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6.无担保贷款利率可以先行放开
2012.5.29
现在走在街上看到最多的“小招贴”就是无担保贷款,也就是高利贷。无论是否合法,都是客观存在,可见利率市场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现实,而信贷业务的国有垄断已经被打破。
既然如此,国有银行为什么不可以试行无担保贷款,并在此业务上试行利率市场化呢?
所谓无担保贷款,也就是风险贷款,存在着坏账的风险,利率自然要高于普通贷款。其高出的幅度一般等于坏账损失,或中介机构的担保费率,可能还要加上讨债和诉讼的费用支出,及超额利润。
国有银行参与无担保贷款并在此业务上实行利率市场化,可以压低民间高利贷的利率水平,拓展国有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盈利空间,效果等同于向民间资本放开信贷业务,二者可以并行试点,展开竞争,有利于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当然,也可能冲击正常的信贷业务,需要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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