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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到法律技能的5个建议

上大学时(包括刚刚踏入法律行业时),我一直认为,美国的法学教育或许会比中国的好一些。因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一直偏重理论,学生学习各种理论,然后写论文,搞法学研究,仿佛要把每一个法学毕业生都培养成立法专家。但是,对于那些真正会用于法律实践的技能,如分析证据、法庭发问、法庭辩论、撰写法律文书等却讲得甚少。

读了德肖维茨的书,我才知道,原来美国也好不到哪去:'美国法学院往往不去讲授--至少是讲得不够好的--是辩护基本技巧:如何准备一个案子,如何与证人质证,如何在陪审团面前辩论,如何写案情摘要以及如何在上诉法官面前辩论。至于法学教授为何不重视这些技巧,一个可以理解的理由是,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或专长。'看到美国同行在法学院里也学不到些什么'干货'时,我也就放心了。

可以看出,中美的年轻律师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哪里能学到辩护技巧?或者说哪里能学到法律实务技能?

针对这个问题,德肖维茨给出的答案很简洁:'如果有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开设辩护课程一定要参加,要去法庭旁听,最为重要的是争取到将要雇用你的最好的律师那里做些事。然后,把所有这些收获结合起来,再出去为了自身而学习。'很多读者读起来好像有些过于简洁了,是吧?所以这里,我提5个建议,作为自己对德肖维茨简洁答案的理解,并作一些适当的补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一:法学基本功比什么都重要

法学基本功就是对法学理论知识和现行法律规定(法条、司法解释等)的掌握程度,是一名律师从业最基本的知识。本来,掌握这些知识是应当,而不是可以。但是,我们很多年轻律师在上大学时由于各种原因,其实法学功底很不扎实。这主要反映在对法学理论懵懵懂懂,对法律实务更是一知半解。拿到律师执业证后,更是忙于案源开拓等各种工作,往往把法学理论知识和现行法律规定的学习放到次要的位置。这导致办理具体案件时,面对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法律实体及程序问题时不知所措,无从下手,显得力不从心。

那么,法学基本功扎实的标准又是什么?我非常尊崇英语逆向法的创始人、复读机的发明者钟道隆教授。钟教授在英语学习基本功方面提出了'会、熟、化'的概念,钟教授用了一个英语学习的例子来说明:英文中从1月到12月这12个单词(January-December)如果能慢慢地依次正确地朗读与拼写出来,就属于'会'的程度。如果能无序地听到、看到或说到任何一个月份,只要稍加思考就能正确回答,就属于达到'熟'的程度。如果能'脱口而出,信手拈来',就像听到或看到汉语一样轻松自如地作出判断,就属于'化'了的程度。

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中,我也建议把钟老师'会、熟、化'的理论运用到其中。我认为'会'是知道一个法律知识点的最基础知识,看到或听到某个法律知识点时不陌生,能说出基本的规定。'熟'还得对更深层次的具体、复杂的规定有所了解,知道有哪些司法解释及地方性规定,并知道该知识点现行的主流法学理论有哪些。'化'是能把'会、熟'中所有知道的知识应用到分析、解决一个个案件当中。

综上所述,我强调法学基本功的重要性,或者可以说,法学基本功比什么都重要!要学习法律技能,首先要做的就是打好法学功底。如果感觉自己基本功太差,我建议先进行一个系统的'补课'。

建议二:分析你具体从事的法律工作需要哪些技能

我发现很多年轻律师开始从事这个职业时,根本不管正在从事的具体法律职业的内容是什么,就盲目地开始工作。碰到要写某种法律文书了。'哎呀!我不会。'碰到法庭上要对被告人发问了。'哎呀!我不会。'还有的人,看上去倒是认真努力在学习,但你一深入观察才发现,他们不去分析、了解当下所学的知识、技能实际上能不能用于当下正在从事的法律工作,解决自己工作中正在或者马上待解决的问题。他们现在学的知识和他现在要用的根本不搭边。

比如,某位律师现在在一个刑事辩护业务为主的团队,或者跟的是一个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但这个律师认为婚姻法是基本业务;股权可能也是未来律师行业比较热门的领域;IPO业务也不错……于是,就放弃刑事法律的相关知识、技能不学,偏偏学一些对现阶段可以说是'无用'的东西。从而,新学的没用上,手头上的工作也没做好。其实,仔细想想,现在律师业务已经细分到多个版块,每一个细分领域都有其特有的知识和技能。作为一名从事律师职业的新手,我们在打牢了法学基本功以后,一定要从自己具体从事的法律工作入手。认真思考分析自己正在从事的具体的法律职业到底需要些什么知识和技能。

年轻律师,在刚刚踏入这个行业时,生存是第一要务。先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问题,再谈发展。你所处的位置,就是律师行业的'底层'。你所干的工作,决定着你能否得到师父、律所(团队)、客户的肯定。你应该学些什么?不该学什么?对年轻律师而言,不完全是你自己能决定的,而是你的师父主要做什么业务,你所在的律所(团队)所擅长的领域,你当下的客户群体都会带来些什么案源决定的。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脚踏实地,是专心致志地把手头上的事情干好。

再谈谈具体学什么的问题。答案很简单:需要什么就去学习什么。很难想象一位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每天去研究IPO来提高自己的刑事辩护技能。就像一名公诉检察官应该从审查证据、法庭讯问、辩论技巧等方面出发,研磨他的法律技能一样,刑辩律师,也应该思考一下,自己从事的业务,到底需要些什么技能。

比如,我认为,一名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至少需要4个方面的基本技能。

第一,调查取证技能;

第二,证据分析技能;

第三,文书写作技能;

第四,出庭技能。

分析好自己相应的4种技能后,至少可以指导我们两点:第一,有了方向指导,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需要些什么技能;第二,查漏补缺,自己哪些技能是比较好的?哪些技能是不足的?不足的地方怎么办?可以向谁学?可以看看什么书?这样,慢慢地补,补着补着就会发现,你已经成为一个技能全面的,在某个细分领域优秀的律师了。

建议三:找个肯教你基本法律技能的好老师

法律工作是一门专业性、技能性很强的工作,这种工作说白了就是一门手艺,所以现在很多律师都在谈'工匠精神'这个词。不同职业需要不同的技能,学习不同的技能有不同的特点,学习手艺,就特别讲究传承,讲究言传身教。所以,如果你想在律师这个行业立足,想在两三年内,快速掌握这个行业所需要的基本技能。那么,如果能有幸得到一位负责任、业务能力又强的好老师带你,那绝对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一位好的老师不一定是大律师,不一定要非常有名,不一定要在律所中任什么职务。你需要的,是一位做事情认真,没什么坏习气,愿意并且有时间教会你从文书写作到阅卷方法,再到出庭技巧这些基本的法律技能的人。但可惜,老师千般好,只是很难找。

律师这个行业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教会徒弟,饿死师父'。老律师在教你的同时,也是在培养自己的竞争对手,特别是有些不厚道的徒弟,自己的第一批案源就是从师父那里抢来的。所以很多老律师一再感慨,自己再也不带徒弟了,或者即使带徒弟,也只是教些皮毛,让他晚点'出师'。就算碰到了一位肯带你的老师,也往往因为他自己也要养家糊口,从而很多时候不是他不肯教,而是他实在没有时间手把手地教你。越有能力、知名度越高的律师,工作越忙。所以很多入行一两年都还没有入门的年轻律师经常抱怨自己没有人带,责怪人心不古。但老师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人家又没收你的学费,说起来还真没有教你的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来到一家律所,真就没有师父教你,或者你对自己的这位师父实在是不太满意时,应该怎么办?

多数成功者都是主动出击的,你不能等、不能靠,要主动学习。其实,如果你真有心学东西并不难,方法总比困难多。那么,没有人带,或者有人带,但效果不佳时,如何主动学习、快速地学到律师职业的基本技能呢?

这里有一个说法:帮助别人工作是学习技能的捷径。

我在检察院刚参加工作的两周时间里,主要工作就帮科长打《审查报告》里的证据部分,说直接点,就是按照《审查报告》的格式,从卷宗中找到相应的证据录入到Word文档中。当时具体怎么做,哪些该录入,哪些不用录入,这些我都不清楚。后来科长说,她电脑里有这类案子之前已经做好的《审查报告》,让我照着自己学就行。之后,我就照着之前的《审查报告》边录入边思考,为什么这些内容要录入进去?作用是什么?后来发现,其实这个录入证据的过程也就是检察官进行证据审查的过程。以后我在自己承办的新案子中,总是去找办过这类案子的前辈们,要来他们之前的《审查报告》,有了这些别人之前的成果,就能看到别人办案时的思路、所需证据及审查证据时的要点,也就从中学习到了他人的工作方法。这种学习方法慢是慢了点,但因为学习的过程中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思考,所以也比较扎实。

帮助别人工作,学习别人的工作方法是我认为最好、也最容易学到真本事的方法。我在这些年的工作、学习中,也一直在不断地使用这个方法,比如为了学习别人的出庭技巧,我就会主动地多跟别人出庭做书记员,看看别人在法庭上是如何答辩,如何处理突发问题的。因为你在帮别人干活,所以人家也很乐意教你,你就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先付出,再索取,生活就是这样,学习法律技能也一样。

建议四:多读两本相关法律实务书籍

法律职业不像其他职业,比如厨师,一道经典的菜品出来后是不需要过多改进的,很多时候改了反而不好,因为顾客认的'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法律这门学科最好、也是最坏的地方就在于会不断有新知识出现。好的方面是因为这个职业需要不断地学习,所以能保持自己的不断进步,能让自己不断地与外界同步,这样才能不被这个世界淘汰;坏的方面也好理解,只要一两年不学习新知识,你就可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只要三四年不学习,就一定会从这个行业的精英层出局。

法学理论和法条是整个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之前讲过,是基本功,就像武侠小说中的内家功夫,提高的是整个人的'内力';而法律实务书籍就像外家功夫一样,讲的是如何用具体的一招一式在实战中克敌制胜。现在的法学教育讲'内家功夫'太多,指导法律工作者用具体的'招式'进行实战太少。幸好,律师中还是有很多爱学习、善总结的好同志。他们不但精通法律,还对律师实务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并且把这些成果写成了相应的法律实务类书籍。现在,这类书籍已经越来越多,细分到这个行业的方方面面。

无论你从事的是婚姻家庭还是刑事辩护事务,是写份小合同,还是做IPO业务,都要知道,行行出状元,你入行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在这个行业中学习成长,已经有很多人成为了这个行业的专家,而且很多人已经把自己的经验总结为书籍出版了。就像打游戏一样,已经有人写好了'通关秘籍',你为什么还不好好读上一读?所以,多读两本相关法律实务类书籍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已经打好了法学基础,正在从事具体实践工作的法律人来说,实务类书籍才是我们现阶段应多去学习的'武功秘籍',这些'秘籍'指导着我们具体地解决法律应用问题,让我们在法律文书写作中,在法庭辩论中,与'敌人'短兵相接,克敌制胜。

另外,这里多讲一点,由于法律实务类书籍从撰写到出版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年轻律师还要注意对新知识的学习。

一是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新法律规定。

二是新的司法文件、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观点。

三是新的著名案例。法律修改得再快也要经过一段时间,但对于根据法律而对应的案例却不一样,案例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司法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新知识还应该包括案例,特别是一些著名的,会对我们当下案件有所影响的案例。

四是自己所在的省、市的一些地方性法律规定、司法政策、办事程序规定。

五是一些会对案件产生影响的新知识。例如,现在某些地方法官在一些特殊案件的认定上、量刑上的观点,这些都是新的知识。

六是新的办案技巧、办案方法、办案工具的使用。

建议五:踏踏实实多办案子

律师的法律技能得靠一个个案件的磨砺才能渐渐纯熟。而办案是胆大心细的活,要在严谨的同时多思考且不怕自己会出错。放心,每个大律师都曾经甚至现在也避免不了会犯错。只有在不断的错误中才能累积起经验,才能磨砺好技能。

十多年前,我看过一本名叫《风雨司考路》的书,这本书里武汉的两名律师陈珺、邓江写了篇文章,叫作《年轻律师确定专业定位之我见》,其中有一段我很喜欢:'从获得律师执业证书到选准专业定位需经历3~5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要想成为某一业务领域的法律专家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年轻律师要广泛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谨慎地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熟悉各类案件的法律程序,学习与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相关人员打交道的本领,锻炼自己独立、灵活地应对各种诉讼活动或非诉活动的能力,从而迅速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个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也是大多数年轻律师求生存谋发展最艰苦的阶段,但凡处理过100件不同类型、标的各异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后,年轻律师就会觉得自信心增强,逐渐找到律师这个社会角色的定位。'

我一直非常认同这段话中的观点,我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就按书上的观点,也以自己独立承办100件公诉案件为目标。最后,用了3年的时间完成。

办100件案子,是从数量上去衡量、判断你律师水平的一种方法。当然,100这个数字只是一个数量上的约数。只有量的积累才会有质的变化,这100件案子真正要训练你的也正如陈珺、邓江两位律师所说:

(1)广泛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基础的律师业务类型就这么多,100件办下来,能接触到的类型你基本都接触到了。

(2)熟悉各类案件的法律程序--无论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又或是再审程序,你都会碰到,对于常用的一审程序,你已经能够'闭着眼睛'走完。

(3)学习与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相关人员打交道的本领--在100件案子中,你最少会接触100位以上的法官、100位以上的当事人,几十位警察或者检察官、几十位律师同行,和这些法律程序中要碰到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打过交道。自然的,你也基本掌握了各类人的特点,学会了和他们相处的技巧。

(4)锻炼自己独立、灵活地应对各种诉讼活动或非诉活动的能力--独立办100个案子,你不但能应对好各种诉讼活动,而且,还能在办案中接触到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处理与律所的关系,应对一些文章写作、新闻媒体采访等工作。这些,都将强化你办案外的综合能力。

(5)自信心增强,逐渐找到律师这个社会角色的定位--能独立办下100件案子来,你就会有一种在法庭上的底气,这种底气就是来源于你办100件案子的经历和经验,你就会知道一位律师会是什么样子,对于律师这个职业也会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且,你也会知道,这个职业的发展前景在哪里,能从哪些地方努力,自己适不适合,这些,都能指引着你未来的路。

除了他们说的这5点外,我认为还有两个作用:

第一,为自己设定了一个'100件'的目标,你在工作的前几年就不会因为自己干得多而斤斤计较,或者因为收入少而不想干,而是会把学习法律的技能放在首位。我们应该把如何快速地掌握法律职业技能作为对自己法律职业的首要要求(特别是前几年),而不是把怎样过得舒适放在首位,法律技能才是让我们安身立命的真本事。

第二,一定要对这100件案子做总结,总结得失,总结法律适用,总结为人处世,总结出庭技巧,这些是你一步步提高的基石,也是你法律职业一生的财富。100件案子后,你喜欢、擅长办什么案件?什么案件的办理又是你的劣势和弱项?是非诉适合你还是诉讼适合你?当下所在的律所或者地区,对你将来职业的发展是好是坏?这些问题你就再也不用问别人,相信你自己已经有了最后的答案。

所以,这里我强烈建议各位年轻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的前几年,与其斤斤计较你在一个案件中的收入分配问题,不如把精力投入大量的刻意练习中。而且,这一个个案件还会像灯塔一般,指引着你未来律师职业的发展方向。

说几句:

这是我为艾伦. 德肖维茨名著《致年轻律师的信》写的部分导读,我会用三篇文章(这是第二篇)重新组合后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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