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柳
儿童节将至,有些小伙伴过得并不好。记者近日查阅广州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2007年至2014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3.6万多件,其中刑事案件占17.99%,民事案件占41.22%。
其中,刑事案件的数量呈螺旋式下降,犯罪趋向低龄化,孩子们作案时越来越胆大。民事案中,维权路上的未成年人则成了“弱势”群体,近30%的抚养纠纷案件涉及非婚生子女,案件数还在逐年递增。
九成多判轻刑
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4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9801人,案件数量自2007年开始呈螺旋式下降。
其中,95.07%的未成年被告人被判处轻刑(指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共9318人。判处不用坐牢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率为27.35%。
低学历占九成
报告显示,广州市2007-2014年的未成年被告人中,非本地户籍被告人长期占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70%以上。他们多来自农村,大多未完成义务教育就辍学打工。
其中,学历为文盲的占0.76%,22.21%为小学学历,68.86%为初中学历。他们涉及最多的罪名是抢劫罪,其次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文化程度低下导致其对社会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受到相当大限制,对法律知识更是所知甚少,法律意识淡漠。”有关负责人分析。
近半涉家庭纠纷
报告显示,2007年至2014年,广州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792件,其中涉及抚养、探视、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5765件,接近案件总数的一半。婚姻家庭案件中,抚养纠纷又占了80.1%。
报告还显示,抚养、探望纠纷中,涉及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案件超过60%。他们的父母多在子女年幼时离婚,且离婚后矛盾未化解。抚养纠纷中,近30%为非婚生子女,案件数逐年递增。
胆子大、下手重
报告指出,未成年人结伙抢劫近年来最为突出。
“非本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通常孤身一人在广州,或即使有家人在身边也疏于沟通,往往与同乡、工友等结合成较为固定的群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结伙作案还不断向低龄化、暴力化发展。暴力犯罪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方式,部分非本地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残忍程度有所增加。”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未成年人往往与成年人合伙作案。“现在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因过早流入社会,已能在犯罪中独当一面,不但提议犯罪、物色目标,甚至直接实施犯罪。”
报告指出,近年来甚至出现了组织严密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他们还到校园附近抢劫同学,甚至把自己的同学提供给同伙作为作案对象。”
法官支招
如何关爱失足青少年?
法官亲自帮取证
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因社会阅历较浅,自我保护意识淡漠等原因,未成年人举证往往存在困难。如追索抚养费案件中,未成年人要举证父母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十分困难。
广州市中院少年庭处理这类案件时,法官必要时可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或委托社会观护员调查相关事实。
判决书后附寄语
针对婚姻家庭纠纷中矛盾较尖锐的案件,经办法官在撰写民事判决书时,在判决书正文后附上“法官寄语”,指出父母履行监管责任的不足,指导其放下偏见和怨恨,齐心协力抚养教育子女,同时疏导孩子的心理困惑。几句话,就让冰冷的判决书有了温度。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