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在搜集整理网络信息公开资料的基础上,将因居住住宅公共排污系统堵塞造成的污水倒灌损失赔偿问题整理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1、居民住宅排污管道情况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居民住宅公共排水系统分为两种,一种是粪管,一种是雨污管。
2、因污水倒灌致使的损失情况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之中,常常发生下水道堵塞或者下水道不符合标准等致使污水倒灌房屋,泡坏地板、家具的事情,此时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1)清理费用。对污水、赃物、异味等的清理、清除费用。
(2)物件损失。因污水倒灌、浸泡导致的家具、家电等物件的损失。
(3)装修损失。因污水导致地板、墙壁、门等装修部分的损失。
3、污水倒灌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1)粪管堵塞造成污水倒灌的损失责任承担主体
粪管堵塞造成污水倒灌损失的责任承担主体首先为物业公司,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系由其他业主行为造成,则可以追究其他业主的责任。
粪管的日常疏通,通常由物业公司出资委托环卫部门负责,定期疏通,这是写进物业公司与环卫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中的。如果因为粪管的日常疏通问题引起的污水倒灌,则要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若是因为其他业主引起的粪管堵塞问题,可以选择直接追究其他业主的责任;也可以先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再让物业公司自行寻找该业主追偿。
(2)雨污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倒灌的损失责任承担主体
雨污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倒灌的损失责任承担主体首先应为雨污管道的共同使用者,如果物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由定期疏通排查的义务那么物业公司亦要承担一定责任。
雨污管出现堵塞的情况,是同一楼梯的所有住户不良排水习惯造成的,有些业主在排水时不把厨余垃圾捞出,久而久之造成总管排水不畅,最终发生倒灌,遭殃的是低层业主,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通过同一根总管排水的业主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物业公司是否负有对雨污管进行定期疏通的责任,则要根据业主入住时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里的约定,目前大部分的合同中都没有“雨污管道定期疏通”这一条款,这可能是一种缺陷,如果要修改《物业管理合同》,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合同》进行修改,增加相应条款。
(3)排污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倒灌损失的开发商责任
如果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排水管管径、设计坡度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问题,应当在发生污水倒流后及时联系物业公司以及开发商,看其竣工设计图纸上的设计是否符合法定标准,也可以自行邀请专业的鉴定公司来做过鉴定和评估。如果管道堵塞系因开发商管道建设及设计问题造成的,则开发商要承担一定责任。
排水管道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要满足:当在管段设计充满度时,管内的水流速度应大于和等于保证管内不发生淤积的流速。例如,根据现行的《住宅卫生间》(01SJ914)规范、《住宅厨、卫排水管道安装》(03SS408)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等规范的规定,污水管道的最小设计流速为0.6米/秒,雨水和合流管道的最小设计流速为0.75米/秒。又如,小区排水支管的设计流量通常大于管径150毫米,最大设计充满度0.55,最小设计坡度0.007时的极限通过流量(约6.42升/秒)。这都是要根据具体的区域来确定的。
4、污水倒灌致使损失的举证责任分配
(1)受损方应举证证明遭受污水倒灌的具体情况、造成损失的初始原因、损失范围。
(2)物业公司应举证证明其已尽到应尽的管理、维护、疏通排污管道的义务,如物业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日常维修、养护公共管道的合同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开发商应举证证明其交付使用的污水排水管道口径、管道路径布局、设计坡度等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符合规划设计图纸,否则如因管道设计问题导致排污不畅、污水倒灌的,开发商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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