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确定,请注意!
(一)公办学校
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从2020年起,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
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
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
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
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
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小升初工作。
(二)民办学校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
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18日,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5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相关规定办理。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以上区域的艺体特长生。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四)学位确定及报到
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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