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我们都在这张网里面——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是指西周、春秋时期与封建制度(分封制)相互配合,解决政治、经济权利分配、维护世袭统治秩序的一种制度。广义宗法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历史演进到父系氏族公社阶段,“知母而不知父”的时代结束了,先民按父亲的血统确定血缘关系,父权家长制确立,宗法制度就由此演变而来,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西周。

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权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父权家长去世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就要求有一定的继承程序,于是,宗法制度萌芽。

禹死后启继位,天下为公变成天下为家,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从此,“大人世及以为礼”,王位世袭成为制度,夏王朝的世系可以明白地追溯,据《史记?夏本纪》记载,夏王朝先后有十四世、十七王,其中两次是兄终弟及,一次是弟死复归兄子,其余都是父死子继。自夏王以下,各级奴隶主贵族都是“世及以为礼”,宗法制度形成。

商代宗法制度更趋严密。商代已经存在着宗族组织,卜辞屡见“王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名称,其中多子族是王族的分支,王族的宗族长就是商王,多子族的宗族长称“子”。从卜辞、铜器铭文和文献资料来看,商代称宗族长为“子”是普遍现象,商王和多子族宗族长的关系,如后世的大宗之与小宗。商代前期王位兄终弟及的现象较多,后期以父子相承的继统法为重。《史记·殷本纪》记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是商朝有嫡庶之分的实证。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商代宗法制度的发展。

周公旦

初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教育家周公姬旦“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使宗法制度完备,“六年制礼乐”的重要内容就是完善宗法制度,其中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宗庙祭祀制等,以宗法血缘为纽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把家族、宗族和国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伦理融合在一起。

嫡长子继承制规定周王称天子,为天下政治共主,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正妻的儿子叫“嫡子”,身份尊贵。除了正妻以外的其它的妻妾的儿子叫“庶子”,身份次之。如果嫡子有好几个,那么就“以长为尊”,谁最大,谁就有权利继承家族的财产和爵位。即使老大是个笨蛋,也一样享有优先继承权。在众多儿子中,只有嫡子才有资格继承财产和世袭爵位,即使庶子比嫡子早出生也没有僭越或者窥伺的权利。除非嫡子死了,才轮得到庶子继承。这就是《春秋·公羊传·隐公元》中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周天子之下的诸侯、卿大夫、士等所有大大小小统治者的爵位、官职、土地、财产的继承同样照此办理。嫡长子继承制对继承资格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保证了国家、宗族、家族权力的平稳过渡,看来周公是遵循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嫡长子继承制显然是“突出至尊”,那些 “嫡”二子、三子及众庶子硬生生被取消“参赛”资格心中相当的情绪是免不了的,于是,周公又搞出了分封制“封建亲戚以藩屏周”,以“兼顾公平”。

周天子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自己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也称宗子)。

西周分封制在三个特点 :第一,分封对象多样,王族为主,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焉”;其次,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第三,层层分封,等级森严。形成了贵族统治阶级内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金字塔形的森严等级。当然,诸侯、卿大夫、士各自都能在自己的那“块”土地上当上“大哥”,耍一下“大哥”派头儿,心中的情绪平复了,贵族统治阶级内部就和谐了。

远古时期,人们相信人死后灵魂不死,会在另一个世界中生活。因此,人们在自己的先人去世后,就不断地对去世先人进行祭奠,以求死去的先人保佑自己在人世间的一切利益。考古证明自新石器时代起,人们就开始了对祖先的祭祀,这是宗庙祭祀制度之源。

至于周,宗庙祭祀制度已经相当完备。因为周代是儒家心目中的黄金时代,所以周代的宗庙制度也就成了后世历朝历代宗庙制度的范本和模板。

宗庙祭祀是周代宗族的头等大事,正如《左传》所说:“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宗庙是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供奉祖先神位的场所。宗庙祭祀制度即祭祀祖宗的制度,核心是强调尊祖敬宗,家族本位。《白虎通义》记载“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可见宗庙祭祀的目的是维护宗族团结,国家长治久安。

宗庙祭祀制度大致内容有:

第一,祭祀场所四类:庙、祧(tiāo)、坛、墠(shàn)。《礼记·祭法》记载有“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庙就是貌,“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祭祀祖先的房屋;祧是祭祀远祖的庙;坛是在平地上封筑的土台;墠是一块平整的场地。

第二,宗庙等级四档:天子、诸侯、大夫、士。《礼记·王制》记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天子宗庙数为七,太祖庙居中,后代排列两边,左边的称昭,右边的称穆。以下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不能立庙,没有办法只好在自己家里供祖先神主牌位,逢年过节,上个香嗑个头得了。周人左昭右穆以区别辈分,同为昭辈或同为穆辈者,则必定是祖孙关系,前面是爷爷,后面是孙子。

第三,宗庙形制规模。《尔雅・释宫》说:“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庙中路谓之唐”、“堂连谓之陈”由此可知,周代宗庙应有室即宗庙的主体庙堂、东西厢房、庙中有路。庙中藏神主,庙后为寝,寝以藏衣冠,所谓前庙后寝。周代等级制度十分严格,由于身份地位的不同,宗庙的形制规模也一定不相同。

我们可以通过晋祠了解一下西周时的宗庙的形制规模。晋祠是西周晋国宗祠,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皇家园林。晋祠是为纪念晋国开国诸侯唐叔虞(姬虞)及母后邑姜后(姜太公吕尚之女,周武王姬发的王后,周成王姬诵,唐叔姬虞的母亲)而建。周成王姬诵封胞弟姬虞于唐(桐叶封唐),称唐叔虞。其封地在今山西临汾市翼城,后来叔虞宗族迁至晋阳(太原)。

唐叔虞为政有方,领导人民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使人民生活平安富足,深受百姓爱戴。后人为纪念叔虞的功德便在悬瓮山麓晋水发源处建祠宇,即唐叔虞祠,虞的儿子姬燮(xiè)因境内有晋水,改唐国为晋国。叔虞为晋开国诸侯,所以唐叔虞祠又称晋祠。在漫长的岁月中,晋祠曾经过多次修建和扩建,面貌不断改观。自从北宋时期修建了圣母殿和鱼沼飞梁后,祠区建筑布局更大为改观。此后,铸造铁人,增建献殿、钟楼、鼓楼及水镜台等,这样,以圣母殿为主体的中轴线建筑物就次第告成。原来居于正位的唐叔虞祠,座落在旁边,退处于次要的位置了。《水经注》留下了对晋祠最早的文献记载,不多的文字强调了悬瓮山、晋水源头、池沼、唐叔虞祠、凉堂和飞梁等要素。晋祠中“圣母殿—鱼沼飞梁—献殿”的祭祀秩序,保留的是宋金时期的面貌。

说句题外话,史载周文王母亲太任“大任之性,端一诚庄,惟德之行。及其有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能以胎教。”又载邑姜后怀成王姬诵之时“立而不跂(qǐ),坐而不差,独处而不倨,虽怒而不詈(lì),胎教之谓也”。这可能是最早的胎教了吧。

第四,宗庙祭祀权。《白虎通义》中“宗者,何谓也?宗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中的“宗”是“宗子”,即嫡长子。庶子也称别子,别子的庶子称“祢”(mí)。在宗法系统中“宗子”掌握主祭权,《礼记·大传》明确“庶子不祭,明其宗也”。所谓“继别者祭别,继祢者祭祢,继祖者祭祖,继曾祖者祭曾祖,继高祖者祭高祖,各有所继,各有所祭”是也。这些大宗、小宗的宗子各有所继、各有所祭。

第五,祭祀礼仪规范。《礼记》中详细记载了祭祀礼仪规范和要求,大致上是沐浴斋戒、仪表端庄、神态敬畏、诚心诚意、毕恭毕敬、夫妇亲为,贡献祭品、事死如生、载歌载舞、恩惠遍施等等,有程序要求、礼仪要求、服装要求、礼器要求……以体现事奉鬼神之道、君臣之义、父子关系、贵贱有别、亲疏有别、赏罚分明、夫妇之别、政事公平、长幼有序、上下关系。

另外,《礼记·祭法》记载“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凡是成为百姓之楷模的就祭祀,凡是因公殉职的就祭祀,凡是有安邦定国功劳的就祭祀,凡是能为民众防止灾害的就祭祀,凡是能救民于水火的就祭祀。只是不知道这类祭祀是不是在宗庙进行,如果是就差不多和后世“配享太庙”一样了。

春秋时期,作为天下大宗的周天子式微,以下凌上,僭越礼制的现象普遍发生,诸侯称“王”称“霸”、楚王“问鼎”、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全是把周天子摁在地上摩擦的节奏,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开始瓦解。

战国时期,郡县制、官僚制、俸禄制等不同于西周礼制的新制度的出现,严重地冲击着儒家恢复“宗族亲缘与政治行政混溶不分”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秩序。

秦汉时期,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政权与族权进一步分离,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之外,各级权力机构的官员已由选拔产生,而不是通过与皇族的血缘关系进行任用。人们不再完全承认阶层,不然,那个农民不会喊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经汉初的休养生息,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儒家登堂入室,说经解律,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纲常伦理成为封建法律的基石,儒家礼教成为法律原则,宗法精神在法律中得到确认、延续。

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宗法封建性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使宗法性豪强势力崛起,形成了“宗法性门阀世族”。

隋唐两代以庶族地主为统治基础,打击豪强门阀,使宗法性豪强势力迅速衰落,再经过黄巢起义军“天街踏尽公卿骨”,致“甲第朱门无一半”,直接的肉体消灭让宗法性豪强势力销声匿迹。

北宋时,民间开始重建以男系血统为中心的宗族共同体。在宗族共同体内,逐渐形成以族长权力为核心,以家谱、族规、祠堂、族田为手段的宗族制度。

由此可见,周代的宗法制度逐渐演变为了封建的宗法家族制度。封建宗法家族制度的主旨,是建立以家族为范围的族权统治,并与政权上的专制主义相呼应。

梁启超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可见宗法制对中国影响之大。宗法制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政治体制上的皇位世袭制,形成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家国一体的“家天下”局面,而且作为一种制度、观念渗透到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形成了颇具东方特色的“以家族为中心、以明等级为目的”的伦理文化形态。

1.宗法制对中国社会政治的影响——家国同构。西周时期,宗法制与分封制紧密结合,使“按地域划分的国家各级行政组织和按血缘划分的大小宗族基本重合,国家系统的君统和家族系统的宗统,政权和族权紧密结合为一体,各级政权的首领均由一个大家族的族长、家长担当”。

天子是国家最高统治者,同时是最大的家长。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重叠,国家政治管理与宗族事务管理重叠。家族制度的政治化,使国家掌握在一家一姓手里,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天下”。同时,家国同构让中华儿女认识到“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认识到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所以,中华儿女“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这就是中华儿女的家国情怀。

2.宗法制对中国社会观念的影响——宗族血缘观念浓厚。由于宗法思想的长期熏陶,中国人的血缘观念超乎寻常的强大。亲族之间的交往是中国人际关系的极重要的方面,亲族圈是中国人重要的活动环境,以至扩展为同学圈、战友圈、朋友圈以及各种类型的圈,于是出现任人唯亲、夫贵妻荣、父尊子显等各种利益输送现象。

宗法家族社会强调血统,尊崇共同祖先,排斥异姓异族,聚族而居、聚姓而居,宗族就是家乡,家乡就是宗族,宗族思想也逐渐演变成了对家乡不舍的情怀,这就是乡愁。热爱家乡,建设家乡,进而建设国家以抚慰中华儿女乡愁。血缘观念更让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家”。让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人伦、重视亲情、重视家庭生活的传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祖先、重视传统、重视统一的民族精神。

3.宗法制对中国社会治理的影响——和谐社会。宗法制度的“亲亲”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互相爱护团结,“尊尊”的要求不仅在家庭内部执行,更要在家族、宗族乃至全社会执行,要讲尊卑、讲秩序、讲等级。这就保证了家庭、家族、宗族这些社会基层组织内部以及相互间的和谐稳定,进而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团结。宗族建宗祠、修族谱、定族规,祭祖尊贤,彰显宗族辉煌,铭记宗族传统;凝聚宗族,维护家规家风,强化认同和归属;激励教化,弘扬忠孝仁义,严格伦理规范。这一切从继承弘扬到教育感化,从伦理约束到法律制约(家法)都是社会治理的有效资源,有利于治理目标的达成。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第五讲:“祖宗”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
西周史话·宗法制:让中国成为一个家国同构,重视家族观念的国家
宗亲文化(版本二)
禅让制和王位世袭制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区别 中国宗法 中华姓氏
宗法制
姓、氏是一回事儿吗?时间:2015年03月18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王泉根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