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青草捉小鱼受欺挣扎生存的杨六斤,多年独自孤苦求生而得不到亲属和社会救助,一旦媒体报道得到社会爱心捐赠巨款后,立即由亲属遗弃变成的坚持要回的香饽饽。这一并不令人感觉愉快的现象,警示我们两个方面:
其一,最低社会生活保障,普及义务教育的措施,应该落实到乡镇和村组,这个孩子6岁父死母走祖父母离世,村委和乡镇民政办应该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才会避免吃青草捉小鱼生存的杨六斤多年经历悲剧遭遇;
其二,社会一旦发现生存和学习困难的孩子,应该由学校负责、县乡民政部门采取救助措施,这一事件说明一助一结对助学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作为民政部门救助的借鉴。
总之,乡村山区存在生存和上学危机的孩子,村委、乡镇民政部门负有救助和妥善安排责任,不闻不问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应该层层追究渎职责任。
反之,社会媒体披露后引发社会爱心人士捐助和关爱,是非常可贵的良知的表现,应该借鉴一助一结对助学办法给予持续救助和关爱;而不应该采用无节制的盲目捐款的办法。因为,如象杨六斤这样生存和学习发生困难的孩子很多,我们应该让所有的孩子都得到救助和关爱;而不是大家都把善款一窝蜂捐给一个孩子,要避免出现结对助学中的重复帮助,以致发生媒体报道前无人过问,大量捐款后亲属出面要孩子的不光彩现象。
任何慈善募捐,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都应该通过走访调查,公布募捐的原因、目标和监督实施办法。而不应未经量化就公布一个账号,发布一个视频,无限制无监督发布募捐。否则,募捐善款使用不当,捐款数量不足或者远远超额,必然会导致捐非所用,违背爱心人士捐款的真实意愿。
此次,电视台募捐,即属典型。一个弃孩,应该提供他健康生活(不是奢侈),正常读书学习费用,而且应该持续有效实施。今媒体宣传公布募捐账号,并没有做量化分析从而确定募捐目标,最高数额达成即停止募捐;更没有公布任何个人和单位接受捐赠、监督确保善款专项有效使用;募捐善款达到200万,仍然继续募捐不止,这明显是公布募捐单位的失误。
一助一结对助学是行之有效帮助濒临失学儿童办法,民政部规定给予散养孤儿每月600-800生活供给,在农村已经完全自给有余了。这个孩子作为事实孤儿,享受民政部规定给予散养孤儿每月600-800生活供给,已经远超他堂兄帮助的10多倍,完成初中教育完全没有问题。
一个月左右的媒体宣传,把可以救助几十个孩子的善款,都集中到一个孩子身上,让他由赤贫忽然变成百万富少,可以过上终身食利者生活,而对数以万计其他贫困孩子视若无睹。这就不仅违背善款捐赠原意,事实上对弃孩可能造成不可预知损害。那些没有尽到监护孩子责任的人,信誓旦旦的出面干预就是个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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