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代表很多人提出了一个很敏感的社会共性问题。也是一个很多人普遍关心,有共鸣的话题。毕竟生育险与大多数处于生育期的人有切身的利益关系。能解决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报销费用,发放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所以对有必要交生育保险,大家还是认可的。很多人的疑问是,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交,而不是有一个人交就行了呢?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都在交的情况在很多人身上都存在,或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恐怕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也很想知道个中原因。
我做了20年左右的人力资源工作,对生育保险有一定的了解,下面我来谈一谈自己的具体分析和认识。
1.从对个人及家庭的长期保障角度看,尽可能夫妻双方都要交
由于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是有一定要求的,要求一定的报销条件,比如,一般要求发生相关费用前,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有的地区要求是九个月。全国来看,有地区差异),而且在发生费用的时候,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这一年多甚至更长的周期里,缴费要留有足够的余地。毕竟个人及家庭的状况是有变动或波动的可能的。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交费,有时不能应对变动,不足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A女,怀孕前,单位已连续几年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但怀孕后,妊娠反应大,长期不能正常工作,辞职休养,失去工作,中断缴费,男方自由职业,没缴纳生育保险,无法报销产检费用,生产医疗费用,领取生育津贴。
B女:意外怀孕,不在计划内,生育时,连续缴纳费用不够12个月,男方虽然在缴纳生育险,但缴费时长不够。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C女,自己没工作,没缴纳生育保险,怀孕产子。期间,男方失业中断缴费,并没有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看出,还是夫妻双方都交了生育险更有保障。而且涉及生育保险的费用,和工伤保险一样,按规定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要付费。不存在费用负担问题。所以大家要找正规的,有生育保险的单位就职。而且要关心自己的保险动态,比如,是否在正常缴纳,已连续缴了多长时间。以保证自己的切身利益。
用人单位要学会算经济账。不给员工交生育保险。尤其是夫妻双方都在同一单位,只给其中的一个人上生育保险。都可能会产生额外的人工成本。
如果不给员工上生育保险,那么员工一旦产生这个费用,就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报销。上了生育保险,那就有社保报销。虽然不同地区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水平不一样,有高有低。但至少没有两三万块钱是搞不定的。你不给报销,员工是可以起诉的。单位需要承担的生育保险费用相对不高,多数地区不超过社保缴费基数的1‰,小杠杆,节省大成本。
只给夫妻双方其中的一个人上了生育保险,也不见得就能够避免单位承担意外费用。例如某单位,夫妻二人都在此工作。男方是合同工,单位给上了保险。女方是临时工。单位并没有给她上社保。女方怀孕待产期间,男方意外死亡。女方生产后,要求单位报销产检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发放生育津贴,遭到单位拒绝。女方起诉,胜诉。单位支付女方30000余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和分析,用人单位还是很必要按时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夫妻双方,需要同时缴纳。
全国情况比较复杂, 有些地区生育保险是可以单独选择,并没有和养老保险医疗,医疗保险进行捆绑的。这个时候就需要用人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到人工成本存在的风险。主动按时缴纳。而不要目光短浅,只盯着小钱,不给员工上生育险。当然,像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是五险捆绑在一起的,只要缴纳社保,生育保险就有了保障。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2018年起,我国开始试点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的二合一工作。这样对员工能够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更有保障。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同时上生育保险,对个人,家庭,用人单位和国家都是有利的,而且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没有个人经济负担,就能保障大家享受产检,医疗,计划生育的报销,领取生育津贴,保障大家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应该理解并支持才对。
各地朋友,你所在的单位给你上生育保险了吗?你和你的家庭曾经享受过医育保险的待遇或好处吗?欢迎你在评论区留言,大家共同分享,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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