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注意了,需要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而且没有住房转出记录。也就是说,申购的共有产权房要是人生首套房。
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可能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当然,如果是没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购买就没有这一限制了。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刚才说了,符合北京限购资格的,家庭又是没有住房和住房转出记录的,是可以购买的。也就是说,非京籍家庭只要符合限购资格,又是家庭无房且无住房转出记录,就可以申购共有产权房。
而且北京市要求,各区要结合实际,共有产权住房中用于满足非京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可以申购。申购时先按照北京市户籍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同时按照各区规定的申购条件纳入“非京籍”家庭类别审核,如工作地、社保缴纳地等条件审核,进入摇号环节的纳入“非京籍”组别进行摇号。
也就是说,按经济及爱听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但摇号选房参加的是非京籍组,分配的是非京籍部分房源。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
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
申购过程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不需要提交其他书面材料。(各区官方网站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tzl/gycqzf/index.shtml)
共有产权住房审核分配工作遵循以区为主的原则,具体的审核标准设定,审核问题,摇号资格查询、摇号分配及选房签约等可咨询房源坐落地区住建委(房管局)。
每个共有产权房项目,区住建委或房管局都会在官网上发布申购公告、摇号公告、选房公告,大家及时关注就可以知晓和查询。
市住建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
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优先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以公告为准)。
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建设。
按照目前工作思路,今后会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各区都应加大供给力度。对于供地不足的东、西城,会在大兴、房山、昌平、顺义等发展新区统筹一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东、西城房源供应不足。
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 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这里注意,是放弃选定住房后又放弃才会累计。如果是压根就没去现场,或者去了现场却没有选中房子,就不会纳入累计次数的。
除在选房过程中,有放弃房源,需现场按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递补外,开发建设单位公开选房后房源有剩余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组织其他摇号家庭依次选房。
开发建设单位递补选房后满6个月,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住建委统筹调配给其他区进行配售。
申请家庭承租公租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租房屋如何处理
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
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申请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仅为同住人并非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如符合届时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可作为独立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作为独立家庭购买了商品住房,不影响原父母家庭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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