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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
 
规划动态  加入时间:2008-11-25 10:02:34  lyp139  



 

2007年1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批准《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2006—202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赤峰市城乡一体化的批复》内政字[2007]260号)。
批复原则同意:《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中确定总面积为526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在该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
批复要求:结合赤峰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近期要重点做好“城中村”改造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工作;“城中村”改造应依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坚持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的原则,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城中村”管理要纳入城市管理系统,实行成片改造、统一建设,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拓展空间。在《规划》范围内,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城中村”、“城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根据“以城带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要深入开展“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工作,并分步实施。
批复强调指出: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逐步实现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一体化、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目标。

 

 

《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内容简介

2006年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建规字[2006]64号)文件要求各盟市规划局、建设局在贯彻党中央提出的要在“十一五”期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统筹,以城带乡战略决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的意见》、《加快城镇化发展若干规定》,加快对城乡结合部村庄的改造步伐,实现自治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呼、包两市城乡结合部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的试点情况,对全区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落实《通知》精神,我市2006年5月委托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赤峰宏图测绘规划设计所编制《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
《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分总论和中心城区村庄改造规划两大部分。
一、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总论)
1、规划范围:本规划设计范围526平方公里、7个乡镇、50个村。规划将50个村划分为城中村18个(其中建成区内16个),城边村13个、城郊村19个。
3、规划期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4、规划原则: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坚持统一规划,加强政府领导,有序推进原则;市场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原则;城乡双向发展推进原则;市区联动发展推进原则;适度开发原则。
5、规划目标:到2007年,各地成立相关机构,加强政府重视程度,城乡一体化工作步入正轨,一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机制和推进体系;到2010年,初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大部分指标实现接轨,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2020年实现城乡一体化奋斗目标,最终达到城乡协调发展的“六个一体化”。即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就业与社会保障一体化、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
6、规划内容:城乡一体化规划(总论)主要包括空间发展规划,村镇等级划分与发展定位规划、土地整合规划、人口发展预测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交通系统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旅游规划,市政设施等10个大方面内容。
(1)空间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化发展空间结构采用“一心、一区、双核、三轴”的分散组团模式,打造人字构架的开放空间。“一心”指中心城区作为赤峰市的核心区,兼顾多种功能,设施合理分布产业协调发展;“一区”指元宝山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双核”指平庄城区和元宝山城区作为核心区的辅助动力,与中心城区构成了人字构架并不断吸引更多的发展元素融入其中;“三轴”指中心城区至平庄、中心城区至元宝山、平庄至元宝山三条主要城镇发展轴。
(2)村镇等级划分与发展定位:规划范围内乡镇和村庄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为乡、镇级共2个,为文钟镇和红山区物流园区管委会,穆家营子镇、红庙子镇、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平庄镇、元宝山镇将随着城市的发展转变为街道办事处;第二级为“城中村”是指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是城市重点改造的村庄总计18个;第三级为“城边村”是指位于城市建成区之外,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的村庄,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点总计13个;第四级“城郊村”是指位于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以外,控制范围之内村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总计19个。
(3)土地整合规划:在规划范围50个村现状土地总面积约428km2,其中农用地约300 km2,建设用地约112km2,未利用地约16 km2。经撤村并点后,5个乡镇转为社区办事处,将为城市增加建设用地约43 km2。
(4)人口发展预测
2005年底全市城镇化率为33.2%,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约40%左右,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约50%左右。
2005年50个村现状农村人口20.3万人,2010年农村人口将降到11万人左右,2020年将全部转为城镇人口。
(5)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产业空间结构为“一核、三轴、三带、七区”的布局。
(6)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期内城乡结合部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着市级、组团级、村庄社区级进行配套,使各乡镇、村庄都能共享城区公共设施,提升城乡结合部社会生活质量。
(7)交通系统规划:规划期内整合交通资源,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支撑下,建立城乡结合部与市区的联系通道,将城乡建成以公路、铁路、城市道路运输为一体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从而形成交通便捷、村民生活方便的城乡结合部交通网络系统
(8)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遏制生态破坏、保持生态平衡、促进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生态景观格局将形成一级生态廊道、二级生态网络、三级生态体系、四级组团生态单元相结的生态景观链。
(9)市政设施规划
主要包括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讯、环卫等专项规划。
(10)实施措施及建议:推进城乡一体化思想观念必须先行,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的共同优势,必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资金往哪里投等问题,必须深化改革、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扎实推进。
二、赤峰市城乡一体化规划(中心城区村庄改造规划)
1、规划范围:中心城区共选取了11个村庄进行了村庄改造规划的编制(当时平庄、元宝山地形图不全暂未做),其中城中村5个(分别为红山区的聂胡地村、东郊村、八里铺村;松山区的鸭子河村、下洼子村),城边村5个(分别为红山区小房村、朗家营子村;松山区的穆家营子村、五三村、北洼子村),城郊村1个(西水地村)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
2、规划期限:2006—2010年
3、规划目的: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为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为农村发展策划新的思路,为农村留下发展空间,通过土地整合节约土地。
4、规划编制要求
城中村:位于远期城市建设用地内,均为城市建设用地,按原有城市规划改造建设
城边村:位于远景建设用地内,做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控制未来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
城郊村:位于城市规划区除远期、远景建设用地外的区域内,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宜大拆大建,新建筑以低层为主。
5、规划深度: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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