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全面爆发后,由于我国华北、华东及华南等地迅速沦陷,中原、华中广大地区又相继沦为战区,硕果仅存的西北和西南地区成为稳定供应国民政府“军需民用”的主要生产地与供给地,尤其是至关重要的粮食供应。
当时,西部各省作为主要劳动力的青壮年,大批被送往前线作战或在后方做工,广袤的土地上仅依靠老弱妇孺的生产,不仅维持了西部各省人民自身的需要,满足了数以千万计的难民和因战争内迁的政府机关、工厂院校的需要,也在很大程度上支援了前方将士。
据不完全统计,自1941年国民政府实施田赋征实以来,到1945年止,全国22个省区的田赋征实(包括征借、征购)共得稻谷203865925石,小麦41186088石。其中西部10个省区即征得稻谷112977303石,占总数的55.4%;小麦26455065石,占总数的64.2%。
在征收的112977303石稻谷中,四川77493044石,西康2067384石,广西8456201石,云南14281719石;在征收的26455065石小麦中,陕西14023169石,甘肃6250069石,青海632481石,宁夏1971334石,新疆3578012石,连作为陪都的重庆,每年也被征收超过26000石稻谷。
以上还仅仅是各省缴纳的赋税正课,不包括抗战期间广大民众捐献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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