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权
作者:飞扬
好友在朋友圈写道:做学生的时候翻时尚杂志纯看搭配做参考,心里也不觉得有什么伤感。今天在店里剪头发,翻杂志发现里面的衣服自己居然都买得起,还是难免要感到幸福。原来多赚点钱的意义是在这里。
我看了不禁有感而发,回了一句:我感到伤感的是,以前恨自己买不起的衣服——现在买得起居然也没有想法要买。
是啊,有了改善物质的能力,却没有改变物质生活的欲望,这也是件蛮奇怪的事。
好几年前,感觉自己手头拮据的时候,一度以为是因为自己对物质的欲望不够强烈导致的。现在倒是不觉得“贫穷”了,至少是没有温饱失据的恐慌、焦灼, 却依然没有那种强烈的改善消费欲望。
这是为什么呢?也许是,当你可以满足自己的时候,才真正具备选择的权利。选择可以不必满足。以前的渴望,也许是对这个选择权的渴望,不是对衣物享受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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