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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给刘备写列传时,为什么叫他“先主”?

《三国志》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书中以曹魏为正统,为魏国曹家做了本纪,而以东吴蜀汉为偏安政权,只有传没有纪,这部史家巨著,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其中《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当时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正在写作《魏书》,看到陈寿编撰的三国志后,认为没有再修史的必要,就把自己编撰的史书销毁了,可见对此书的推崇。


《三国志》全书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但其中以魏为正统,而称国号为“汉”的蜀汉为“蜀”,也多为后人诟病。(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又蜀书中把刘备的传记也写作“先主传”,更引得后人议论纷纷,猜疑不透,有人认为先与后只起时间作用,便于叙事,如后来的南唐先主中主后主之类,有人认为把刘备列入先主传,意有所寄,更有深意,与陈寿的出身有关。


陈寿是三国时蜀汉人,谯周的弟子,曾任姜维的主薄,刘禅晚年宠信宦官黄皓,黄皓弄权无度,满朝大臣曲意附从,陈寿因为不肯屈就,受到排挤屡遭贬黜。蜀汉灭亡后,陈寿随刘禅等入晋,任著作郎、长广太守、治书待御史、太子中庶子等职。仕途坎坷,一直失意潦倒,晚年发愤修史,历经十年艰辛,完成了纪传体史学巨著《三国志》。说明此书是属于私史的性质,并非受到晋朝皇室的授意而编撰。(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

“先主”除了上文的一层意思外,还有另一个来源:古代家臣称大夫的祖先为先主。从这一方面看,陈寿把刘备写入先主传,所用先主的名称,好像更符合这一层意思,陈寿出生时刘备已逝世近十年,仕官时刘禅在位,是阿斗的臣属,从这层关系来说,刘禅的父辈创业者刘备,称为先主既有明文意义,更有暗含上下尊卑之意,以刘备为先,刘禅为后。从字面上和暗藏中都可以圆满解释。(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

如《三国志吴书》,陈寿则把孙权列为吴主传,主在这里有诸侯王的意思,也是对事实存在的非正统政权的写法。如果真没有其他用意,为表示自己已是晋朝人士,不私蜀汉的话,可以把刘备列为蜀主传,不必多此一举写为“先主”,所以,陈寿所作三国志中的先主,意有所寄,有唯史的一面,应该也有自认曾为蜀汉之臣的意思在内,才把刘备称为“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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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中称刘备为“先主”,称刘禅为“后主”,不少人认为这与陈寿及其父亲早年在蜀汉的经历有关,其实是没有道理的。

《三国志》从书名上看是三个国家的“志”,按理说魏、蜀、吴三个政权在书中的“待遇”是一样的,但事实上又不能一样,“天无二日,地无二主”,国家的正统只有一个,陈寿所在的西晋是曹魏政权禅让而来的,自然尊曹魏为正统。

于是,《三国志》只把为皇帝作传记的“纪”给了曹魏的几位皇帝,三国时代的皇帝有十多位,蜀汉和孙吴的皇帝就不能再以帝号为名作“纪”了,只能称为“传”。

但是,像刘备、孙权这样的人毕竟当过皇帝,把他们混同于手下的文武也不太合适,于是陈寿发明了一个说法,称他们为“主”,这不仅对蜀汉适用,对孙吴也是一样,《三国志·吴书》中孙权的传记称《吴主傅》,孙权之后的孙亮、孙休、孙皓三位皇帝的传记称《三嗣主传》。

蜀汉只有两位皇帝,就好办一些,刘备的传记就称为《先主传》,刘禅的传记就称为《后主传》,这是《三国志》的统一规范,与陈寿个人的经历没有任何关联。

“主”是什么呢?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先生”,所谓“主公”,就是“尊敬的先生”,所谓“明主”,就是“明智的先生”,但这样理解有些太宽泛了。

“主”的意思,除“家中的男主人”外,《康熙字典》里还有一条:“又大夫之臣,称其大夫曰主。”这种用法在春秋战国时代已较普遍,《左传·昭二十八年》成鱄对魏舒曰:“主之举也,近文德矣。”

于是,“主”衍生出“主上”、“主公”、“明主”等说法,其中“主公”、“明主”在三国时代已广泛使用,是臣下对君主及割据群雄的称呼,或者仆役对其主人的尊称,如《三国志·法正传》:“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宜启主公,抑其威福。’”

《三国志》本是陈寿所撰的私史,后被官方认可成为“官史”,所以它必须尊崇西晋王朝的政治理念,不能自己单弄一套。《三国志》称刘备、孙权等人为“主”,是站在刘备、孙权等人的臣下的角度说的,而不是站在陈寿自己的角度,这是对刘备、孙权等做过皇帝的这几位的一种尊称。

与“帝”、“王”相比,“主”这个称呼并不那么正式,因而可以将正统与非正统这种的严肃问题进行含糊处理,这个做法应该说是非常聪明和得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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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从字面本身来看,陈寿称呼刘备为先主,和他称呼孙权为吴主是很类似的叫法,承认其曾经的国君身份,但相对轻描淡写,同时放在列传而不放在本纪中,本就是所谓「帝魏寇蜀」的书法的一部分。这也非常容易理解,毕竟晋朝的法统承续自曹魏,彰显曹魏的合法性就是彰显本朝的合法性,这是有基本觉悟的史家该有的政治正确。

但是细玩陈寿具体的写法,事情却又不那么简单:

刘备大汉皇室苗裔的身份,小时候就显露的祥瑞和他本人异于常人的言行,都写得淋漓尽致,特别是他「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的豪言和他叔父「汝勿妄语,灭吾门也」的警示,既模仿了太史公描写刘邦的写法,也复刻了太史公描写项羽的写法,显示出陈寿对传主的偏爱。

很多地方的描写,显示出陈寿要在刘备和刘邦之间建立某种映射的镜像关系——即使是并不是很正面的描写「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其中也有深意。

对比陈寿把他写入本纪享受皇帝待遇的曹操,我们就能更清楚地发现这一点:

虽然庙号谥号避讳一本正经,但是实际上才按照官方口径说了几句,马上拐到了「莫能审其生出本末」,就差说是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种了。

再看陈寿提到的「孙坚字文台,吴郡富春人,盖孙武之后也。」以及关于孙权的

不难发现陈寿从个人立场最偏爱和尊敬刘备。

从这个意义上,「先主」虽然只是时序加上一个主字,但是其中隐含的尊崇敬意和礼貌周全,也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换一个视角,尊敬故主本身就是汉魏两晋士人立身行事的道德准则,而捎带脚暗暗贬损一下魏武帝,对晋朝官方也有好处,因此,陈寿的这个做法既感念旧恩、不忘故主,对新朝也没有什么违逆犯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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