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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轻易不会“out”的一面镜子

有一个想法不一定对,觉得喜欢读简·奥斯丁(1775-1817)的小说比如《傲慢与偏见》的都是聪明的人。聪明人读聪明人写的书。他们不仅聪明而且也美好。前几天在“豆瓣网”这个文艺中青年扎堆的网站看到一个话题:“你最想与哪位已逝的作家聊聊天,聊什么?”我想了想,写下我的回答:

王敦(全文一万四千字)

《傲慢与偏见》【英】简·奥斯丁著;张玲、张扬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7月北京第1版,2018年3月第6次印刷。


一 “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貌”

有一个想法不一定对,觉得喜欢读简·奥斯丁(1775-1817)的小说比如《傲慢与偏见》的都是聪明的人。聪明人读聪明人写的书。他们不仅聪明而且也美好。前几天在“豆瓣网”这个文艺中青年扎堆的网站看到一个话题:“你最想与哪位已逝的作家聊聊天,聊什么?”我想了想,写下我的回答:

我最想与简·奥斯丁聊天。当然是初次见面从最基本的礼节问候开始打开话题,只要与她交谈,任何的家常话题都是享受。留心她的表情、口吻、语气,和观点。感觉到自己成为了一个文明有修养的人,懂得欣赏美感,提升智慧,虽然无法与她相比。鼓励我维护美好的那些价值,学会勇敢并理性地思考和判断,获得独立人格。“永恒的女性指引我们向上。”

“永恒的女性指引我们向上”是德国近代伟大作家歌德的诗剧《浮士德》的结尾。假设一个小伙子找对象,那么我建议他在交往阶段问一下女生平常爱读哪些小说。如果那位女生说《傲慢与偏见》给她带来很多享受和乐趣,那我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说这是位聪慧善良的女生,情商和人格都不会差。当然我必须声明,不是说没看过《傲慢与偏见》的就不聪慧善良。就拿我本人来说吧。我作为教文学的大学老师,年轻时候就没看过《傲慢与偏见》。当我是二十多甚至三十多岁的“男生”时,我确实对这本小说没有兴趣,以今天之我来回头看,当时的我也欣赏不到《傲慢与偏见》到底有多美好甚至伟大。

每个好姑娘则都有一点儿像简·奥斯丁以及像她笔下的女主人公,不论是《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简,《理智与情感》里面的埃莉诺、玛丽安,还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劝导》里面的范妮、爱玛、凯瑟琳、安妮以及其他一些配角。我也需要稍微界定一下这个“好”字是什么意思。这是既多元又有共性的“好”,如同奥斯丁小说的女主人公各有各的聪明善良但都聪明善良一样。运用理性来独立分析思考处境和策略,即是聪明。心地善良,即土话说的心眼儿好和厚道。这两点,当然对其小说中魅力各异的男主人公们也适用。这一切,均是出自奥斯丁自己的心灵和头脑才流注于笔端的。所以,其小说的“三观”厚道严谨,其主要人物的内心世界丰富又总是要遵从理性,比国内国外很多“偶像剧”的角色情节要复杂、生动、真实和“有营养”得多。

但是,读简·奥斯丁的小说也是一件让人心惊胆战的可怕之事,需要有足够勇敢的心灵。读的时候就如同用一面微妙的镜子照出了平日所没有正视的自己,时而心领神会,时而则为自己与角色们“殊途同归”的虚荣、傲慢、偏见、自私、懦弱、愚蠢而不自在,而冒冷汗,而脸红。这面镜子为何能如此神奇?因为作者奥斯丁是精通人性的天才。英国人往往把她和他们之前的伟大文豪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说到镜子,且看哈姆雷特王子对戏班子说的:

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貌,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二场“戏中戏”之前。)

镜子神奇不神奇,不在大小。生活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奥斯丁不是用小说来映照当时拿破仑战争冲击之下的社会历史大事件的,而是关注乡绅家庭的婚恋日常。她本人的生活也颇为平静,出生在英国南部牧师家庭,兄弟姐妹八人,奥斯丁排行第六。奥斯丁尚在“豆蔻年华”便已经以写作为乐了,而且因为是天才,出手就不凡。《傲慢与偏见》写于二十一岁,出版时候是二十八。奥斯丁终身未嫁。逝世时才四十一岁。像这样平静的人生有很多很多,爱读书写作的才情女性在很多时代也不胜枚举,但简·奥斯丁只有一个。她的天才,无法从别处解释,都在小说里面。

美国著名的文学理论家希里斯·米勒(J. Hillis. Miller, 1928-)讨论叙事时说到关于一件叙事(一个故事)的开端的特征:“[叙事的]开端,必须既在故事里面作为叙事的一部分,又要与此同时在其之外,……”(Reading Narrative,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98)

《傲慢与偏见》的开篇语是举世闻名的经典名句——

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情实理。正是因为这个真情实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种人一搬到什么地方,尽管他的感觉见解如何街坊四邻毫不了解,他就被人当成了自己这个或那个女儿一笔应得的财产。

在这里,因为虚构的人物、情节、情境还没有出现,所以还不是小说语言的正式开始,算是提出了一个命题。这个命题的任务,正如同前面引用的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戏中戏”场景所提出来的,“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貌,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这个命题如同希里斯·米勒所言,“既在故事里面作为叙事的一部分“又”与此同时在其之外”。后面即将展开的几十万字的小说,到底与这个开篇语会发生怎样的关系,是“命题”与“故事”互为注解,还是相互拆台?奥斯丁在开篇语里,到底是在说大实话,还是在反讽,还是兼而有之?也就是说,奥斯丁这面微妙的镜子,到底会以怎样的反射弧线来“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貌”呢?具体如何,也许要靠读完小说之后的“读者反应”来自行决定了。

心特别细的读者,在读开篇语的时候可能就在逐字逐句地提问了: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吗?为什么?(是为了传宗接代,好让财富自身得到继承,还是妻室本身就是“家资”的标志、体现、象征?)这是举世公认的真情实理吗?怎么叫“举世公认”?有多“真”和“实”?为什么会“深入人心”,怎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这样的男子的“感觉见解”与“街坊四邻”有怎样的关系?他怎么也“被”财产化了,“被人当成”财产,而且还是“别人”觉得“应得”的?谁是财产的主人?……读到这里,一连串的不得了的问题就已经层出不穷了,难道不该继续一口气读下去,看看奥斯丁是如何用几十万字的虚构故事来回答的吗?

如果把开篇的上述金句去掉的话,我们则看到第一句话劈头就是本内特夫妇间,本内特太太挑起的话题。对话的起因则是因为原本平静平衡的生活态势被打破了。有道是“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具体来说,本内特太太上来就和丈夫谈论附近的一座庄园被租出去了。这意味着此地突然来了一个能租得起整座庄园的外来者,多半是个“钻石王老五”,那么自己家里面有五个待嫁的女儿……无风不起浪,生活必将发生变化,如同多米诺骨牌推倒了第一张。至于生活会如何变化,那就请亲爱的小说读者自行体会,或者来看我这篇文章里的解析。…… 下面不在外围逡巡了,直接进入《傲慢与偏见》的剧情来热热身,为更微妙的赏析做准备。

先勾勒一下儿主干情节和“人设”。然后在下一节,我会锁定奥斯丁对“叙事者”(后面容我解释这个名词)口吻的处理问题来分析该小说的不少微妙效果是如何在读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

主干情节是男主人公达西对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傲慢”和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的“偏见”如何变成相互的爱慕爱恋并走向美满婚姻。除此之外还写出了三起姻缘,依次为夏洛蒂与柯林斯、莉迪亚与魏肯(有的译本译为“威克姆”)、简与宾利。男主人公达西的身份,按照今天的话来说,是出身名门的“钻石王老五”。伊丽莎白(昵称“丽琪”)则是“小家碧玉”,是在伦敦南边不远哈福德郡朗博恩的乡绅家庭本内特家二女儿。

本内特一家薄有家产,夫妇二人没有儿子但有五个女儿,按照齿序排下来为简、伊丽莎白、玛丽、凯瑟琳(“基蒂”)、莉迪亚,依次或即将进入待嫁年龄。按照当时的“限制继承权”法规,一旦本内特先生去世,全部家产会由男性亲戚即本内特先生的表外甥柯林斯来继承,本内特太太和女儿都没有继承权,女儿们的婚姻即今后的命运。

伊丽莎白的“闺蜜”夏洛蒂嫁给乏味的牧师柯林斯,主要就是出于生计方面的考虑。虽然她经商的父亲卢卡斯给自己弄了个爵士封号,但家境和本内特家差不多。所以,这桩婚事很让本内特太太眼馋受刺激,况且柯林斯本来是想成为本内特家女婿的。(容我待会儿在“剧透”里细说。)再说莉迪亚,她是本内特家最小的女儿,才十五岁但生性轻浮,嫁给的夫婿魏肯先生更是浮浪。魏肯是已故的老达西先生的管家之子。老管家忠诚正直,已经去世。所以老达西先生在自己的遗嘱里面让儿子达西关照魏肯的生活。简是本内特家的大女儿,谦恭内敛,其夫婿宾利也是谦恭内敛,但拥有身份和家产。

(一个严谨详实的“剧透”是值得做也值得看的。我还做了一个业界良心的“剧透”,借三千字的精炼篇幅来尽量传达原著对日常生活之纷杂性的精彩映照。但为了能够更单刀直入,快速进入更惊心动魄的语句分析,我先不把剧透放出来,而是放在文章末尾即第四节。当然这不妨碍您随时翻到最后的第四节去熟悉和复习一下情节人物,再回过头来看第二、三节。)

二 精妙的镜子是怎样炼成的——从“叙事者”角度来分析

一条活鱼只能吃一次,但文学名著可以看无数次,百看不厌,因为它本身就是活的。当然,前提是得“会看”,否则就会出现如下的情况:

你:“天哪,这小说写得太好了,太让我感动了,你们也都去看看吧!”
别人:“是吗?写得怎么好?”
你:“就是好,我也说不出来,就是 really (真地) good, really really good, really really really good, 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别人:“感动你的是哪儿?”
你:“就是被感动了,我也说不出来是哪儿,太感动了!我 really 被感动了,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你,肯定也不想这样,或者说,早已厌倦了这样的没有存在感的被动尴尬了吧?——千百遍的“really”,也比不上一句话言传出“how”(怎样好)和“why”(为什么好)的问题,更给你带来成就感的干货。而且,在别人的眼里,也不是你的情迷“意会”,而是你的清晰“言传”,印证了你的思维素养和深度。
你的感动,需要“言说”。你的“言说”,就是你的“解读”,就是你对文学的“打开”。(王敦,《打开文学的方式》,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台北大写出版2018。)

面对奥斯丁“really really really... good”的杰作,我们如何来避免陷入这样“没有存在感的被动尴尬”?(我对这种状况特别地同情理解,因为《打开文学的方式》这本书就是我写的。)为此,我要示范一下对《傲慢与偏见》的分析解读,直接从“写法”入手,探讨《傲慢与偏见》中“叙事者”的讲述特色。

“叙述者”或“叙事者”,小说或故事里面设定的那个讲故事的“故事托管人”,他/她当然是虚构的,因为我前面刚说了,这个人是在小说或故事里面设定的那个故事讲述者,不是写出这个小说或故事的作家本人。

这个托管人可以是小说里面一个主要或次要的角色,用第一人称即“我”来讲故事。他/她可以是主要角色比如《简·爱》里的简·爱、《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的哈克贝利,也可以是次要甚至微不足道的角色,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的尼克或者《孔乙己》里面鲁镇酒店的小伙计“我”。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叙事者则是一个匿名者,类似于“天外来客”,与小说情节人物不发生关系,但却对情节人物的一切十分熟悉,娓娓道来,例如鲁迅《药》里面的讲述者,他给我们讲华老栓、华小栓和夏瑜的故事,我们却看不到他的踪迹。这叫“第三人称叙事”。《傲慢与偏见》的叙事者也是匿名的。我们凭感觉,觉得是一位“她”。她对朗博恩的太太小姐们的一切,事无巨细,统统知晓。

请让我再说几句比较重要的话,就来结束对“叙事者”概念的科普或“文普”,转回对《傲慢与偏见》叙事者口吻的分析。——不管小说作者让叙事者是附着在某个角色之“我”身上还是匿名,都要让他/她在讲故事的时候,传达出风格、口吻、“三观”、立场等等这些由作者所盘算好的“心理暗示”。举例来说,鲁迅的《药》的匿名叙事者的讲述口吻是冷峻的,《哈克贝利·费恩》里的叙事者“我”(即哈克贝利本人)的口吻则“图样图森破”,由此带来对南方奴隶制度的“高级黑”讽刺效果,比直接控诉要给力得多。

现在回来讨论《傲慢与偏见》叙事者的特征。我觉得这是一个特别复杂的问题。《傲慢与偏见》的讲述口吻并不稳定,无法一言以蔽之。或者说,如果一定要一言以蔽之,那么其最大特征就是“不稳定”。这个叙事者很奇怪。她在“随波逐流”,被情节的外在戏剧化情境和人物的内在心理情境裹挟着走。其智商和情商、判断力,忽高忽低。其价值观也很不稳定。下面,我要进行比较细致的举例分析。至于奥斯丁为什么要这样来操纵叙事者的口吻,我们后面再谈。

先举例看看叙事者的判断力水准比较高,在其冷静清醒的时候的口吻。比如在小说开篇不久,叙事者对本内特太太做的评价:

她是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妇人,遇事不能称心如意的时候,就自以为是神经有毛病。她一辈子的正经营生就是把女儿们都嫁出去;她一辈子的赏心乐事就是会亲访友,探听消息。

然而只隔了四、五页,叙事者的见识就在如下的一段话里面,呈“L型”地陡然下降到本内特太太一般的水平了(译文里面有六个句号,是六句话。我用数字来编出序号,以方便进行详细分析。):

①尽管本内特太太有五个女儿帮忙问这问那,还是没能从她丈夫的描述中对宾利先生得出个明确印象。②她们千方百计对他下功夫;厚着脸皮盘问,费尽心机揣摩,望风扑影猜测,但是,不管她们的手段多么高明,他都躲闪腾挪开了,无奈她们最后只好听取邻居卢卡斯夫人的第二手情报。③她的报道尽说好话。④威廉爵士很喜欢他。⑤他十分年轻,一表人才,极其平易近人,而且更妙的是,他还准备带一大帮人一起来参加下次舞会,这真是令人再高兴不过了。⑥喜欢跳舞恰恰就是向堕入情网迈出的一步;大家都满怀希望,要博得宾利先生的好感。

在①②里面,叙事者的眼界口吻是客观、睿智的,其态度是在抵御本内特太太及其女儿们在②的“千里方百计”、“厚着脸皮”、“费尽心机”、“望风扑影”。叙事者对于她们的“无奈”并无同情,对于“卢卡斯夫人的第二手情报”语带轻蔑。

而从③“她的报道尽说好话”开始,叙事者眼界口吻似乎就被“第二手情报”里面“好话”的眼界口吻所逐渐带偏了。——在④⑤里,我们分不清是匿名的叙事者自己觉得宾利先生“十分年轻,一表人才,极其平易近人”,还是在转述卢卡斯夫人的主观感受和判断。当⑤⑥里面的“而且更妙的是”、“真是令人再高兴不过了”、“喜欢跳舞恰恰就是向堕入情网迈出的一步”、“大家都满怀希望”这样特别能体现出主观情绪和见识的字眼儿毫无节制地频频出现之时,我们觉得这位叙事者已经与她所正在讲述的那群人,即⑥的分号后面的“大家”,简直是一条心了。我们觉得叙事者也是满怀希望,盼着舞会上宾利先生能跳舞,因为“喜欢跳舞恰恰就是向堕入情网迈出的一步”。

此时这位叙事者,完全与①②那个超然于太太小姐们的“费尽心机”之外的那个叙事者判若两人,其随波逐流的程度之强,确实值得“细思极恐”并问一下为什么。

再看叙事者对那次舞会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亮相的目睹及观感:

宾利先生仪表堂堂,具有绅士风度,而且满面春风,平易近人,毫不装腔作势。他的姐妹也都仪态万方,言谈举止入时随分。他姐夫赫斯特先生看来不过是个上流社会的绅士而已,但是他的朋友达西先生身材魁伟,相貌英俊,气宇轩昂,很快就引起了整个舞厅的注目。他进来还不到五分钟,消息就传开了,说他每年有万镑收入,先生们断言他一表人才,有男子气概;太太小姐们宣称他比宾利先生英俊得多。差不多有半个晚上,大家都用羡慕的目光盯着他,一直到后来他的举止引起了大家的厌恶,又使他这阵走红急转直下,因为大家发现他傲慢自大,高人一等,难于接近,就算他在德比郡广有产业,也无法抵消他那副极其可畏可憎的面目;他同他的朋友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如同前面那个例子一样,叙事者的认知风格在这段里面也有明显的前后不一,从客观超然的全知(即知道“所有”实情)叙事者,变成当晚参加晚会人士集体“共识”的一个义愤填膺的代言人。转折点发生在“大家”这个词的出现——“差不多有半个晚上,大家都用羡慕的目光盯着他,一直到后来他的举止引起了大家的厌恶,”——自那一刻起,叙事者就成为了党同伐异的“大家”里的一员。

在紧接着的一段的中间,我们看到叙事者仍然是这样:

①他是世界上最骄傲自大,最讨人厌的人了。②谁都希望他切勿再次光顾。③本内特太太就属于对他最为反感的人之一。④她讨厌他整个的言谈举止,又因为他曾经小看过她的一位千金,对他更是变本加厉地憎恶。

“谁都希望他切勿再次光顾”的“谁”字表明了叙事者的站位立场。叙事者即这个匿名的讲故事的人自然也是“希望他切勿再次光顾”。①和②实际上构成了因果关系——因为他是世界上最骄傲自大最讨人厌的人,所以谁都希望他切勿再次光顾。这个“谁”里面自然也包括了③里的本内特太太了。她在④里对达西先生的“变本加厉”的“憎恶”自然得到了叙事者毫无保留的认同。而在小说的此处前面据此不过几页的地方,在我引用的段落里面,叙事者还曾经冷静地为读者提供对本内特太太的基本评估:“她是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妇人,遇事不能称心如意的时候,就自以为是神经有毛病。她一辈子的正经营生就是把女儿们都嫁出去;她一辈子的赏心乐事就是会亲访友,探听消息。”

有了前面举例分析的基础,下面进一步总结讨论这个现象。奥斯丁故意让她笔下的叙事者被“带跑”,跟着情境之下的相关人物或群体跑,让粗心的读者也被带跑,从而没有发现此时讲故事者的引领并不可靠。这里面发生了什么?难道奥斯丁是写不好作文的小学生,连叙事者口吻都统一不起来吗?显然不是。“真相只有一个”。——是聪明的奥斯丁自觉不自觉地“试水”了西方文学史上的“自由间接引语”这样一种叙事技巧。该技巧真正在英伦(和英语世界)文坛绽放异彩还得等到一百年后,才成规模地出现在弗吉尼亚·伍尔芙的《到灯塔去》、《达洛维夫人》和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等作品里,使得叙事者的声音、思考与角色人物的声音、思考混杂起来,成为二十世纪初的现代派“意识流小说”主打技巧之一。奥斯丁也许不是第一个这样去尝试的,但绝对是一位先驱。

我来深入浅出地介绍一下“自由间接引语”(“free indirect speech”或“free indirect discourse”)。它是处于“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之间的一种话语叙述方式。先说说什么叫“引语”。“引语”就是引用别人说的话,以及“钻进”别人脑子里面去引用别人的心理活动。下面我来编一组直接引语、间接引语、自由间接引语对心理活动予以引用的例子,来看看三种“引语”的形式和效果的不同:

小王把一瓶啤酒一口气灌了下去,心想:“如果能再撸十个串儿我就更爽了。”(双引号里面直接引用了小王的心理活动,所以是直接引语。)
小王把一瓶啤酒一口气灌了下去,心想如果能再撸十个串儿他就更爽了。(没有双引号,而是叙事者“转述”了小王的心理活动,所以是间接引语。)
小王把一瓶啤酒一口气灌了下去,如果能再撸十个串儿就更爽了——难道不是么?(在这句叙述里面,读者已经分不清到底谁觉得如果再撸十个串儿就更爽,是小王还是叙事者,所以是自由间接引语。)

所以你看到,间接引语与自由间接引语不一样。前者在转述他人的言语和内心活动时,叙事者并不“搀和”。(这并不排除叙事者可以表达对该人物的态度,比如鄙夷或羡慕,但“他是他,我是我”,界限要分清。)“自由间接引语”则是以“你我不分”的方式来进行转述,使得我们不太能够分清那些内心活动或言语是角色的,哪些是叙事者的,哪些甚至是他们俩心有戚戚所共有的。

在一般情况下,信息的传达是以清晰准确为优先,“听得懂”的前提是“说得清”,小说也是如此。但在杰出作家奥斯丁笔下,叙事者的叙事功能远比“说得清”要复杂。奥斯丁的叙事者,有些时候头脑清醒说得清楚,有时候则陷于自由间接引语的“局限”,使得其认知水平并不高明。

奥斯丁为什么有时候要让她笔下的叙事者“装傻”?这正体现出她“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貌”的高明。首先,奥斯丁是为了模拟出小说主人公(《傲慢与偏见》的伊丽莎白)从偏见到明晰的复杂认知过程。其次,奥斯汀设法让我们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也是如同伊丽莎白一样被同步地“蒙在鼓里”并随伊丽莎白一起成长。无论对于伊丽莎白还是我们,奥斯丁的叙事者都没有“耳提面命”。奥斯丁的叙事者在每一步只告诉我们伊丽莎白已经知道的和当时所想的。至于伊丽莎白还没有想清楚的,叙事者不会告诉我们,需要我们和伊丽莎白一起不断被“打脸”,被震惊,并让我们随伊丽莎白一起“试错”和反思,才能够让“德行”看清“自己的面貌”。这不正是体现了奥斯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我们懂得什么是“傲慢与偏见”并亲自克服“傲慢与偏见”的良苦用心了吗?

在奥斯丁之后,相隔着英吉利海峡,那位写出了《包法利夫人》、《情感教育》等伟大小说的福楼拜,出于将现实主义小说的表现力推到极限的目的,也不谋而合地摸索了自由间接引语叙事技巧。至于这种技巧发展到二十世纪初期的意识流小说那里,行使了怎样的功能,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不在这里展开讨论了。

自由间接引语技巧当然不是唯一的叙事技巧。伟大的小说家如奥斯丁所运用的技巧就有很多,不一定都用在叙事者口吻上面。但奥斯丁的其他叙事或修辞技巧比如“反讽”,所要起到的作用同样是来激活人物角色及我们读者的独立判断力。例如在《傲慢与偏见》里发生在简和伊丽莎白之间的这一段姐妹对话——简想与宾利恋爱,但又发觉宾利的姐姐妹妹讨厌自己,变得犹豫纠结。——

“不过,我亲爱的妹妹,即使朝最好的方面想,如果我嫁给一个人,可他的姐妹和朋友全都希望他娶别人,那么我会幸福吗?”
“那就得由你自己做决定了,”伊丽莎白说,“如果经过深思熟虑,你觉得,得罪他那两个姐妹引起的苦恼,大过作他太太的幸福,那么我就劝你无论如何也要拒绝他。”

对于伊丽莎白的这种回答,其实我也分不清她到底是在老老实实地说内心里的大实话,还是在对简进行反讽,还是两者兼备?——也许这真得需要读者以及简去做自行判断了。“反讽”在很高明的时候,不是有意去“讽”啥,而是因其观点思路特别正,导致谬误和虚伪自然而然暴露出来。即便如此,面对伊丽莎白的回答,陷入难处的简仍然需要自行判断,就如同在奥斯丁的精妙叙事中,我们作为读者总是找不到耳提面命的正确答案,总是需要自己来自行判断一样。当然,奥斯丁并没有奢求所有读者都能这样做。喜欢被动接受“标准”答案的中国读者更不习惯于这样做。但对于心特别细特别爱思考的读者来说,奥斯丁总是不忘给予特别的奖赏。

三 这面镜子为何恒久远?

《傲慢与偏见》作为轻易不会“out”的一面镜子,具备恒久的价值,特别是在两百年来的女性读者里面。其实在男性读者里面也历来有奥斯丁的粉丝群体。与奥斯丁同时代的“摄政王”即后来的乔治四世国王就是位高权重的一位。摄政王甚至派人向他所崇拜的奥斯丁暗示,如果将小说题献给他,他会很荣幸。……

我对国内的西方文学名著译本受众分布初步做了一个估计,不一定对,觉得读者人数规模最大的西方文学名著前三甲都是十九世纪西方女作家写的小说经典,第一名当为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第二名差不多是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第三名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在这三甲之外,奥斯丁的其他几部小说比如《理智与情感》、《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等,也很有可能进入前十。

我是以普通大众为受众人群来进行评估的。至于更专门的文艺读者的趣味榜单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傲慢与偏见》的状元地位的恒久远,首先归功于不同年代广大“普通”女生的喜爱。为什么很多的普通女生喜欢这本书?我觉得这是因为大多数读者把它先当作“实用型人生成长书“来读。这个动机比“文艺鉴赏”的动机要更强烈,而且奥斯丁绝不会辜负读者的厚望。

在前面,我已经从“文艺鉴赏”角度讨论了《傲慢与偏见》的价值,下面借一点篇幅来谈谈这本书如何不辜负普通大众的人生借鉴期待。

我是《傲慢与偏见》读者群里的中年“大叔”,年轻时候没有看过这本名著,反而是经历过青春、恋爱并结婚生子之后才开读《傲慢与偏见》并深深迷上的。但我并不会因为自己无法“cosplay”女生或青年读者的阅读经验而自惭形秽。我觉得以我的“过来人”阅读背景和经验来谈,也算是对《傲慢与偏见》为何恒久远的一个个性化回答和见证吧。我痴迷于《傲慢与偏见》这面常照常新的镜子,觉得里面的一颦一笑其实都似曾相识,相见恨晚,在每一句上面会心一笑,就看你读得细不细了。读得越仔细,越让我对小说中青年男女的可爱之处颇为赏识,对愚蠢、傲慢、偏激之处颇为体谅,对狡诈和心术不正之人则比年轻时还警醒。爱人看我人到中年却成为“简迷”便揶揄道:“你瞧你多幸福,在寒冷的冬夜躺在沙发上读《傲慢与偏见》,时不时起来喝热腾腾的土耳其茶再发表几句见解。”……我心想:读这么精彩的小说难道不该如此么?

实话实说,我作为小伙子的时候没有想去读《傲慢与偏见》,现在我觉得,我那时候即便看了这本书,对书里面的日常生活、家常话也未必能看懂,更不会有深刻体会。文艺青年当然是“渴望艺术、渴望爱情”的。文艺青年心目中的艺术趣味或许是超凡脱俗的,或许是愤世嫉俗的,或许是先锋虚无的,但未必是能够去耐心体会本内特太太和莉迪亚小姐的肤浅言行的,所以也许会把描写本内特太太言行的《傲慢与偏见》误解为写给本内特太太和莉迪亚一类人去看的小说。文艺青年心目中的爱情或许是两情相悦的,或许是激情碰撞的,但未必意识到心灵的合拍是一个细致活儿,以全方位的相互沟通交流为日常功课。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心里各种傲慢与偏见的存在,本身也是有其阶段性道理的,就如同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傲慢与偏见也只能在他们进一步的成长才能够被纠正一样。

同理,我认为小学六年级女生无论阅读《傲慢与偏见》的激情有多高,也不应该让此刻对《傲慢与偏见》的阅读成为自己所认为的收获最大的一次。对《傲慢与偏见》更专心的阅读要留到心智更成熟更明白世理的时候。(说到这个,是因为我儿子就是小学六年级。所以我知道《傲慢与偏见》和《简·爱》、《呼啸山庄》等一些名著是在中小学生文学名著阅读的书单里面,而且据说在中考、高考的语文阅读考试里面还会碰到。有比较早熟的女生,我儿子的小学六年级同学,已经对《傲慢与偏见》痴迷了。而我儿子则主要是对《哈利·波特》、恐龙、《星球大战》感兴趣。)

既然如此,针对《傲慢与偏见》本身和人们对它的阅读,我希望我这篇浅陋的文章不全是废话。如果青少年看了我写的这些,同意我的观点,即《傲慢与偏见》比已经所能够体会到的还要丰富,那我就很荣幸了。永远不要觉得自己已经读懂《傲慢与偏见》了,不要买椟还珠,“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貌”的这面镜子是轻易不会“out”的。与君共勉。

四 做了一个业界良心的“剧透”给您看

把一部几十万字的《傲慢与偏见》缩写为三千字的“剧透”,就如同把一条肥美的活鱼晒成鱼干。我细看了不止一遍了,为了这三千字的缩写又细看了一遍。缩写的过程也特别挑战我(不信您自己试试),但特别享受。它对于您来说,则有助于快速进入和熟悉《傲慢与偏见》的情节、人物、情境和一定程度上所传达出来的各种复杂性。

下面按照小说本身的讲述顺序来娓娓“剧透”。——

内瑟菲德庄园是一座空置的产业,最近被一位名叫宾利的先生包下长住了,据传他是从北方来的富家公子。这消息成为本内特太太和当地太太小姐们的兴奋点。本内特太太力促丈夫抢先与宾利先生交好。初来乍到的宾利先生邀请本内特全家以及其他几户参加在附近梅里顿镇举办的舞会。宾利在舞会上与本内特家大小姐简的翩翩起舞,引人注目。当场还有另外一位外来的钻石王老五亮相,是宾利的朋友达西,据传比宾利还阔,但(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太“高冷”。本内特家二小姐伊丽莎白觉得这位达西傲慢得可笑。日子一天天过去,宾利对简的爱慕日深。达西先生竟然也倾倒于伊丽莎白“谐谑风趣的态度”,虽然伊丽莎白仍然很讨厌达西。

简收到宾利的妹妹卡罗琳·宾利的邀请去做客,但因为在路上不慎淋雨而患了严重的感冒,只得在内瑟菲德庄园住下养病。此间,伊丽莎白也前往内瑟菲德照顾姐姐,一直到病好才一起回家。宾利对简的关心和倾慕是显而易见的。伊丽莎白对姐姐的照顾举动也得到达西的敬重。于此同时,宾利先生的妹妹宾利小姐(卡罗琳·宾利)因为看上了达西先生而对伊丽莎白心怀嫉妒。

随后是柯林斯先生来拜访本内特一家并小住。柯林斯是本内特先生的表外甥和(在“限制继承权”法规之下的)继承人,此行的目的是从本内特家女儿里面挑一位来求婚,从而不仅最终能够继承这份家业还能娶这家的女子。他刚刚获得牧师职位,言谈举止中对于恩主凯瑟琳夫人,一位名门望族遗孀,毕恭毕敬感恩戴德。他本想向本内特小姐(即大小姐简)求婚,但本内特太太觉得宾利已经看上了简,透露给他简“大概很快就要订婚了”的消息。于是柯林斯立刻改主意,计划择日向二小姐伊丽莎白求婚。

这期间国民军的一支民团部队驻扎到了临近的梅里顿。本内特太太的妹妹菲利普斯太太一家就住在那里。有一天在梅里顿镇出现了一位大帅哥即军官魏肯先生,初次见面就把本内特家姐妹都镇住了。这时达西和宾利正巧策马而来。伊丽莎白注意到魏肯和达西猝然相遇的神情都极为尴尬。第二天魏肯出现在菲利普斯家的聚会上而达西不在。他找到机会与伊丽莎白单独攀谈。魏肯是造谣高手,真话假话参半。他说他是达西庄园已故总管的儿子,与达西一起长大,达西的父亲先前许诺给他的教会牧师职位被达西无端剥夺了。他还说柯林斯先生所崇拜的凯瑟琳夫人也是达西先生的姨妈,并且造谣说达西已经与凯瑟琳夫人的女儿订了亲,从而会把两家的财产一起继承。魏肯对达西的妹妹也进行诋毁,进一步加深了伊丽莎白的偏见。

在几天后内瑟菲德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伊丽莎白尴尬地与达西跳舞,内心和言辞难掩对达西的偏见和对魏肯没有参加舞会的遗憾。简和伊丽莎白的妹妹们及母亲本内特太太的肤浅愚蠢,在舞会上也给她俩丢尽了人。之后柯林斯先生踌躇满志地向伊丽莎白表妹求婚但遭拒绝。一心嫁女的本内特太太对伊丽莎白非常生气。柯林斯转而向伊丽莎白的闺蜜夏洛蒂·卢卡斯小姐求婚并被接受。伊丽莎白对夏洛蒂心甘情愿嫁给这么一个愚蠢的人而失望。

宾利有事情要回伦敦,他的姐妹和达西先生紧随其后。然后卡罗琳·宾利再写信给简说她的哥哥宾利已经改了计划,至少半年都不会再来内瑟菲德庄园住了。卡罗琳在信中也说她希望宾利能与门当户对的乔治安娜即达西的妹妹结婚。简的伤心可想而知。伊丽莎白为姐姐不平。本内特夫人的弟弟和弟媳加德纳夫妇来朗博恩拜访,看到了简的沮丧,作为舅舅舅妈就邀请她去他们伦敦的家住住散心。简在伦敦得不到宾利的问候、拜访,就推测他心里面已经没有她了。而在梅里顿,魏肯把他的殷勤从伊丽莎白转向一位刚获得一万镑遗产的金小姐。

伊丽莎白收到昔日闺蜜夏洛蒂(现在是柯林斯夫人)的邀请去肯特郡亨斯福德的牧师宅邸做客。(柯林斯被凯瑟琳夫人举荐为教区牧师。)一同去的是夏洛蒂的父亲卢卡斯爵士和妹妹玛丽亚。此间他们经常受邀做客旁边凯瑟琳夫人的罗辛斯庄园。两周之后这位傲慢的老夫人的两位外甥也来小住,他们是达西和他的表哥费茨威廉上校。达西对伊丽莎白关注有加,时常来牧师宅邸拜访,并有意在伊丽莎白出来散步时候偶遇。一日,费茨威廉上校向伊丽莎白提及达西最近阻止了一位好朋友的草率婚姻。伊丽莎白意识到这说的是宾利和简之间的恋爱,自然对达西非常忿恨。

想象不到的是达西竟然有一天莽撞地与伊丽莎白单独会面并求婚,说尽管她出身低微,家里面格调不高,但还是着迷于她。伊丽莎白吃惊于他的热烈、震怒于他的傲慢,言辞激烈地拒绝了他并指责他破坏简的爱情以及对魏肯冷酷无情。事后,达西交给她一封耿直的长信。冷静下来后的伊丽莎白在内心里一点点认可达西在信中的解释,同意达西指出的简的内敛性格确实没有让外人觉察出她对宾利有何爱恋。达西也老老实实盘点了他与魏肯的关系,指出生性浪荡的魏肯长大成人后跟达西说不当牧师并向达西索要三千英镑去学习法律。当这笔钱挥霍完了,魏肯再次向达西伸手要钱并表示愿意担任牧师圣职的时候,达西这才予以了拒绝。为了报复,魏肯就引诱达西当时年仅十五岁的妹妹准备私奔,幸亏乔治安娜不忍让哥哥伤心,说出了此事,才被及时制止,维护了名誉。

此时已是五月天,距宾利与简的分隔已经半年了。伊丽莎白和简也回到了朗博恩的家里。家里是母亲和妹妹们的天下。本内特太太、莉迪亚和基蒂为民团即将换防到海滨胜地布赖顿而伤心。但莉迪亚很快又变得喜出望外,因为民团上校福斯特的太太邀请莉迪亚陪她去布赖顿。伊丽莎白对莉迪亚的轻浮品性很不放心,力劝父亲不要放走她,无奈本内特先生消极成性。随后不久,加德纳舅舅舅妈把伊丽莎白带出去旅游,途经达西家的彭贝利庄园。伊丽莎白得知达西不在家,才同意和舅舅舅妈进去参观。参观时,彭贝利庄园的格局、风景,以及女管家雷诺兹太太对主人达西的夸赞都深深吸引了伊丽莎白。但没想到的是达西临时改变日程突然返回彭贝利,与伊丽莎白一行猝然相遇。此时的达西却不傲慢,对伊丽莎白和她的舅舅舅妈亲切殷勤。他还对伊丽莎白说他妹妹乔治安娜明天会到,希望她俩能见面。

第二天,不仅伊丽莎白和乔治安娜相互之间很有好感,跟着一起出现的还有宾利。伊丽莎白看出宾利仍然惦记着简。伊丽莎白一行再次来彭贝利回礼的时候也见到了宾利的妹妹卡罗琳小姐。她很不愿意看到自己哥哥对简的妹妹伊丽莎白的友善,更不愿意看到达西对伊丽莎白的殷勤。

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扰乱了一切。简来信说最小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私奔了,而且恐怕魏肯根本就没想娶她。伊丽莎白立刻踏上回朗博恩的行程。加德纳夫妇作为本内特太太的弟弟弟媳也一并来帮忙。本内特先生去伦敦寻访这一对私奔男女的踪迹。简操持家务。本内特太太伤心得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从福斯特上校那里获知魏肯在出走之前还欠下上千镑的赌债。加德纳先生返回伦敦代替一无所获的姐夫继续搜寻。很快他写信报告说找到了莉迪亚和魏肯。魏肯同意娶莉迪亚。本内特先生认为魏肯绝不会自愿娶毫无财产的莉迪亚,一定是加德纳先生贴钱偿付了魏肯的债务。但后来证明是达西默默地做了一切。是他找到魏肯和莉迪亚、代偿债务,谈妥条件,又让加德纳先生保密。加德纳舅妈相信达西这样做是出于对伊丽莎白的爱慕。

宾利水到渠成地向简求婚了,两人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很快达西和伊丽莎白认为他们俩更幸福。但在达西还没有鼓起勇气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之前,是凯瑟琳夫人对本内特家的突然造访进一步成全了这对佳偶。凯瑟琳夫人一心想让达西娶自己的女儿。她是听到了伊丽莎白和达西订婚的传言才气急败坏地赶来的,要伊丽莎白拒绝达西,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这给达西带来了再次求婚的希望。小说结束的时候,宾利与简,达西与伊丽莎白,都喜结良缘。如果再算上莉迪亚和魏肯,那么本内特家的五个女儿就嫁出去三个了。伊丽莎白和达西住在彭贝利庄园,宾利夫妇住得离他们很近。莉迪亚和魏肯则经常靠两位姐姐周济。基蒂受到两位姐姐的影响,教育和品性得到改善。玛丽则在家陪伴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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