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沈阳铁路局提高职工岗位工资实施办法
沈阳铁路局提高职工岗位工资实施办法
根据铁道部《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岗位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10〕261号)精神,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岗位工资的范围
局管内各单位2011年1月1日在岗职工、局组织输出的集体外出劳务人员、经组织安排离开工作岗位到学校学习的原在岗职工。
二、提高岗位工资的原则
在保持岗位工资排序前提下,坚持限高托低和向基层、向生产一线、向低收入职工倾斜的原则;这次调整岗位工资,低档序职工月增资水平不低于360元,高档序职工月增资额与低档序职工月增资额之差控制在130元。
三、提高岗位工资的水平
按照局现行岗位工资排序,1-9档增资水平为360元、9-22档之间各档档差为10元、22-26档增资水平为490元(三区、四区相同),将这次提高的岗位工资纳入局现行岗位工资标准中(提高后局岗位工资标准表见附件1)。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1.这次提高的岗位工资,只作为计算职工加班工资的基数。局现行岗位浮动工资及其他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的项目不作调整。
2.按照局现行规定,在见习期间按拟定岗位享受定职、定级工资待遇的人员,按其拟定岗位提高后的局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正在执行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待遇的人员,在现行待遇基础上每月增发360元。
3.复退军人入校培训、实习及享受入校培训待遇的人员,未核定、支付岗位工资及技能工资前,在现行待遇基础上每月增发360元。
4.按照局现行规定,经组织安排离开工作岗位到学校学习的原在岗职工,其入学期间享受与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的,提高岗位工资的有关手续由原单位办理。
5.局组织输出的集体外出劳务人员,提高岗位工资的有关手续由原单位办理。
6.因各种原因受各类处分及虽未受处分但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待岗的人员,在其待岗期间,暂缓提高岗位工资,待正式上岗时,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从批准之月起薪。
7.已办理“内部退养”人员,按照《沈阳铁路局富余人员“内部退养”管理暂行办法》(沈铁劳函〔1997〕329号)的规定执行,提高生活费有关手续由原单位办理(内退人员执行标准为:规范津贴补贴前标准,即2010年1月1日提高岗位工资后标准加本次增加额)。
8.个人外出劳务人员、因病长休享受疾病救济费待遇人员不列入这次提高岗位工资范围。待本人返回单位正式上岗时,按提高后的局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9.各单位按任免权限及局规定的《提高职工岗位工资通知书》(见附件2)式样办理有关手续。
五、实施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铁路的具体体现,是激发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把好事办好的总体要求,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按照路局制定的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劳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财务、人事、宣传、工会、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据本办法,共同做好这次提高职工岗位工资各项工作。
3.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工资问题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路局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局提高职工岗位工资的各项规定。
4.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思想工作。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促进铁路科学发展,集约经营,促进铁路和谐稳定,全面完成运输生产经营的各项目标任务,铁道部党组再次做出提高职工岗位工资的决策,这是铁道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使广大职工感受到铁道部党组对职工的关心,感受到铁路的发展与广大职工的密切关系,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确保安全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各单位要以提高职工岗位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搞好安全生产,大力增收节支,积极挖潜提效,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全局经营目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和职工队伍稳定,巩固和促进铁路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
6.抓紧组织操作,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要抓紧对这次提高职工岗位工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这项工作,  确保提高的岗位工资在春节前发到职工手中。
⑴报表范围。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单位为准。
⑵报表要求。要实事求是的将各类人员及执行岗位工资档序情况录入劳资信息系统数据库,不得弄虚作假。2011年路局将依据系统数据库、相关台帐、工资支付单等审核基层单位的调资报表,对虚报套取工资的单位,一经发现,路局将对其严肃处理。
⑶报表时间。2011年1月24日14﹕00时前将《2011年提高职工岗位工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局劳动和卫生处(网传工资科60信箱)。
六、本办法由局劳动和卫生处负责解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局岗位工资标准表
2.提高职工岗位工资通知书
  3.2011年提高职工岗位工资情况汇总表


               



                             
主题词:工资  岗位  办法  通知
--------------------------------------------------------
  抄送:局机关各处、室、部、委、所。
--------------------------------------------------------
沈阳铁路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011年1月17日印发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哈尔滨铁路局关于提高职工岗位工资的实施方案 - 『 爱我铁路 - Railway comm...
通货膨胀,铁路局降低薪酬,职工该怎样生活
有没有铁路的,你们现在到手工资多少啊?
10个路局将被撤并
太原铁路局
当年铁路站段里的奇闻逸事——一次擦肩而过并慢慢消失的晋升机遇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