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王四年、周受命十三年【公元前1046年】
武王平商,维定保天室,规拟伊洛,作《度邑》。【逸周书.周书序】
维王克殷,国君诸侯、乃厥献民征主、九牧之师见王与殷郊。王乃升汾之阜以望商邑,永叹曰:“呜呼!不淑,兑天对。”遂命一日,维显畏弗忘。王至于周,自鹿至于丘中。具明不寝,王小子御告叔旦,叔旦亟奔即王,曰:“久忧劳!”问周不寝,曰:“安,予告汝。”
王曰:“呜呼,旦!惟天不享于殷,发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飞鸿满野,天自幽,不享于殷,乃今有成。维天建殷,厥征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顾亦不宾灭。用戾于今。呜呼!于忧兹难,近饱于卹,辰是不室。我未定天保,何寝能欲。”王曰:“旦!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志我其恶,俾从殷王纣。四方赤宜未定我于西土。我维显服,及德之方明。”叔旦泣涕于常悲,不能对。
王命旦传于后王。王曰:“旦!汝维朕达弟,予有使汝。汝播食不遑暇食,矧其有乃室?今维天使子,惟二神授朕灵期,予未致于休,口近怀予朕室。汝惟幼子,大有知。昔皇祖厎于今,勖厥遗得显义,告期付于朕身,肆若农服田,饥以望获。予有不显。朕俾皇祖不得高位于上帝。汝幼子庚厥心,庶乃来班朕大环。兹于有虞。意乃怀厥妻子,德不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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