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城市的行政级别是副省级,介于“省”和“地”之间,但本质上仍然属于地级行政区划。副省级城市的干部体系比较独特,特别是市辖区和所辖县并非相同。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副省级城市的界定。
包括两类:
1、计划单列市5个。即:辽宁的大连、山东的青岛、浙江的宁波、福建的厦门、广东的深圳。
2、省会城市10个。即:广东的广州、湖北的武汉、黑龙江的哈尔滨、辽宁的沈阳、四川的成都、江苏的南京、陕西的西安、吉林的长春、山东的济南、浙江的杭州。
第二、副省级城市的行政级别体系。
为:A正市级、B副市级、C正局级、D副局级、E正处级。具体包括:
1、A正市级。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一把手”,对应常见的副省级,由中央任免或提名。
2、B副市级。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副职、法检两长,对应常见的正厅级,由省委进行任免或提名。
3、C正局级。包括:市属的职能部门正职,市辖区四套班子“一把手”,对应常见的副厅级。
4、D副局级。包括:市属的职能部门副职,市辖区四套班子副职。这是存在于15座副省级城市的独有干部序列,也称“副局正处级”。
5、E正处级。包括:市属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市辖区的职能部门正职和街道正职,所辖县的四套班子正职。
由此可以看出:副省级城市的市辖区竟然比所辖县高出不少!
副省级城市所属的县,仍然是E正处级,并非副厅级。但副省级城市所属的市辖区,确实达到了C正局级(常见的副厅级)。二者相差的还不是一星半点,而是“C正局级---(D副局级)---E正处级”的差距。
说到这里,有人会问:所辖县的面积更大、人口更多,县里的干部级别难道就如此“廉价”?
当然不会,县的规格虽然设定为正处级,但毕竟对副省级城市直接负责,干部队伍肩上的责任和使命还是很重大的。
所以,为了解决“县比区的干部层次矮”的问题,提出了“等同使用”的概念。也就是说:市辖区和所辖县的干部层次虽然不同,但可以交流使用。
但这种等同使用,并非简单的“一杆拉齐”,也有一定的原则和规律。即:更注重基层一线经历、更注重主官经历。“等同使用”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有工作需要,所辖县的县委书记可以直接调任所辖区担任区长;县长调任的话,至少也是专职副书记;副县长可以直接调任所辖区担任副区长。
第二种。市辖区的街道正职虽然是正处级,但一般不能直接调任县里担任县委书记、县长等正职。因为:市辖区的街道正职是区管干部,还未到市管干部的层次。街道正职和县委书记、县长虽然都是正处级,但前者是区管,后者是市管,二者还是有差距的。
即便能过去,也大多从担任副县长等副职起步,再逐步成长。
综合来看:副省级城市的干部体系,涉及到中央、省、市、区四级管理的干部,层次非常多。正处级干部非常多,同时存在“省管正处、市管正处、区管正处”,确实是一门大学问。
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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