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双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 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笔者认为,自律才是清贫“双节“之基,党员干部洁身自好,不参与社会风气的迎来送往,自觉抵制腐败之源,才能更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把“双节”过的清正廉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为此下发了文件,这就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笔者认为,纪律检查的严明与否,就看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否在认真按文件要求执行,没有一个好的严明的制度为保障,没有一个严明的追责问责机制,就不能体现出纪律检查的严明性和合理性。廉洁自律也是纪检检察之重点范围,应自觉维护和尊重规定之内容,才能更好的为国效力。(作者: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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