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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的法学课,成了我近期最爱的下饭视频

因为暂时还没复工,在家待着时间比较充裕,把之前错过的好剧都补了个遍。正愁不知道再看点儿什么好了,朋友就给我推荐了罗翔老师的法学课

先介绍一下罗翔老师吧,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厚大法考刑法老师。这段时间在b站火到什么程度呢,3月9号入住b站,第一支视频冲上四百万播放,拿下日榜第一。

距离现在过去了十天时间,罗老师已经是有230多万粉的大up主了,说他是b站顶流一点也不为过。

百度百科对罗翔老师的介绍

罗老师这么出圈儿完全是事出有因,看过他视频的朋友就知道,他能把严肃的知识点讲得深入浅出,当无趣的刑法条例搭配上幽默的案例时,这门课程一下子变得生动有趣起来。不仅如此,还会经常引发出一些关于人性的思考。

不光是法学生能学到专业知识,我们非法律专业的普通人全当普法栏目看,也能有不少收获。网友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学法让我犯困,老罗让人清醒”。

某天凌晨两点钟,我靠在床头打开b站打算睡前看上一会儿罗老师的课,谁知道看着看着就精神了。

看罗老师的视频根本开不了弹幕

在我年纪还小的时候,就经常跟着家里人一起蹲点儿看《今日说法》,对里面稀奇古怪的刑事案件充满了兴趣:谁杀了谁,杀人动机是啥,中间两个人经历了怎样的纠葛,被害人就真的一点过错也没有吗?(只是单纯地分析案件经过,没有在支持“受害者有罪论”,不管因为什么杀人肯定是不对的)

平时也算是个犯罪片爱好者,从《重案六组》开始入坑,只要是感兴趣的题材都会去看,到现在各类犯罪片也没少看。

在b站里搜“罗翔”,就凭上面这几个猎奇的标题,谁不想挨个点开看看一探究竟,看完发现生活远比电视剧荒唐多了

罗老师课堂案件分析之

“遭人强暴时,把对方踢下粪坑还补上几脚,算不算防卫过当?”

上世纪80年代的一个冬天,一名妇女干部在半山腰骑着自行车碰到歹徒。歹徒要强暴她,她先假装同意对歹徒说“我们选一处平坦的地方吧”,随后把他带到平坦的冰面,然后说“大哥脱衣服”,歹徒一听很开心就开始脱。

脱衣服的过程中歹徒眼睛被衣服蒙住了,女的顺势一推把他推进了粪坑。男的拼命往外爬,女的跺了男的手一脚,男的掉进去。第二次往外爬,又跺一脚,掉进去。男的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彻底掉进去了。

此处提问,这名女士的行为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据说该案件在当年引起了很多争议,有人把整个过程细分了一下,认为第一脚是正当防卫,第二脚是防卫过当。

问题是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危险临头谁还能理性考虑那么多?慌都慌得要命,踹完一脚等着他爬出来反杀吗?

罗老师也讲,判定一个案件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时,不要以事后理性人的标准,要站在事前的一般人角度,就是把自己代入进去,以当时的情况进行判定,“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


那些主张“踩完一脚就赶紧跑的人”不就是事后诸葛亮吗,看似十分理性的分析,其实不过是开了上帝视野。人类还是要有最基本的共情能力,就像罗老师经常提醒大家,要“以一个人的视角”、“怀着朴素的正义感”来思考问题。

最后罗老师还不忘提醒大家:

罗老师课堂案件分析之

“贪污2.3亿为什么还不该被枪毙?”

1998年深圳,30多岁的邓宝驹作为深圳宝安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不到三年的时间贪污公款2.3亿。


邓宝驹光是二奶就包了8个,其中八奶小青跟他好了一年,就拿了2000多万。罗老师问“大家觉得用这种赚钱速度,你想不想做他二奶?”


邓宝驹贪了这么多钱,在这种情况下,好像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回到案件本身,邓宝驹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贪污罪,只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的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

罗老师说了,刑法有两个机能,一个是保护机能,就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第二个机能是保障机能,就是保障人权。刑法需要限制,犯罪人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行惩罚。


法律保护被害人的人权,同样犯罪人的人权也需要保障,坏人也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要判就判个明明白白。

所以对于这个案子来说,比起惩罚,刑法其实是保护了邓宝驹。
犯罪分子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有着正义感的公民的朴素愿望。但作恶者必须死,这就是很多人的偏见。

人生导师罗翔的灵魂拷问之

“人应该追求怎样的快乐?”

除了刑法课老师,罗老师还是个哲学家,他曾讲过一段关于快乐的哲学很值得每个人思考。


罗老师问:看小黄书很快乐,听郭德纲相声很快乐,看莎士比亚也很快乐,但哪种最快乐? 

这时候绝大多数人会选择郭德纲,一类是真心觉得看小黄书最快乐,但是不好意思说。还有人想选莎士比亚,但又觉得说出来好像太装,最后还是选了郭德纲。 

他又问:如果这三样里只能留一种给子孙后代,你会选哪个? 

现在大家都会说莎士比亚了。

以前总觉得快乐好像不分高低级,但仔细想想,正如罗老师所说,快乐的确是有质和量的区别的。
收到一件新衣服,打赢一盘游戏,吃到了想念很久的食物,都会让我快乐。但短暂的快乐后,剩下的可能只有空虚。

读完一本让我颅内高潮的好书,坚持运动半个月看到了明显的效果,练习了一周能完整顺畅地拉出一段谱子,也会让我快乐。但不同于前者,这种享受延迟满足感带来的快乐,可能会更充实也更持久一些。

当然也不是说以后衣服不买了,游戏不打了,好吃的也不吃了,那样生活肯定是会少很多乐趣的。享受相对高级快乐的同时,也不妨碍我偶尔放纵自己,享受低级趣味带给我的快乐。

这两者是可以兼得的,只不过放纵的快乐任何人都可以享受,但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得了。
能够同时享受两种快乐,想必会比只享受一种快乐要更快乐吧。

因为篇幅的关系,还有更多很有意思的视频及片段无法一一讲给大家听,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b站上搜“罗翔”,自行观看。

在大学里讲课的罗老师,多次被评为“校园十大最受欢迎教师”,虽然没有机会做罗翔老师的学生,但十分感谢网络的发达,坐在家中就能云听到这么有意思的课。
罗翔老师曾用“做法治之光”作为给学生们的教诲,他自己更像是一束光,用有趣的讲课方式进行法律知识降维科普,把刑法学带出了小圈子,照亮更多地方。只要有更多的人看到,就有意义。
就像他在B站的第一支视频中,引用牛顿的那段话一样:“也许我只是一个在海滩拾贝的拾贝者,想借助这个平台,让同学们能够看到海边那些贝壳的美丽。但更重要的不是炫耀我手中的贝壳,而是希望同学们能看到贝壳后面的大海,是那么广袤和美丽。”

插图 / 网络

头图 / 阿仁

「今晚22:22的报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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