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论语·八佾篇第三》3.21: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每日一句论语”专栏系列连载的第 59 篇文章

大家好,欢迎打开#每日一句论语#专栏,

每天花5分钟一起学论语,受益每一天!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原文】

哀公问社于宰我①,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②,既往不咎。”

【注释】

①社:土地神,祭祀土神的庙也称社。宰我:名予,字子我,孔子的学生。

②遂事:已完成的事。

【译文】

鲁哀公问宰我,做土地神的神位应该用什么木料。宰我回答说:“夏代人用松木,殷代人用柏木,周代人用栗木,意思是说使百姓战战栗栗。”孔子听说了这件事,告诫宰我说:“已经过去的事不用议论了,已经完成的事不要再劝谏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要再追究了。

【解读】

孔子认为周武王用栗木做牌位确实是错误的,只是希望宰我对这事不要再提,以免误导鲁哀公。

孔子教训宰我的这三句话,为后世确立一个对待过去错误或失败的原则,那就是“既往不咎”,当然这种思想利弊兼有,对后世影响极大。

温馨提示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每日学论语#3.21【2016-9-6】
《论语讲义》——八佾第三(6)
【辉光日新1356】天天读经典:“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与“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论语讲案|第三篇八佾之第21章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论语连载(61)《八佾篇》第21章,“哀公问社于宰我”。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