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企业可以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经济补偿基数的方法,以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作为补偿基数,
生育津贴等同于产假工资,计算时应当正常计入,将12个月应发工资加总平均。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