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今冬采暖季暖气开通和报停工作启动,须在10月16日前办理手续。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市供热办工作人员提醒,为了避免供用热双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请本采暖季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用户,在10月16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将免费办理。供热系统目前已经开始充水试压工作,请居民用户留意楼道内张贴的充水试压告知,家中留人,配合充水试压工作,避免出现漏水等问题。如出现漏水等现象请及时与热力公司联系进行维修。
记者了解到,青岛能源集团所属供热企业为保障今冬供热安全正常运行,已于近日开始对供热设施进行充水试压,10月24日前完成充水试压工作,具备冷运条件。
青岛能源集团:96556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96559
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有限公司:85810404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
崂山区东亿供热:88903112
崂山区市政公用局:88997833
城阳区城管局燃管处:58770350
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86160162
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86658370
胶州市城建局公用事业处:82289208
平度市公用事业管理处:88319669
莱西市燃气管理处:87420809
青岛早报记者 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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