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园区管理处
乙方: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确保给企业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宿舍入住期间,乙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1、必须服从甲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的监督与管理。
2、住宿人员所分配钥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
3、禁止在室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煮食,不得随意将移动电源放置床上或放置可燃物品上,做到人离宿舍即可断电。
4、禁止在室内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用电线路由乙方统一安装的空气阻燃开关(安装时需要报备至甲方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人离房间要关灯。
5、不得将烟灰、烟蒂随意丢弃,室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违禁等物品。
6、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宿舍严禁喧哗,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7、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8、废弃物、垃圾等应集中丢弃到指定场所,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9、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每月对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住宿规定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甲方虽对乙方所租赁宿舍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检查权,但是不对乙方住宿的人员的财产与人身损害承担责任。乙方住宿期间发生财物丢失、损坏或者人身损害的,应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或向肇事者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部门各持一份。
管理处(章): 乙 方(章):
管理处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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