媒介本性的网络文学平台发展道路,须思考为什么今天互联网已经步入了web3.0时代的门槛,中国的网络文学平台还在以web1.0时代的门户网站为主体,为什么web2.0时代的交互性和“用户生成内容”(UGC)功能在中国网络文学平台上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是什么阻碍了中国网络文学平台的迭代革命等问题。在已经到来的web3.0时代,探索如何建构更彻底的“去中心化”的、绕过大资本控制和垄断化商业模式、回归交流本性和中介者角色的web3.0网络文学平台,是我们需要认真研讨的课题。

钳制二:网络文学制度不健全

文学制度“一方面是文学自身所具有的内在规定性,或者说,这一规约决定了对象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文学性,是否是文学作品;另一方面是不同时代意识形态对文学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与需求”。也就是说,文学制度是从内外两个方面建立起来的。从内部来讲,文学制度的功能表现在文学发展积累出的自身价值标准规定着文学发展的方向和对文学作品的评价;从外部来讲,文学制度的功能表现在不同时代的意识形态、文艺政策、文艺组织、文艺监管等对文学的规约、引导和影响。中国网络文学在兴起之初主要表现为对传统文学内部规约的反动及与之相互磨合。而当网络文学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文学制度中的外部规约越来越凸现出来,如来自国家文化部门的监管、引导,包括成立各级网络作家协会组织,开展各类网络文学作者培训,设立网络文学写作项目和评奖,实行网络文学作者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政策等,总体上都对中国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网络文学外部制度介入的加深,矫枉过正的情形时有发生。有些网站为避免“尺度”超限被处罚,甚至要求作品中不能出现“脖子以下的亲热描写”。这种机械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文学发展规律。

有导向性地设立网络文学写作项目和评奖,其初衷是鼓励网络文学作者创作出精品,或在某一题材(如现实题材、重大历史题材等)写作上形成突破。在这种刺激和鼓励机制下,网络文学写作也一度出现了少数优秀作品,但总体效果却难以令人满意。最突出的问题是出现了大量应景的“项目式作品”和“评奖式作品”。“在这几年的网络文学征文活动中,有一些'冲奖文’主题先行,拼凑成文,堆砌空话套话,缺乏对现实的深入接触与深刻理解。”即一些作者对标项目、评奖要求,为项目而项目,为评奖而评奖,失去了文学创作的初心和为艺术的宗旨,粗制滥造,作品中充斥着概念化立意、图解式人物,缺乏符合历史常识和艺术真实的叙述。一个时期以来各级网络文学组织、机构如火如荼地开展了网络文学作者培训,这对提高网络文学作者写作素养和水平是极为重要的举措,但现实中培训机制、培训内容、师资队伍建设都不够完善。有些地方组织对网络文学规律和特殊性缺乏研究,眉毛胡子一把抓,完全以传统印刷文学时代的创作理念、文学观念、评价标准为指导,向学员灌输授课内容,不仅达不到提升学员网络文学创作水平的目的,反而对网络文学创新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误导。

钳制三:精英批评话语错位

文学批评具有和文学创作一样古老的历史。不过,在口传文学、书写文学的时代,文学批评对文学发展的影响并不显著。20世纪开始,西方的专业化文学批评(相对之前构成哲学、社会学等一部分的文学批评)兴起,并使20世纪成为“批评的世纪”。中国传统文学批评于清末民初伴随着书写文学范式的结束而走向了终结。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与五四新文学一起诞生,它们同属于印刷文化知识型的内在构成部分,引进了西方专业化批评体制,并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要载体,形成了规模宏大的学院派批评。在学院派批评中,存在着一支精英批评。学院派批评不等同于精英批评,它们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学院派批评强调的是学科化、学术化,其中包括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走向。中国当代文学批评中的精英批评则首先是指学院派中的人文主义倾向的批评话语,其次则是学院体制外的,如纯文学作家群体中的一部分作家批评、一部分文学期刊领域的编者批评和非专业化的读者批评等。无论来自哪个群体,他们所操持的主要是来自西方的现代性话语,亦即印刷文化知识型中的思想观念、学术传统和价值标准,特别突出主体理性、自由意志、人文关怀、终极价值等审美现代性话语。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历程中,批评和创作常常被称为文学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批评的地位和作用可见一斑——这里的文学即指印刷文学,特别是印刷时代的“纯文学”(相对于印刷时代的通俗文学或大众文学);这里的批评主要指学院派批评,而其中的精英批评往往冲锋在前。

中国当代文学批评遭遇网络文学后,首先表现出的是整体性的不适应,对网络文学普遍表现出漠视甚至盲视。而当网络文学逐渐发展壮大、不断涌向文学场的中心,当代文学批评才不得不做出回应,于是从学院派批评内部逐渐分化出一支网络文学批评队伍。相关的网络文学批评者将网络文学作为主要的批评和研究对象,虽然他们彼此间也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总体上通过他们的批评实践大致形成了一套以网络文学为本位的批评话语和批评模式。另一类网络文学批评者是以传统印刷文学为批评对象的精英批评家,他们无法摆脱印刷文化知识背景,常常以审美现代性话语为武器开展网络文学批评。笔者将这类批评和一部分纯文学作家、纯文学期刊编辑等对网络文学展开的批评称为“错位的网络文学批评”。当然,在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特别是学院派批评中,大多数批评家并没有介入网络文学的批评活动,而是处在旁观者位置上,但是他们中的多数在当代印刷文学批评及学术研讨等活动中所持的立场、观点仍具有明显的“错位的网络文学批评”倾向。当前,精英批评对网络文学发展的钳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 表现在文学观念上。文学观念即关于文学的基本看法和理解,是文学批评实践所秉持的基本理念和思想,它并不直接显在地发挥作用,却在深层上制约着文学批评的立场、观点、判断、模式等。20世纪前,尽管中西方不同文学理论与批评流派的文学观念不尽相同,但大都认定有一个本质性的文学观念的存在。20世纪后在反本质主义思潮的不断反思、批评下,学界逐渐放弃了对超历史、超语境的绝对的文学本质和亘古不变的文学观念的坚持,越来越倾向于从具体历史文化语境出发理解文学。在今天的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和理论研究中,很多批评家和学者仍很难摆脱书写—印刷文化知识型和印刷文学研究范式根深蒂固的影响,固守着文学是作为主体的人对世界的再现,是对心灵的表现、再创造,是人创造的文本结构等人本主义文学观,而认为数字技术、网络媒介等只是工具,它们与传统时代的笔墨纸砚、手工和机械印刷一样并不能带来文学意义的变化。一些极端的观点甚至认为:文学上不上网都是一样的,所谓网络文学根本就不存在;而网络写作、发布的低门槛,带来的是文字垃圾泛滥,破坏了文学生态,更谈不上发展文学。尽管近年来这种文学观念已经遭到了批判,但至今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场和影响力,也从观念上对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形成钳制。

第二, 表现在评价标准上。批评者持有的文学观念在具体批评实践中会落实到评价标准上,从而形成对作品的基本判断、评价。不同文学观念指导下的文学批评和理论研究流派会形成不同的文学评价标准。再现论常常以作品对世界再现得如何、是否达到了某种真实为评价标准;表现论常常以作品对心灵表现得如何,是否充分表现了“灵魂的深度”、情感的充沛、想象的丰富等为评价标准;接受论常常以作品中的空白和再创造空间被读者填充得如何,或是否生成了具有审美价值的“第二文本”为评价标准;文本论常常以文本自足体的语言、结构、叙事等的精致程度为评价标准。而这几种文学观及批评标准最终都聚焦到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的创造和再创造能力上(文本论最终也指向创作主体)。当前,精英批评家们基本上在使用这样的评价标准来评估网络文学。需要承认的是,由于网络文学并未超出人类文学(相对于人工智能文学和后人类文学等超人类文学)范围,这种做法在总体上是不错的。但若将上述精英批评话语作为唯一标准,而看不到网络文学是数字媒介语域下作者、文本、读者、世界等多要素构成的整体性意义生产这一事实,便不能对网络文学做出客观评估,同时也必然因不合理的判断而伤害网络文学的成长。

第三, 表现在文学价值评判上。传统文学批评对文学价值的认定主要限于精神文化层面,常常将其规定为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审美价值等。而在精英批评那里,文学最突出和独特的价值主要被规定为想象、自由、超越、理想、人文关怀、终极追问等精神满足与情感体验。当然,这些审美现代性和人文主义的价值适合于任何人类文学,网络文学也不例外。问题是,除了这些相对宏观、普遍、高蹈的精神价值外,网络文学还有更具体的超出精神文化范畴的其他价值。比如,在日常生活审美化和技术文化纵深发展的时代,精英文艺日益边缘化,影音娱乐和无脑傻乐的消费文化大行其道,而网络文学仍坚持着以语言文字形式表情达意,同时也不再板着脸孔高高在上地说教,追求以有趣、神奇、“爽”的方式讲故事。有些类型小说立足中国文化资源讲述中国故事,并在海外获得了较大反响。如此,网络文学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精英文学和无脑傻乐消费文化之间的空缺。这都是网络文学相对独特的价值。此外,上文已经分析了资本运作给网络文学平台带来的异化问题,这不等于说网络文学产业化就失去了合法性,而恰恰是网络文学重新界定了文学的产业价值,特别是在探索艺术和商业如何结合上具有重要价值。从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网络文学打破了物质/精神、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界限,展现出了其作为生活方式的宏观上的大文化价值。当精英批评家仍然以传统文学价值观来认定网络文学时,难免产生失误,并将这些误判传导给他们所身处的文学界,从而间接制约网络文学的发展。

第四, 表现在文学史地位上。笔者认为,中国网络文学构成中国当代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将成为数字文化时代中国当代文学的中坚力量。但因为上述文学观念的守旧、评价标准的缺陷、价值判断的失误,精英批评难以正视和接纳网络文学。而精英批评另一端正连接着文学史写作。文学史写作所使用的文学观念、选择标准和价值确认,往往与同一范式中的文学批评相类、相似或相同。换言之,中国当代文学史写作很难给网络文学留有位置。事实上也如此,网络文学在中国已有近30年的发展历史,但除了专门的网络文学研究外,我们很少看到主流文学史写作中有网络文学的踪影。这对网络文学的长远发展自然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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