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中华儿科杂志, 2020,58(05) : 358-365
DOI:10.3760/cma.j.cn112140-20200317-00254
单位: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通信作者:杜立中
Email:dulizhong@zju.edu.cn
摘要
过去30多年,我国早产儿尤其极低和超低出生体重儿的存活率显著提高,支气管肺发育不良(bronchopulmonary dysplasia, BPD)的发生率也随之上升。目前BPD的诊断和分度主要还是根据2001年美国国立儿童健康和人类发展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Child Health and Human Development, NICHD)发表的标准,即对于出生胎龄<32周的早产儿,生后累计用氧28 d,然后根据校正胎龄36周时不吸氧、吸入氧浓度<0.30、吸入氧浓度≥0.30或需要正压通气及机械通气,定义为轻度、中度和重度BPD(severe BPD,sBPD)[1]。2018年NICHD专家提出新的建议,细化了用氧方式与BPD的分度,强调了机械通气与sBPD的关系,并将日龄14 d至校正胎龄36周之间因呼吸衰竭死亡者归属sBPD的诊断中[2]。我国几项多中心调查报道的超低出生体重儿或超未成熟儿BPD发生率差异较大,2006—2008年仅19.3%[3],2011年为48.1%[4],2019年则高达72.2%[5]。合并BPD的早产儿病死率和并发症发生率显著高于一般早产儿,住院时间延长且远期神经发育不良预后的发生率高,BPD的预防和管理已成为围生和新生儿医学领域的一大挑战。由于我国各地区医疗水平欠均衡,对呼吸支持技术的认识亦不统一,导致不同医疗中心对BPD的管理缺乏同质化,BPD患儿结局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联合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制定本专家共识,以进一步规范BPD的预防和临床管理,改善其存活率及预后。本共识的适用人群为出生胎龄<32周的早产儿,重点为出生胎龄<28周的超未成熟儿。
一、BPD的预防
(一)出生后尽早建立并维持功能残气量
有自主呼吸的早产儿,产房内应尽早开始呼气末正压(positive end expiratory pressure,PEEP)或持续气道正压(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CPAP)支持,帮助早产儿尽快建立稳定的功能残气量(functional residual capacity,FRC),是避免气管插管、降低BPD发生率的有效措施。这一目标可通过T组合、CPAP或呼吸机等设备来实现,初始压力可设置为5~6 cmH2O (1 cmH2O=0.098 kPa)[6,7]。
(二)合理用氧
生后早期高氧浓度是发生BPD的独立危险因素,因此推荐出生胎龄<32周的早产儿由0.30的氧浓度开始复苏。然而低氧血症也可导致多脏器受损,增加病死率,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在校正胎龄32周前的目标氧饱和度以0.90~0.94为宜[7,8]。
(三)呼吸窘迫综合征(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RDS)阶段的呼吸管理
早产儿生后早期的肺部病理改变以表面活性物质缺乏所致的肺萎陷为主,即RDS。此阶段肺顺应性显著降低,气道阻力基本正常,时间常数缩短,肺部病变均一。因此呼吸管理的主要目的为治疗RDS,尽可能避免气管插管或缩短机械通气时间,避免各种原因所致的肺损伤。
二、已确诊BPD的管理
三、出院计划和出院后随访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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